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024年市政类试验检测单位项目第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4 年市政类试验检测单位项
目(第一批)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DXG-2024-XM20-BD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4 年市政类试验检测单位项目
(第一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7.23 万元,招标
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施工质量鉴定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4 年市政类试验检测单位项
目(第一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4 年市政类试验检测单位项目
(第一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
求相关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
自拟)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
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对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①或②或③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证书;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
测)及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
装饰装修、地基基础)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
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
(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
(5)检测机构在非注册所在地开展检测业务,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工作,
并接受检测业务所在地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其中开展见证取样检测业务的,应当设立固定
检测场所,检测仪器设备、场所环境和人员等应与所承担的业务相适应。如暂未设立固定检
测场所投标人中标,须在合同签订后发出 7 日内设置固定检测场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
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
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或企业自行承诺无
不良行为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
(9)投标单位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
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
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2)本项目(项目编号:ZDXG-2024-XM20-BD01)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
目管理中心 2024 年房建类试验检测单位项目(项目编号:ZDXG-2024-XM19-BD01,以下简称
为房建类检测单位项目),每个项目推荐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兼
中)。
评审顺序依次为:房建类检测单位项目→本项目,中标顺序依据评审顺序的先后确定,原则
上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7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
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4 年 04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7 日(工作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3:30,下午 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工作日),在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天宜成商务中心 4 楼 407)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法人报名投标时需提供
法人身份证明书(需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报名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2)
营业执照复印件;(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纸质版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法人需签
字或盖法人章(鲜章),委托代理人需签字或盖章(鲜章)。3、招标文件费: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2 日 12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办事处 乌伊西路 67 号(建发园)2 楼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2 日 12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办事处 乌伊西路 67 号(建发园)2 楼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4 年市政类试验检测单位项目(第一批)
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计划实施;需求单位为新疆准东经济技
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4 年市政类试验检测单位
项目(第一批)
2、项目编号:ZDXG-2024-XM20-BD01
3、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施工质量鉴定服务。
4、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项目指定地点)
5、本项目最高限价: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协会文件(新建质协[2022]4 号文)
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价格表计算,以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 30%。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计划服务期限:所有检测报告的出具时间不得超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检测报告在试验
周期结束 2 日内交付至甲方。
8、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质量标准:
(1)甲方明确检测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情况下,按甲方制定
标准进行检测。
(2)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①国家标准;②行业标准。
10、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施工质量鉴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相关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
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对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
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
①或②或③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资质证书;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括: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
测)及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
装饰装修、地基基础)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
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
(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
(5)检测机构在非注册所在地开展检测业务,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工作,
并接受检测业务所在地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其中开展见证取样检测业务的,应当设立固定
检测场所,检测仪器设备、场所环境和人员等应与所承担的业务相适应。如暂未设立固定检
测场所投标人中标,须在合同签订后发出 7 日内设置固定检测场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
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
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或企业自行承诺无
不良行为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
(9)投标单位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
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
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2)本项目(项目编号:ZDXG-2024-XM20-BD01)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
目管理中心 2024 年房建类试验检测单位项目(项目编号:ZDXG-2024-XM19-BD01,以下简称
为房建类检测单位项目),每个项目推荐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兼
中)。
评审顺序依次为:房建类检测单位项目→本项目,中标顺序依据评审顺序的先后确定,原则
上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项目。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
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04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7 日(工作日),每天上
午 10:00 至 13:30,下午 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工作日),在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宜成商务中心 4 楼 407)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报名投标时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需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报名投
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正反面);(2)营业执照复印件;(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纸质版文件需
加盖公章(鲜章),法人需签字或盖法人章(鲜章),委托代理人需签字或盖章(鲜章)。
3、招标文件费:0 元/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4 月 22 日 12: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办事处 乌伊西路 67 号(建发园)2 楼;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2 日 12: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办事处 乌伊西路 67 号(建发园)2 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994-67386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创四路 89 号天宜成商务中心 4 楼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994-6752600
电子邮件: zhundongxianggua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