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委托服务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委托服务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4GZBC-ORGCODE-00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委托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 2024 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镇洋发展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委托服务合同,费用预算28万元,项目实施地点: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包件),招标范围如下: 镇洋发展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委托服务合同,要求中标单位对镇洋发展所属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现有768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要求,在检定(校准)证书有效期前一个月内,组织专业人员为甲方提供相关设备的检定(校准)服务,并出具检定(校准)证书。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质。

□(2)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应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适用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其他:/。

3.2财务要求:/

3.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5家宁波地区公司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委托服务业绩(所提供的合同须清晰显示双方合同印章及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委托服务等字样)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6)其他:/。

3.5人员要求:计量师等证(必须能提供上门技术校准服务技术人员本单位社保证明及计量师证)

3.6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实验室认可证书、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内)、计量校准机构备案证书(浙江省质监局备案)、负责人及检定(校准)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4-12 16:002024-04-17 16:00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2024-04-18 16:00。招标人将于2024-04-19 16:00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4-23 13:0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3.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2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2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 ,手机号码: (联系人及其手机号码由招标人联系招采中心工作人员确定)。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当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5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cncico.zjgzzc.com/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地址: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0574-********

电子邮箱: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戴女士/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戴女士/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4-04-12

标签: 招标项目 有毒气体 校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