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看守所拘留所被监管人员物品代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看守所拘留所被监管人员物品代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看守所拘留所被监管人员物品代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采购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10: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预算金额 ¥2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俞洋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先生、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俞洋 022-********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看守所拘留所被监管人员物品代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KJ-2024-*****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看守所拘留所被监管人员物品代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看守所拘留所被监管人员物品代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代表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无法定代表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相关材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至 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方式:报名时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现金或公对公电汇),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电子邮箱:tjchenjinkeji@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5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联系方式:俞洋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洋

电 话:  0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被监管人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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