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废旧机动车售卖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废旧机动车售卖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对下列物资进行公开售卖,邀请合格的回收商参加报价。
一、售卖物资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 |
1 | 福田牌轻型箱式货车 | 1 | 台 | BJ5041V9BD4-FB |
二、相关要求
1.提货地点:包头西站。
2.提货时间:回收商中标后30日内进行回收。
3.付款方式: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携带“成交通知书”到包头西站办理缴纳货款手续。
三、回收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报名商家应具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经营资质证且在有效期内。报名商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服务。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购方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以上纸质材料要求字迹清晰,对于现场不能辨认的证明视为无效资质;纸质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3.理解并遵守国铁采购平台的规定及要求,并已办理完成供应商注册手续;
4.其他: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5.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需为国铁平台注册企业,并在国铁平台网上报名。报价文件为一正一副,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报价文件包含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
五、谈判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4月17日17时00分
谈判会议地点:包西站四楼会议室
谈判开始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工
电话:0472-*******
七、售卖规则:
在确定成交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包头西站进行资质复核并签订合同,逾期不提交复核材料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包西站
日期:2024年4月11日
标签: 废旧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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