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运东排干达标治理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静海区运东排干达标治理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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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运东排干达标治理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M202415ZB-JC-7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区运东排干达标治理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静海区运东排干达标治理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
购文件及项日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海区运东排干达标治理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静海区运东排干达标治理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胸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
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10%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
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截止
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
料扫描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
况递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授权书(须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
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6)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1、携带供应商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
2、线上获取,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发至邮箱724989102@qq.com,并联
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3、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6层6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6层603室
七、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报送成果并通过相关审
批部门审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静海镇静丰路17号(东方仕嘉南侧)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692247286
电子邮件:72498910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6层603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
15602138337
电子邮件:724989102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贵
女工程管理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 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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