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部分房屋四月份招租交易公告

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部分房屋四月份招租交易公告

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部分房屋四月份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本单位管理的房屋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标的物

位置

面积

(平方米)

最低限价(元/年)

用途

备注

1

穿城中路284号

约55

*****

商服用地/商业


2

穿城中路226号

约437

*****


三层,装修期3个月

3

穿城中路288-292号

约196.61

******

商服用地/商业

装修期3个月

4

城北西路98号

(原100号)

约55

*****

商服用地/商业


5

水阁路9号原古楼电影院二层南办公室

约338.02

*****

商服用地/商业

装修期3个月

6

环城西路191号

约102

*****

商服用地/商业


7

酒坊巷109-1

(原99号)

约46.02

*****

商服用地/商业


8

西门街43号

约51.4

*****

商服用地/商业


9

酒坊巷 65 号

约 398

*****

商服用地/商业

装修期3个月

10

酒坊巷 109 号

约 133.19

*****

商服用地/商业

三层

11

酒坊巷 109 号

约133.19

*****

商服用地/商业

四层

12

酒坊巷 109 号

约 133.19

*****

商服用地/商业

五层

13

塔山沿路30号

约230.19

*****

商服用地/商业

原租户优先

14

水阁路44-2、44-3

约890

******


另天井面积约450m2,装修期6个月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

(1)1-13号标的物的租赁期限为五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其中2号、3号、5号、9号标的物装修期为3个月),如招租人因原承租人原因迟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五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租金在第五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

(2)14号标的物的租赁期限为九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房之日起装修期后(装修期为6个月)开始计算租金,九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租金在第九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

(1)1-13号标的物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四年至第五年每年租金按竞价中标额递增3%,以此类推。五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甲方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年租金在第五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

(2)14号标的物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租金按竞价中标额递增3%,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租金按第六年租金额递增3%,以此类推。九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甲方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年租金在第九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竞价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

3.经营范围:所有商铺不得经营建材类。

4.承租人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消防、环保、安全等)自行办理。

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六、13号标的物原租户享有承租优先权。

七、招租办法:本次招租不设保留价。

八、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月22日17 时00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76-********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九、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

标的物

位置

竞价保证金金额(元)

1

穿城中路284号

*****

2

穿城中路226号

*****

3

穿城中路288-292号

*****

4

城北西路98号

(原100号)

*****

5

水阁路9号原古楼电影院二层南办公室

*****

6

环城西路191号

*****

7

酒坊巷109-1

(原99号)

*****

8

西门街43号

*****

9

酒坊巷 65 号

*****

10

酒坊巷 109 号

*****

11

酒坊巷 109 号

*****

12

酒坊巷 109 号

*****

13

塔山沿路30号

*****

14

水阁路44-2、44-3

*****

2.竞价保证金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仙居支行,行号:313*****0161;账号:*********0*****04299 ,收款单位: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十、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4月23日 9 时00 分;

2.竞价地点为: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仙居县

联系人:李女士、李先生

电话:0576-89389693

招租代理: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烨

电话:0576-********

2024年4月12 日


附件:
20240412084507500(正式)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部分房屋四月份招租.docx20240412084516390备案表.jpg

标签: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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