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河口东里49号辉福小区5号楼807单元房屋招租公告

福州市台江区河口东里49号辉福小区5号楼807单元房屋招租公告

一、产权人:福建福日电视机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标的物情况:

1.标的:台江区河口东里49号辉福小区5号楼807单元面积79.52㎡(含杂物间)。

2.租赁底价(含税)5号楼807单元(79.52㎡):14元/月/㎡,首年年租金底价:*****.36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租金按月份结算。

3.租赁期限:5年,装修免租期1个月。

4.履约保证金:三个月首年月租金。

三、用途:按原用途(住宅)使用。

四、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若中标单位未能履行竞价投标承诺,我司将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承租竞价人须于2024年1月22日前将竞价保证金汇入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福建福日电视机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账号:131*****04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国货支行

五、承租竞价人资格: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本次竞租。

六、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及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现处于原承租户租赁届满状态。

2.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屋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屋现有的建筑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3.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

4.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物业、闭路电视、宽带网络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街道等部门的有关法令法规,并自觉做好安全防火、防盗、计划生育等工作,不得利用甲方的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10.原承租户中标不享有免租期,新承租户中标享有1个月的装修免租期。

11.承租方须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七、招租及竞标方式:拟将该房产按照自行组织的方式公开招租,通过和格实业网站、和格实业公告栏、第一留守处公开栏、租赁标的现场四种信息渠道发布招租公告。现场竞价,价高者得(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公告期限: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2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则公告期限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另行公告为止)。

承租竞价书密封盖章送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河口东里49号辉福小区5座107单元。

九、联系人: 蔡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180*****651 159*****889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河口东里49号辉福小区5座107单元。

福建福日电视机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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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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