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村一号矿
芦村一号矿
二、商品信息
时间 | 生产矿井 | 品种 | 交易量 | 价格 | 最小 | 质量指标 |
基本指标 | ||||||
10:00-10:20(10:05倒计时) | 芦村一号煤矿 | 混沫煤 | 6000吨(2000*3) | 520 | 2000 | 发热量(Qnet,ar)大卡: |
灰分(Ad%): | ||||||
硫分(St,d%): | ||||||
水分(Mt%): | ||||||
挥发分(Vdaf%): | ||||||
灰熔融性(℃): | ||||||
粒度: |
三、附加说明
1、交易保证金缴纳相关要求说明:成交额的10%。
2、竞拍时段:2024年4月15日上午10点至10点20分,10点05分开始倒计时,倒计时时长为1分钟(倒计时开始前为自由出价时间,客户根据需求自由出价。进入倒计时阶段后,如场内无任何客户出价,则倒计时60秒该场次直接结束,如60秒内有任何一家客户对任何一个标的出价,则倒计时重置为60秒,如一直有客户出价,倒计时最长可延至场次结束最后一分钟不再重置。最后60秒倒计时结束后,交易结束)。
3、运输方式及价格说明:运输方式为汽运,客户自行组织拉运,价格为出厂含税价。
4、交货周期说明:交货周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1日,各成交客户拉运周期根据生产方安排执行,未能如期拉运完成成交量的,我公司有权进行未完成考核。
5、签订合同及打款期限:客户中标后需在交易结束24小时内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与运销公司签订合同,并预付足额款,若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运销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方主动弃标,并承担相应责任,扣除全额交易保证金。
6、数量、质量说明:本次竞拍煤质以成交用户实际场地检验的煤质为准,交易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实物,因用户未提前了解等原因导致的产品指标风险由交易商自担。数量以运销公司磅房提供的过磅数量单为准。
7、货款结算:一票结算,如有重大市场变化,运销公司有权对价格进行调整并提前告知客户。货款支付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税号:916*****770*****XU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分行
8、违约处理:中标客户不兑现和主动弃标,我公司有权申请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违约处理。合同兑现率达到≥90%,合同双方互不考核,由于客户原因造成兑现率低于90%的情况,由运销公司联系交易中心按照以下违约处置方式扣除交易保证金,并划转至公司账户:a、扣除金额根据兑现率完成情况而定,以兑现率完成60%为例,按30%的未兑现率扣除,算法为:扣除金额=保证金*30%*20%(以上公式中:30%为未兑现率,20%为扣除比例); b、各竞拍客户必须均衡拉运,对兑现率完成差或未均衡拉运影响我矿销售的客户,除扣除罚款金外视情况给予在交易中心停止竞拍的处理。
9、特别说明:请计划参与网上交易的客户应提前了解产品实际情况和路况等相关信息,如因客户未了解详细信息参与竞拍造成损失、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我公司与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遇政策变化、拉运环境变化、井下生产条件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足额履约的,运销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10、投标竞卖过程中如发现恶意竞拍、恶意串标等违反平台交易规则的行为,运销公司及交易中心有权立即中止竞拍,作废该场成交,对违规客户做停拍处理。
11、参与交易客户需遵循西煤交易《交易会员注册协议》、《网上交易管理办法》及延安车村煤业运销公司《煤炭投标竞卖管理办法》。以上未尽事宜,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四、联系方式
延安车村煤业运销有限公司联系人:
闫强 138*****800 郭延龙 139*****860 谢贝贝151*****507
交易中心联系人:
贾佩金156*****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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