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路派出所办公室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路派出所办公室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路派出所办公室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 月22 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路派出所办公室维修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

包号

包名称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路派出所办公室维修改造项目

******.04

******.04

4.采购需求:

4.1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路派出所院内

4.2项目规模: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路派出所位于平顶山市卫东区,项目主要内容有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改造、卫生洁具安装、字体及背景墙安装、雨水管安装、室内灯具及电线安装等。

4.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4.4质量要求:合格

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用承诺函,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响应采购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装饰装修类相关内容,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需提供公告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不接受联合体,采用资格后审。

注: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并加盖单位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4 月12 日至2024年4 月18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不含节假日)。

2.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办公室。

3.方式:现场购买;潜在供应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份。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22日9 时30 分

2.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门户网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政府光华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平煤八矿广场北侧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037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

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电话:0375-******* 189*****7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室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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