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投公司部分匝道管理所技术保畅施工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联交投公司部分匝道管理所技术保畅施工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联交投公司部分匝道管理所技术保畅施工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联交投公司部分匝道管理所技术保畅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联交投公司部分匝道管理所技术保畅施工项目
标段名称:联交投公司部分匝道管理所技术保畅施工项目
1.2采购编号:HBJT-LJTGS-******
1.3建设地点:联交投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路段,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1.4.1项目概况
为了更好的服务司乘通行体验,提高站所现场车辆通行效率,避免出现长时间拥堵造成的负面影响,结合站所现场实际需求。根据2024年度预算安排,监控中心计划在径河管理所增加移动收费平板3台,黄冈、柏泉、盘龙城管理所建设巨龙、汉南、永丰、黄冈、施岗、新桥、柏泉、盘龙城、湘口管理所建设移动收费平板设备各2台,黄冈、柏泉、盘龙城管理所各建设壁挂式扫码设备1台,黄鄂高速出口建设自助缴费机1台,汉英高速建设自助发卡机2台、自助缴费机1台、单工位自助缴费机2台,径河分中心建设会议系统设备1套。
1.4.2采购内容及范围
联交投公司部分匝道管理所技术保畅施工,主要包括:部分匝道管理所(大流量)技术保畅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移动收费平板、挂壁式扫码设备、自助发卡机、自助缴费机、PSAM卡、单工位自助缴费机、会议平板电脑、麦克风等以及各类线缆、辅材等材料)的采购、安装、基础建设施工以及相应的(杀毒)软件安装、调试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采购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2,364,328.00元(此金额仅用于本次询比计算报价得分,不具有其他意义),供应商所报总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 自开工之日起3个月,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http://hblh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泾上村10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5*****92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王先生、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①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或电子智能化设备供货业绩。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响应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①机电、交通工程、电子或计算机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③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 ④近3 年内至少担任过 1 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证、安全生产B类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人员任职情况、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
标签: 技术保畅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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