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 标 文 件
项目登记编码:YSCG-********-***
采购项目名称:英山县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设计
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采购负责人:
文件编制人员:
采购人: (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文件备案机构: 年 月 日报备(盖备案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技术要求 17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60
第五章 合同书 6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英山县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英山县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登记,项目登记编码:YSCG-********4-031。项目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60%及农民出资40%,资金已落实。受英山县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现对英山县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一)项目概况
1 招标人:英山县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其中1标段为:南河镇、方咀乡、温泉镇3个乡镇19个行政村; 2标段为:红山镇、孔家坊乡、金家铺镇、石头咀镇4个镇24个行政村;3标段为:杨柳湾镇、雷家店镇、草盘地镇、陶家河乡4个乡镇22个行政村。
3 建设规模:全县65个贫困村和约2000户贫困户,按照统一标准、统一价格进行招标。每贫困村装机50kW,每贫困户装机3kW。贫困村一村一个关口双向计量表,贫困户一户一个关口双向计量表。0.4kV侧并入电网。
4 工程实施地点:
1)户用扶贫光伏电站:在英山县境内的约20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2)村级扶贫光伏电站:在英山县境内的6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
5 工期要求:
2016年底完成33个50KW村级扶贫光伏电站和1000个3KW户用扶贫光伏电站的建设,具备并网发电条件,其余的在2017年底全部完成。
6 资金来源:由政府出资60%及农民出资40%。
7 采购预算:总投资约7400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及需求:采购预算总金额约为人民币7400万元,投标单价控制价为8.0元/瓦,投标人按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预算价应包括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期(太阳能光伏板子十年,其他设备五年)内全包维保服务等费用,且投标报价超标包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2)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3)报价方式:所有投标人必须按照全县2000个3k W户用扶贫光伏电站和65个50kW村级扶贫光伏电站的规模报价,其价格最终形成投标单价,中标后中标人以中标单价按约定承接三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
(三)中标人的选取个数及中标价的确定:
1、中标人选取个数
按得分高低,评出的前3名为中标人;得分排名4-6名的为备选中标候选人。(如果合格投标人不足6人的,则前3名以后的所有投标人均为备选中标候选人)
2、中标价的确定
中标价=(3kW×2000+50.02kW×65)×中标单价/中标人个数
备注:中标单价为所有中标人投标单价的平均价(各投标人对此应进行响应和承诺)。
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按标段来分配3kW户用扶贫光伏电站及50kW村级扶贫光伏电站,分配原则上为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承接第1标段,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承接第2标段,得分排名第三的中标人承接第3标段。(具体以招标人分配为准)
(四)结算原则:
结算原则=(3kW×贫困户户数+50.02kW×贫困村数)×中标单价。
(五)付款方式:
1、以每个村为一个单元进行验收,具备并网发电条件后30天内支付该单元工程款的60%;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经验收发电效率达到设计合格标准,30日内支付该单元工程款的30%;
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后,经验收发电效率达到设计合格标准,30日内支付该单元工程款的5%(质保金);
4、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后,经验收发电效率达到设计合格标准,30日内支付该单元工程款的5%(质保金)。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1、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a)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及光伏电站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c)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d)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e)光伏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
①投标人为“光伏组件、逆变器”制造商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还须取得“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否则,投标无效;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C或d”中任一项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述“项目经理要求”;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C或d”中任一项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述“项目经理要求”;( 对光伏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3、2014、2015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均未出现亏损情况。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或在建5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的业绩,或有单个项目600户及以上居民光伏项目实施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开标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监部门在网上查询)。投标人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如有合同被解除或腐败或欺诈行为的,其投标无效。
6、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参与过光伏项目的经历(须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须承诺“拟任项目经理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英山成立4S店以便提供系列服务。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1凡符合资信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前均可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无须现场报名。招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招标文件见附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自行下载。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提交,未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50万元人民币;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汇至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载明登记编码YSCG-********-***
收款人: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帐号:181*****29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英山县支行 行 号:********0126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6月15日下午15时00分;
递交地点: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县工行院内办公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
6.1开标时间:2016年6月15日下午15时00分;
6.2开标地点: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县工行院内办公楼四楼)。
七 、投标须知
7.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借资质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人确定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是否假借资质参与投标进行核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还将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7.2中标人中标后不得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3 拟定的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书面通知要求,由项目经理、设计、施工、采购负责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招标人会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约谈和指纹采集会议,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英山县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英山县人民政府院内 邮 编:4387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9.2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英山分公司地址:温泉镇金石北路26号
联系人:叶女士 电 话:****-*******、153*****166
英山县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2.1
招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
2.3
招标代理机构
详见招标公告
2.5
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第一章第二条投标资格要求的相关内容
4.2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平台信息服务费
1、经与招标人协商,由成交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2、由成交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到付清平台信息服务费。
6.2
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请于2016年5月30日上午10: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达给招标代理机构。
7.1
答疑方式及答疑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6年5月30日17:30时前在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1.
投标报价
所有投标人必须按照(3kW×2000+50.02kW×65)的规模进行设计和报价,其价格最终形成投标单价,即XX元/瓦(注: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中标后中标人以中标单价按约定承接三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
8.2
中标价
中标价=(3kW×2000+50.02kW×65)×中标单价/中标人个数
1.中标单价为所有中标人投标单价的平均价(各投标人对此应进行响应和承诺)。
2. 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按标段来分配3kW户用扶贫光伏电站及50kW村级扶贫光伏电站,分配原则为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承接第1标段,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承接第2标段,得分排名第三的中标人承接第3标段(具体以招标人分配为准).
8.3
工期要求
2016年底完成33个50KW村级扶贫光伏电站和1000个3KW户用扶贫光伏电站具备并网发电条件。其余的在2017年底全部完成。
9.1
结算金额
结算金额=(3kW×贫困户户数+50.02kW×贫困村数)×中标单价。
10.2
对多包投标的规定
本项目按下列原则确定标段:按得分高低,评出的前3名为中标人,得分排名4-6名的为备选中标候选人(如果合格投标人不足6人的,则前3名以后的所有投标人均为备选中标候选人)。
10.7
偏离
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12.1
备选方案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13.1
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14.1
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①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② 有效地税务登记证;
③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15.1
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①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所提供的货物技术指标能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文件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
②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6.1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
17.1
投标有效期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18.1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电子文档一份,所有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20.1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县工行院内办公楼四楼)
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4.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电力工程类专家4人,造价类专家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5人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4.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31.1
履约保证金
无
32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及开标现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身份证原件参与,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可拒收其投标文件。
2、结算金额=(3kW×贫困户户数+50.02kW×贫困村数)×中标单价。
备注:中标单价为所有中标人投标单价的平均价(各投标人对此应进行响应和承诺,否则作为废标)。
3、成交投标人的数量说明:
按得分高低,评出的前3名为中标人,得分排名4-6名的为备选中标候选人(如果合格投标人不足6人的,则前3名以后的所有投标人均为备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招标人”:本次招标的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监管部门”:本次招标的监管部门为英山县政府采购采购办公室、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3 “招标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应条件;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2.6 “成交投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招标人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货物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无论本次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2本次招标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投标人承担,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由成交投标人承担。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书函)
2) 投标人须知
3) 采购需求
4) 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5) 合同书格式
6)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澄清文件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3 投标人在本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应保持浏览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便及时查阅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义务另行提醒,投标人未及时知晓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与本招标活动有关的信息的,责任自负。
7. 招标文件的修改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的效力
7.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通过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人在本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应保持浏览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便及时查阅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义务另行提醒,投标人未及时知晓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与本招标活动有关的信息的,责任自负。
7.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不说明修改的原因。
7.4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或者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任何口头上的修改、澄清、答疑一律无效。
7.5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7.5.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 日前,将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异议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未按照本项规定提出的,视为放弃异议权。
7.5.2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交的书面异议文件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招标人逾期未作出答复的,应当暂停后续招标投标活动。
三、 投标文件
8.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构成
9.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10.2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本次招标对多包投标的规定,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委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0.5 投标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投标文件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字号,1.5倍行距,标题加粗。
10.6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可拆卸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7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号条款及非★号条款允许的负偏离项数及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3 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1.4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含在投标总价中。
11.5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投标报价有关要求见前附表。
12. 备选方案
12.1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投了备选方案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联合体投标
13.1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包括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纳税证明(国税、地税复印件);
3)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4.3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15. 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15.1 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如投标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和图纸等技术资料、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在报名时间内递交,以到账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接受保证金的账户信息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6.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投标保证金有效时间: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4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5中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7. 投标的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与否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分正、副本,文件中应该准确地编制目录、页码,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投标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方才有效。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装订后密封递交,密封包装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2016年6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前 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9.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还应将一份《开标一览表》(原件)与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及投标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19.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并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20.1 投标截止时间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送达、提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投标人修改的文件应按本须知19条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
2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2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2.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 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23.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招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唱标。
23.3 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在开标后由出席开标会议的各投标人代表签字证明。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4.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4.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正式授权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设组长1名,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推选产生。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评标活动,与其他评委有同等表决权。
24.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3 评标采用的评标方法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4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投标文件的初审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投标文件的澄清的相关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7. 详细评审
27.1 详细评审的相关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8. 评标过程保密
28.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招标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8.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而获得评标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29. 定标
29.1招标人将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9.2中标公告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按相关规定作出回复。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由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29.3公告期间无质疑投诉或质疑投诉处理完毕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向成交投标人和招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投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 合同授予标准
30.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且排名靠前的成交投标人(取前3名,根据前附表中标投标人数确定),特殊情况按本须知31.3条的规定执行。
31. 签订合同
31.1 招标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投标人应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招标代理机构将配合招标人与成交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人与成交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成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3 成交投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投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1.4 招标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成交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32.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判定所有投标为废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 其他要求
33.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八、 适用法律
3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第三章 技术要求
一、功能要求
(一)工程的目的
1、总则
1.1 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及总承包项下的其他工作应满足国家现行规程、标准和规范。电站主要的零部件(包括接线盒、连接器、线缆、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等)必须使用已经取得TUV认证证书的产品。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国家新颁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强制性标准、规程和规范,同样适用于本工程,承包商与业主协商后执行;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国家新颁布的非强制性标准、规程和规范,承包商与业主双方协商后确定是否适用。
1.2 承包商为确保涉及工程质量的活动均符合有关规定,应按ISO9001:2008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所有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活动应按体系的要求运转。同时,按现行有关标准,承包商建立分级验收制度,配备合格的各级检验员在规定的环节检验、试验,保证合格的产品进入下道工序。
总承包商严格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和要求建设,工程建设全面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及要求。工程建设质量满足总承包合同规定的规范标准和原电力部颁发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土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95%以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98%以上。
总承包商应创电力行业一流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杜绝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群伤事故,不发生重大机械和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垮塌、职业伤害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全员年度轻伤负伤率控制在5‰以内。
1.3 本工程应按照《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投产,争创优质工程。总承包商要参照《国能综新能[2015]51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意见的函》中要求:自2015年起,享受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和并网逆变器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多晶硅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5.5%,单晶硅电池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6%。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组件自投运之日起,一年内衰减不高于2.5%、3%,25年内衰减不高于23.3%。并网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应满足:带变压器型不得低于96%,不带变压器型不得低于98%。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的光伏扶贫公益性项目,要求优先采用2015年1月8日发改委等八部门发布《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中先进技术要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认证“领跑者”的光伏发电产品。
1.4 系统性能试验应达到设计标准和主设备合同约定的标准,在电站建设完成并网前,应按照IEC62446等的要求,进行绝缘、接地、极性、工作电流、工作电压、短路电流、开路电压、逆变器功能测试等测试项目,并能够全部通过。
性能试验测定的功率曲线应达到主设备确定的功率曲线,输出电功率低于约定值应处以罚款,累计各点输出功率低于合同值每1%处罚合同总金额的1%。
质保期内年发电量应达到设计条件下的承诺值,年发电量每低于合同值1%处罚合同总金额的1%。
以上罚款总额至少在承包总价的5%以上。
1.5 施工现场中间检查
承包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提交本项目的《质量计划》。承包商应允许业主在合理的时间对设备和重要材料,在进场前进行检验和试验。承包商在制造设备期间应执行综合的检查和试验计划,以保证产品质量。对于关键的重要设备,拟定业主参与见证设备清单,业主据此参与见证。
2、保险
合同签订后60天,承包商向业主提交保险方案;保险单复印件需提交业主备案。双方各自负担的保险如下:
业主负责的保险:
1)业主雇员和其他业主人员的人身险;
2)业主雇员和其他业主人员的车辆险。
承包商负责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
1)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安装一切险;
2)第三方责任险;
(二)工程规模
英山县全县有65个贫困村和约2000户贫困户,按照统一标准、统一价格进行招标。每贫困村装机50kW,每贫困户装机3kW。贫困村一村一个关口双向计量表,贫困户一户一个关口双向计量表。0.4kV侧并入电网。在2016年底完成33个贫困村、1000户贫困户;2017年底全部完成。电站内所有设备必须满足当地国家电网公司的接入系统要求,最终的电站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的审查批复意见的要求为准。
本项目根据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场址特点,因地制宜,选取500-600平方米光照充足、交通便利、地质灾害发生几率小的荒山、荒地、荒滩或符合条件的村集体建筑屋顶建设光伏电站,以便安装、维护;也可以选择光伏大棚、设施农业,解决光伏电站用地,提高光伏项目地利用率。具体选址由乡镇、村委会同国土、林业、电力等相关部门和中标企业现场确认共同商定。
(三)性能保证指标
本项目根据地形、地貌,应保证日照条件好,周围无阴影遮挡。原则采用组串式逆变器,安装位置尽量靠近道路。经过电缆连接至村台变低压配电箱,距离不宜大于350米。如果现场无法满足此要求,必须进行电压降校验计算,适当增加电缆截面。
(四)产能保证指标。
(1)电池组件全部采用晶硅组件,电池组件进场后,承包人应在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参加下,进行产品的随机抽样,送发包人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查,抽样的比例为0.05‰,且总抽样数不少于8块,检测费用及送检工作由承包人承担。
(2)电池组件多晶硅组件,安装方式为荒坡布置采用最佳倾角支架安装。根据现场条件选用混凝土灌注桩、螺旋桩或独立、条形基础等方式,避免大面积开挖回填等土方工程(但必须根据25年使用期充分考虑荷载、风载、沉降、腐蚀等因素)。
(3)逆变器与交流汇流箱为便于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设计要求结构合理、实现冬季低温启动、夏季通风散热、防尘防风防雨防高湿防腐蚀、便于设备检修等。
(4)逆变器、电度表要求至少都有一个RS485通讯接口。其设备厂家需要同意开放Modbus通讯协议给通讯设备集成厂家。
(5)方阵内低压电缆采用穿管后直埋或热镀锌层为65微米防腐的桥架敷设;
(6)方阵内道路施工的要求:新修道路要考虑山坡排水问题、运行期清洗检修和绿化要求。
(7)电力接入方案必须根据当地电力公司出具的审查意见为依据进行设计。
二、工程范围
(一)概述
本工程为光伏发电扶贫工程,规划安装容量为(3kW×2000+50.02kW×65),位于英山县全县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安装地点大部分位于荒山、荒地、荒滩或符合条件的村集体建筑屋顶建设光伏电站。
(二)包括的工作
1、本工程全部设计、采购、施工;
2、本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试验和调试。包括组件、逆变器、支架、汇流箱、关口双向电度表等所有相关配套设备的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提供备品备件及必须的工器具;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包括电力电缆、控制电缆、接地材料等与工程相关的材料,及电缆沟敷设盖板和电缆标示桩等材料。
4、本工程的土建工作还需要考虑场区的四通一平、各类设备基础、光伏支架基础、围栏、接地、线缆沟、场区平整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5、本项目以0.4KV电压等级接入公共电网,最终光伏电站的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的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电站内所有设备性能必须满足当地国家电网公司的接入系统要求。
6、本项目每村全部容量投入的情况下成功并网,并且所有设备带电运行24小时无异常和故障运行为设备最终验收终点,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从零计时。
7、所有与该工程相关的设计、安装、试验、调试施工和设备、材料选型应满足国家、行业和当地的电力、林业、国土等部门的所有要求并完全满足电站最终验收的所有要求;
8、光伏电站承诺的年度平均发电量及电站寿命期年发电量。
9、验收工作
承包人协助业主方完成项目的工程并网验收和竣工验收,相关费用由总承包方承担,并移交全部验收合格材料。
(三)工作界区
一、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包括工程全部设计;所有设备、全站电缆及所有材料采购,光伏区内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施工;工程由组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当地公共电网(接入系统包括在工程范围内),及所有设备带电运行24小时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为终点(配合业主完成并网和验收等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同时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供电等要求;
二、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 施工图设计文件
2) 系统调试大纲及调试报告
3) 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4) 设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及图纸
5) 项目实施计划
6) 项目进度计划
7) 项目施工计划
8) 项目质量控制计划
9) 项目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和制度
10) 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程序和制度
11) 组织机构(承包商为本项目设定的)设置
12) 运行维护培训的有关资料
以上文件均须经业主审核并一式六份提交给业主。
(四)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
1.施工用电(含项目通过业主竣工验收前所有用电),由总包方自己解决。
2.施工用水,由总包方自己解决。
3.施工排水,由总包方自己解决。
(五)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
除另有批准外,承包人的工作需要遵照发包人的下列技术文件:
1.发包人需求任务书。
2.发包人已完成的设计文件。
三、工艺安排或要求
电池组件的安排应该按照组件电流分档标签的要求分阵列合理安装。
四、时间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
五、技术要求
(一)设计阶段和设计任务。
1、设计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总计要求
(1)提供施工图(图纸中必须明确对所有辅材的要求)、非标准设备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等文件。
(2)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
(3)中标单位完成一次设计后,对由专业设计院或制造厂进行的二次设计成品进行会签确认。
(4)配合招标人调研工作,参与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调研和收资工作。
即便在设计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通过各方面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范围。
1.2 光伏部分(支架、组件、逆变器)设计
(1)本期工程拟采用晶硅电池组件。
(2)按国内较先进的组阵方案进行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当地日照条件;满足当地的气象条件和地质条件,固定式安装。
(3)发电量设计。
(4)直流电缆要求选用防紫外线防腐蚀阻燃电缆。
1.3配电部分设计
本项目多个光伏组串就地用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后,通过交流汇流箱送入村台变,实现并网。
最终系统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审查批复要求为准。
1.4电能量计费系统
本工程分别在上网点配置关口计量表,由当地电力供电公司配置安装。
1.5土建及安装设计
(1)电池板支架基础方案需综合考虑光伏场区地质和地貌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要求避免大面积开挖回填等土方工程,在正常使用下满足使用寿命25年的设计要求(根据25年使用期充分考虑荷载、风载、沉降、腐蚀等因素)。每串组件东西高差不宜过大,且尽量规则、整齐、美观,避免东西向遮阳问题。
(2)逆变器采用组串式逆变器,设计中必须充分考虑结构合理、冬季低温启动夏季散热、防风防雨防高湿防腐蚀、设备检修等。
(3)方阵内道路要满足检修运维通行需要,考虑后期清洗要求。
(4)场地平整考虑土方量。
(5)光伏电站考虑到运行安全,要在站区四周设置高喷塑钢丝网围栏。要求不遮挡电池板,围栏高度1.8m。
(6)考虑项目用地的分散性和土地资源的紧缺性,提高土地利用率,减少线缆等材料浪费。
(7)光伏用地尽量选用平缓荒地,朝向南方,南北向坡度不超过15%,东西向坡度不超过6%。四周不得有高大树木、建筑,避免产生阴影遮挡。
2、施工方面 (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括光伏电站所有的土建及安装施工;土建、安装施工严格按照电力规范和施工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本次招标施工方面范围涵盖从入场施工到并网发电通过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设备、电缆招标及工程辅助材料采购方面(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括光伏电站所有设备、电缆采购及工程辅助材料,及各种施工过程中需要的金具、配件、各类器件辅材等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方的技术资质要求进行提供,招标方不提供任何设备及工程任何辅材。
3.1招标方对投标方选用的设备及材料有否决权。工程所需所有设备和材料由承包方供应,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等详见技术规格书;其质量必须符合工程及设计要求。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必须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书和材料复检报告,否则不得用于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供货商必须经发包方认定。招标方有权审查承包人所有的设备采购合同和施工合同,如承包人提供材料不满足技术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材料进场。
3.2投标方选用的工具、配件、各类器件辅材由招标方认可。
4、其他方面
全防雷和接地系统的安装施工、验收试验等,施工所有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
对设计漏项和施工漏项部分招标方有权要求增补,投标方无条件执行;设计不合理、不符合当地实际条件及不满足当地供电部门和其他部门要求的,中标方无条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低压配电箱到各逆变器低压动力线路铺设、安装,安装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工具、配件、各类器件辅材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中标方负责向当地电力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应由EPC总包单位提供的用于办理光伏电站并网验收等所需要的资料及协助办理光伏电站并网手续事宜;
中标方负责并网手续包含的所有调试、验收、检测费用。
5、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安全目标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招标公告
其中包括以下阶段:设计、施工准备,土建和光伏电池板安装,试运行及验收等,直至转入正式并网发电,交付招标人。
安全目标和文明施工:投标人承担自进场至竣工验收交接完毕期间厂区所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投入,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环境、营造安全文明施工氛围,符合招标人要求,配合参观接待,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和重大垮塌事故、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和其它事故。
设计中应重点考虑的安全问题
设备安全:中标人应对设备的抗风能力进行设计,以免设备被风损坏。
人身安全:设备的绝缘性应达到验收标准的要求,以防电击和触电;
电网安全:防止非计划性孤岛运行;
防火:有效避免产生电弧而引起火灾;
防雷击:有效的防雷措施。
(二)设计标准和规范。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堆、规范的要求,但不限于下列规范:
1. 工程测量规范(GBJ-50026-2007)
2. 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中涉及到的规范、规程和标准集及相关技术要求。
IEGB50797-2012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T 50866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
GB50794-2012光伏电站施工规范
GB/T50795-2012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QGDW617-2011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QGDW480-2010国家电网分布式能源接入系统技术规定
IEC 61215-2005 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
IEC6173O.l 光伏组件的安全性构造要求
IEC6173O.2 光伏组件的安全性测试要求
GB/T18479-2001《地面用光伏(PV)发电系统概述和导则》
SJ/T11127-1997《光伏(PV)发电系统过电压保护—导则》
GB/T 19939-2005《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
GB/Z 19964-2012《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的技术规定》
GB/T 20046-2006《光伏系统电网接口特性》(IEC 61727:2004)
GB 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12325-2003《电能质量电力系统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T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DL/T 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GB50797-2012《光伏发电工程设计规范》
GB50794-2012《光伏发电工程施工规范》
GB/T50795-2012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规范》
招标人声明: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工程建筑安装的最基本依据,并未包括
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并且所用标准和技术规范均应为合同签订之日为止时的最新版本。
(三)技术标准和要求。
1、美观性
与当地自然条件结合,美观大方。在不改变原有地貌环境和外观的前提下,设计安装太阳能光伏阵列的结构和布局。
2、高效性
光伏系统在考虑美观的前提下,在给定的安装面积内,尽可能高的提高光伏组件的利用效率,达到充分利用太阳能,提供最大发电量的目的。
3、安全性
设计的光伏系统应该安全可靠,不能给建筑和其他用电设备带来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要保证绝对安全,不能掉下任何设备和器具。尽可能的减少运行中的维修维护工作,同时应考虑到方便施工和利于维护。
4、在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设计、设备选型方面,也遵循如下原则:
可靠性高:设备余量充分,系统配置先进、合理,设备、部件质量可靠;
通用性强:设备选型尽可能一致,互换性好,维修方便。通信接口配置一致,兼容性好,便于管理;
安全性好:着重解决防雷击、抗大风、防火、防爆、防触电和关键设备的防寒、防人为破坏等安全问题;
性能价格比高:在设备选型和土建工程设计中,在保证系统质量、性能的前提下,尽量采用性价比最优的设备,注重经济性和实用性,以节省项目费用,减少投资。
5.具体技术要求
太阳能发电系统由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交流汇流箱、防雷接地系统等及其辅助材料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与服务要求。
正常工作条件
设备应在下述条件下连续工作满足其所有性能指标。
·环境温度:-20℃~+45℃(光伏电池组件、汇流箱和逆变器);
·相对湿度:≤90%(25℃);
·海拔高度:≤1000m;
·最大风速:<20m/s。
1)、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安装(以下带有【*】的项目是为招标人特别重视的参数指标)
(1)投标人应提供业主要求范围内技术合格的生产多晶硅太阳电池组件。
(2)为突出项目的示范性,要求提供的组件全部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各厂家提供最近生产的正态分布,以证明生产和供应能力。
(3)在标准条件下(即:大气质量AM=1.5,标准光强E=1000W/m2,温度为25±1℃,在测试周期内光照面上的辐照不均匀性≤±5%),太阳电池组件的实际输出功率满足标称功率范围内。
【*】(4)太阳电池组件的转换率多晶硅>15.5%;
【*】(5)要求多晶硅组件衰减率在1年内不高于2.5%,25年内不高于23.3%。
【*】(6)组件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
(7)太阳能电池组件强度测试,应该按照IEC61215光伏电池的测试标准并满足以下要求:
撞击后无如下严重外观缺陷:
a、破碎、开裂、弯曲、不规整或损伤的外表面;
b、某个电池的一条裂纹,其延伸可能导致组件减少该电池面积10%以上;
c、在组件边缘和任何一部分电路之间形成连续的气泡或脱层通道;
d、表面机械完整性,导致组件的安装和/或工作都受到影响。
标准测试条件下最大输出功率的衰减不超过实验前的5%。
绝缘电阻应满足初始实验的同样要求。
(8)太阳能电池组件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9)接线盒采用满足IEC标准的电气连接,采用工业防水耐温快速接插,防紫外线阻燃电缆。每块光伏组件应带有正负出线、正负极连接头和旁路二极管(防止组件热斑故障),自带的串联电缆线选用双绝缘防紫外线阻燃铜芯电缆,电缆性能符合GB/T18950-2003性能测试的要求;接线盒(引线盒)应密封防水、散热性好并连接牢固,引线极性标记准确、明显,采用满足IEC标准的电气连接;采用工业防水耐温快速接插件,接插件防锈、防腐蚀等性能要求,并满足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规范规程,满足不少于25年室外使用的要求。
(10)组件的封层中没有气泡或脱层在某一片电池与组件边缘形成一个通路,气泡或脱层的几何尺寸和个数符合相应的产品详细规范规定。
(11)组件在外加直流电压1150V时,保持1分钟,无击穿、闪络现象。
(12)绝缘性能:对组件施加500V的直流电压,测量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MΩ,漏电电流<50μA。
(13)采用EVA、玻璃等层压封装的组件,EVA的交联度大于65%, EVA与玻璃的剥离强度大于30N/cm。EVA与组件背板剥离强度大于15N/cm。
(14)光伏电池受光面有较好的自洁能力;表面抗腐蚀、抗磨损能力满足相应的国标要求。
(15)为确保组件的绝缘、抗湿性和寿命,要求边框与电池片的距离要至少超过11mm的距离。
【*】(16)组件要具备以下TUV测试标准:
a)光伏组件认证证书,测试标准应等同或高于IEC 61215:2005, IEC61730:2004,IEC重测指南。
b) TUV的NOCT下电性能的测试报告和温度系数(Isc,Voc, F.F.,Ipm,Vpm)测试报告。
c) 动态载荷报告或证书,测试标准等同或高于IEC62782的标准草稿。
d) 能够说明组件可以承受长期公路运输和正确安装的保证书,第三方测试报告或承保函等。
e) 接线盒(EN50548:2011)、连接器(EN50521:2008)、线缆(DIN VDE AK411.2.3:2008)等组件用零部件,应取得TUV认证证书,IP等级达到IP65或以上,其零部件清单和测试报告应真实有效。
组件信息还应包括使用手册,安装手册等,更多的铭牌信息,例如不同辐照度不同温度下的电性能数据。
【*】(17)组件电流分档不得超过三档
【*】(18)组件背板选择要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背板要求单面或双面含氟。(要求同一光伏发电单元内光伏组件的电池片需为同一批次原料,表面颜色均匀一致,无机械损伤,焊点无氧化斑,电池组件的I-V曲线基本相同)。
【*】(19)组件要确保能防止PID 现象。组件PID 测试标准:在60℃,85%相对湿度的条件下通1000V 负电压,测试96 小时,经测试后组件功率较之前衰减不超过5%。组件符合PID测试标准要求,且所使用电池片折射率大于2.15 或使用EVA 体积电阻率大于1*10 的15次方Ω.cm 耐盐碱腐蚀组件:铝边框氧化膜膜厚大于18μm。
2)、太阳能电池组件技术规范和参数
投标人需按照下列类目和次序填写有关规范和参数。
(1)型式: ;
(2)型号: ;
(3)尺寸结构: mm× mm× mm;
(4)使用粘合胶体类型: ;
(5)在AM1.5、1000W/ m2的辐照度、25℃的电池温度下的峰值参数:
a、标准功率: W;
b、峰值电压: V;
c、峰值电流: A;
d、短路电流: A;
e、开路电压: V;
f、系统电压: V(max);
(6)温度范围: -℃~+ ℃;
(7)功率误差范围 ± %;
(8)承受冰雹: (按照IEC61215标准测试);
(9)接线盒类型: ;
(10)接线盒防护等级: ;
(11)接线盒连接线长度: 正极 m,负极 m;
(12)组件效率: % ;
(13)组件的填充因子: ;
(14)框架结构使用材料: ;
(15)边框和电池距离: 。
3)、光伏支架安装
光伏组件与安装面之间的现场安装可以考虑卡固件与支架连接,投标方提供组件安装卡固件及与支架的连接件。要求连接需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光伏组件在任何自然气象条件不脱落,卡具的安装方式要复核结构荷载,并考虑风荷载的因素。
光伏组件安装平面的最低点离地面不少于300mm。
支架安装前应做下列准备工作:
(1)采用现浇混凝土支架基础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66.7%后进行支架安装。
(2)支架到场后应做下列检查:
a、外观及防腐涂镀锌层应完好无损。
b、型号、规格及材质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3)对存放在滩涂、盐碱等腐蚀性强的场所的支架应做好防腐蚀工作。
(4)支架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按照“中间交接验证签证书”的相关要求对基础及预埋件(预埋螺栓)的水平偏差和定位轴线偏差进行查验。
固定式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架安装和紧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型钢结构的支架,其紧固度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相关规定。
2)支架安装过程中不应强行敲打,不应气割扩孔。对热镀锌材质的支架,现场不宜打孔。
3)支架安装过程中不应破坏支架防腐层。
(2)支架倾斜角度偏差不应大于±1°。
(3)固定支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9.2-1中的规定。
表5.9.2-1 固定支架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目名称
允许偏差(mm)
中心线偏差
≤2
梁标高偏差(同组)
≤3
立柱面偏差(同组)
≤3
相邻支架的高差,在实际施工时,若相邻支架在同一个平面,通过拉线容易解决,若不在同一个平面,则较难控制,一般在支架安装好横梁后通过调整来解决,也可以在安装斜梁时,先装上部分檩条,再调整立柱高度来解决。
支架倾斜角度在安装斜梁时用坡度仪来测量,同一个平面的多组支架可测量两段斜梁,中部斜梁通过拉线控制;不在同一平面的支架则要单独测量,同一组支架倾角必须一致。
4)、组串式逆变器
【*】各种原材料组合应已经通过TUV认证和测试,证书和报告有效,且测试方法正确。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零部件清单,测试报告和证书,作为投标依据。测试标准为:IEC62109-1:2010, IEC62109-2:2011,《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条件》的逆变器认证要求。IP等级能够达到IP65或以上,逆变器转换效率应达到98%以上。逆变器应具有防反冲功能,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满足负极接地的要求。
(1)逆变器的安装原则
须选用单台容量适合的组串式逆变器搭建系统,与太阳光伏电池组件容量匹配。
(2)逆变器的选择标准
a、须为国内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品牌;
b、逆变器有CCC或CE认证并通过国网电科院的零电压和低电压测试;
c、由符合相应的图纸和工艺要求所规定的材料和元件制造,经过制造厂的常规检验、质量控制、按合格方法生产。设备应该是完整的,附带制造厂的储运、安装和电路连接指示;
d、适应使用环境;
e、逆变器主要设备、电子元器件全部用工业级或以上级别;
(3)逆变器的具体要求及技术指标
a、交流输出频率:50Hz±0.1%;
b、输出三项交流电压;
c、交流输出谐波含量:≤3%;
【*】d、光伏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不得低于98%。
e、操作温度:-20—+45℃;
f、相对湿度:15%~95%不凝结;
g、满载连续工作时间>24小时;
h、采用MPPT功率跟踪方式,保证转换效率始终工作在最佳状态;
i、具有通用的通讯接口,接口方式RS485,能实现远程启停逆变器。
j、逆变器必须具有有功功率调节能力,额定功率下功率因数应大于0.95,50%额定功率下功率因数应大于0.9。
(4)逆变器的控制保护功能
a、直流输入欠压保护:Vdc达到规定的最低电压时,逆变器自动关机并发出警告信号。
b、直流输入过压保护:当光伏输入直流电压超过设定的最高值时,逆变器自动关机并发出警告信号;
c、交流输出过压保护:当输出电压达到110%额定电压时,逆变器自动关机并发出警告信号;
d、交流输出过电流保护:当输出电流超过123.3%额定电流30秒或超过150%额定电流3秒时,逆变器自动关机并发出警告信号;
e、输出短路保护:当负载侧发生短路时,逆变器自动关机并发出警告信号;
f、具有防雷保护措施;
g、具备防孤岛保护,并在启动防孤岛保护后,具备延时判断恢复功能。
h、直流配电柜具备电压监控和各支路电流监控功能,交流柜和变压器低压侧使用独股软电缆连接;
i、供电电网相序保护,并网逆变器必须具备电网相序检测功能,当连接到逆变器的电网电压是负序电压时,逆变器必须停机并报警或通过逆变器内部调整向电网注入正序正弦波电流;
j、输入过流保护,并网逆变器的额定输入电流应大于光伏组串在+85℃时的短路电流,当出现输入过流时,过流保护电路动作并报警;
k、内部短路保护,当并网逆变器内部发生短路时(如IGBT直通、直流母线短路等),逆变器内的电子电路、保护熔断器和输出断路器应快速、可靠动作,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因逆变器内部短路原因导致电网高压侧的高压断路器动作,否则,认为并网逆变器存在设计缺陷;
l、过热保护,并网逆变器应具备机内环境温度过高保护(例如着火引起的机箱内环境温度过高)、机内关键部件温度过高保护等基本过热保护功能;
m、保护的灵敏度和可靠性,在正常的逆变器运行环境和符合国标要求的电网环境下,逆变器不应出现误停机、误报警和其他无故停止工作的情况;
n、整机阻燃性,逆变器走线应使用阻燃型电线和电缆,线槽和线号标记套管等应采用阻燃材料,逆变器机体内应装有环境温度保护继电器(温度继电器)以加强整机的故障保护能力。逆变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产生蔓延性明火。)
逆变器应具有相应至少具有1个RS485通讯接口和1个标准以太网接口,能够向中央监控系统等远程监控设备传输数据。
(5)逆变器必须具备负极接地功能。
5)、交流汇流箱
【*】各种原材料组合应已经通过TUV认证和测试,证书和报告有效,且测试方法正确。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零部件清单,测试报告和证书,作为投标依据。测试标准为:IEC62109-1:2010,国内认证的光伏汇流箱技术规范。
(1)招标人应至少提供以下的交流汇流箱:
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和电源网络之间的电气连接,包含交流保护和汇流作用,电源接入电网装置,电网检测。
(2)产品的选型标准
汇流箱箱体表面采用静电喷涂,为全组装结构;框架和外壳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除满足内部元器件的安装要求外,还能承受设备内外电路短路时的电动力和热效应,不会因设备搬运、吊装、运输过程由于受潮、冷冻、撞击等因数而变形和损坏。柜体的全部结构件都经过特殊防腐处理,以具备防腐、美观的性能;柜体结构安全、可靠,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保证元件安装后及操作时无摇晃、不变形;通过抗震试验、内部燃弧试验;柜体采用封闭式结构,柜门开启灵活、方便;元件特别是易损件安装便于维护拆装;设备应有保护接地。
汇流箱整机设备需满足室外安装的使用要求,防护等级至少为IP65,防水、防灰、防锈、防晒、防盐雾,满足室外安装的要求,并考虑到依托支架安装的固定措施,严格要求做好防水防护。
箱体从底部进线,并配有接地线引接电缆孔,每路进线均设有防水堵头,箱体门部位安装有密封条,各个合叶、连接出均有防水措施。
交流汇流箱需具备以下功能:
测量各路电流
与上级通信采集装置进行通信,传输数据
技术指标:
a、箱体门部位固定有设备铭牌,箱体及内部铭牌、标识均采用中文。
b、柜内元器件安装走线应整齐、可靠、合理布置,电器间绝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进出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大电流、一般端子、弱电端子间需要有隔离保护,并且预留一定的端子余量。
c、系统盘柜内应该针对接入的设备及线路,拥有明显的断点器件,能够确保检修时能够逐级断开系统。
6)、支架
光伏支架应结合工程实际选用合适的材料、设计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保证支架结构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满足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并符合抗震、抗风和防腐等要求。
光伏支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结构和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强度,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结构和构件的变形,满足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及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
光伏支架立柱、斜梁最小厚度不小于2.5mm,檩条的最小厚度不小于2.0mm。
所有光伏支架采用热镀锌处理,热镀锌层平均厚度不低于65μm,,镀锌标准必须符合GB/T13912-2002。
组件与支架之间采用压块连接(压块与支架连接采用内螺母及螺栓连接)。为防止紧固件腐蚀,用于压块固定的螺栓连接件采用304号不锈钢材质,螺栓配两平一弹垫圈。其余紧固件包括螺栓、螺母、垫片等采用热镀锌工艺处理,热镀锌层平均厚度不小于45μm。
应提供符合当地风载荷条件的载荷计算,能够满足或超过TUV的载荷审核要求。支架的防盐雾腐蚀性能,应按照IEC60068-2-11:1981进行相关测试,能够提供第三方实验室的符合要求的测试报告。该实验室的CNAS认可清单中,应包含该盐雾腐蚀条目测试认可。
光伏支架(含紧固件)在正常使用下满足使用寿命25年的要求,在使用寿命期内,不应锈蚀、损坏。
7)、防雷系统及连接电缆
(1)太阳能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满足雷电防护分区、分级确定的防雷等级要求。
光伏电场设置局域接地网,工频接地电阻不大于4Ω。接地网材料需考虑光伏场区地质和地貌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在正常使用下满足使用寿命25年的设计要求(根据25年使用期充分考虑防腐蚀等措施)。
(2)光伏电池作为设备的一部分,本身要具备很好的防雷措施,能够与钢结构的防雷带有很明显的防雷连接点;
(3)在逆变器、交流汇流箱、电网接入处,都应该有分级别的防雷防浪涌保护模块,保护相关的电气设备和线路。
(4)连接电缆共有直流和交流两大类:
a、直流侧电缆要以减少线损并防止外界干扰的原则选型,选用双绝缘防紫外线阻燃铜芯电缆,电缆性能符合GB/T18950-2003性能测试的要求;
b、交流侧需要考虑敷设的形式和安全来选择,采用多股铜芯耐火阻燃电缆;
c、直流侧的电缆连接需采用工业防水快速接插件来与光伏组件连接。
8)、电气安装要求
【*】(1)直流部分的线路损耗应控制在3%以内。
(2)系统配线应符合电力配线安装标准,所有的线缆连接都有方便的入口,方便日常维护与更换。
(3)所有线缆的连接处均应做好镀层处理。
(4)电池组件接线以及组串式逆变器的布置
设计原则:电池组件采用串联升压、就地逆变、并联汇流的接线原则。
串联接线应注意回路内各电池组件的工作电流是否匹配,工作电流主要受太阳辐照度影响。因同一时刻相同斜平面上的电池组件工作电流相同,电池组件接线盒安装在其短边,晶硅电池组件按东西长度方向接电池组件数量串联回路。并联接线应注意各串联回路的工作电压是否匹配,工作电压主要受电池工作温度影响,串联回路的工作电压还受接线电缆上的电压损耗影响。为减少串联回路工作电压的差异,把位置相近的串联回路进行并联,逆变器在布置时,考虑设于串联回路中间。
组串内、组串与组串逆变器间电缆必须穿管或安装线槽予以保护,禁止光伏电缆直埋。
组串逆变器应尽量布置在道路附近,以方便维护检修。
9)电缆敷设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缆穿管、桥架等相结合的电缆敷设方式。
a、电缆选型
根据《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的规定,本工程电力电缆采用阻燃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
电缆选用阻燃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
电缆载流量应考虑敷设环境因素的影响。
b、电缆防火设施
本工程采用阻燃电缆和电缆封堵相结合的防火原则,并采取如下防火措施:对电缆孔洞采取封堵措施。
电缆截面选择多层多根的敷设条件进行载流量校验。
(四)质量标准。
包括光伏电站所有的土建及安装施工;土建、安装施工严格按照电力规范和施工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五)设计、施工和设备监造、试验。
1、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所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全新产品。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2、投标人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3、如在运行期间发现部件的缺陷、损坏情况,在证实设备储存安装、维护和运行都符合要求时,投标人将尽快免费更换。
4、在保证期内,投标人产品各部件因制造不良或设计不当而发生损坏或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时,供方无偿地为业主修理或更换部件,直至改进设备结构并无偿供货。
5、设备在验收试验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指标保证值而属于投标人责任时,投标人自费采用有效措施在商定的时间内,使之达到保证指标。
(六)供货及工程范围及交付进度和要求。
1、供货及工程范围:
(1)光伏发电系统设备。
(2)接入系统等装置设备
(3)急用的备品备件(包括常用汇流箱熔断器等)。
(4)安装、检修专用工具。
(5)光伏设备的电气安装。
(6)系统整套的设备说明书、图纸和使用维护手册。
2、投标人为本工程提供至少以下技术服务内容:
(1)整体设计;
(2)系统安装;
(3)系统调试;
(4)验收测试;
(5)培训;
(6)售后服务;
(7)技术要求的各种关键原材料的测试报告和认证证书,BOM表
(8)满足电站地点气候条件的特定的招标技术
(9)满足安装、运输条件、长期使用的承诺书和第三方报告或承保证明
(10)电站的设计方案文件,单位资质等
(11)各种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规格书和技术参数,用户手册,包括组件的温度系数信息
(12)安装方式及其载荷设计文件
(13)其他有助于了解发电量、日常维护、绝缘、接地防雷、防火设计等要求的文件
(14)其他有助于了解项目及关键零部件的文件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一份《供货范围明细表(不含价格)》。
4、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工程实施进度表》。
5、本合同所需设备能满足工程进度,分期分批交付。
6、投标人交付的所有货物符合通用的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防雨、减震、防冲击的措施。包装能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包装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指定现场。产品包装前,投标人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7、投标人对包装箱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标记清楚。
8、投标人在组件货品外包装上标明每块电池板的编号、组件外包装外必须有电流分档标示、组件电流分档不应超过3个档位,并提供相关的备品备件。
9、 投标人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采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印刷唛头,唛头有以下内容:
(1)收货单位名称;
(2)发货单位名称;
(3)设备名称或代号;
(4)箱号;
(5)毛重/净重(公斤);
(6)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注:凡重量为二吨或二吨以上的货物,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相应明显地印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字样。
10、对裸装货物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标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11、每件包装箱内,附有包装分件名称、图号、数量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书各一份。
12、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
13、投标人和/或其分包商不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14、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15、投标人交付的技术资料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著名收货单位,每包资料内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份。
(7)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条件,如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提供的设计、工艺包、用于试验检验的工器具等,以及据此对承包人提出的予以配套的要求。
全防雷和接地系统的安装施工、验收试验等,施工所有材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
安装施工过程中需要的金具、配件、各类器件辅材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光伏电站及其它所有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试验。
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以及地方电力公司规定的相关交接验收试验,以及业主认为有必要做的试验,同时要满足美观性、高效性、安全性等电力系统要求。
六、竣工试验
配合当地电网公司组织竣工试验。
七、竣工验收
配合业主方和当地电网公司组织竣工验收。
八、文件要求
(一)设计文件,及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要求。
(二)沟通计划。
(三)风险管理计划。
(四)竣工文件和工程的其他记录。
(五)操作和维修手册。
(六)其他承包人文件。
(七)满足技术要求的各种关键原材料的测试报告和认证证书,BOM表 。
(八)满足电站地点气候条件的特定的招标技术 。
(九)满足安装、运输条件、长期使用的承诺书和第三方报告或承保证明。
(十)电站的设计文件,施工单位资质等。
(十一)各种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规格书和技术参数,用户手册,包括组件的温度系数信息。
(十二)安装方式及其载荷设计文件 。
(十三)其他有助于了解发电量、日常维护、绝缘、接地防雷、防火设计等要求的文件。
(十四)其他有助于了解项目及关键零部件的文件资料。
1、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等资料费用计入合同总价。
2、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能满足招标人对电站设计以及安装调试、运行试验和维护的要求。
3、投标人保证技术文件及图纸清除污物、封装良好、并按系统分类提供给招标人。
4、投标人保证随最后一批资料供给一套完整的全套图纸、资料和手册的总清单。
5、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
(1)企业概况、资质、证书;
(2)主要设备供应商概况;
(3)产品外形图片、尺寸图纸和安装指导书;
(4)产品参数表;
(5)技术方案
6、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
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在技术谈判时,供、需双方根据设计条件共同商定。
九、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一)质量
1.总承包商应编制一整套质量控制程序。
2.在项目待验收前,总承包商先对其进行自检。总承包商负责按照图纸和具体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并使其符合图纸、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总承包商负责使其员工熟悉规范和其它文件中规定的质量控制要求。
4.总承包商应针对施工的各个部分编制各专业质量控制程序和记录格式。各专业的质量控制程序在实施之前须提交业主审核。
5.检验表格与随机文件
(1)总承包商应编制适于工作记录的检验表格。该检验表格应包含在总承包商为每项工作编制的各专业程序文件中。使用的表格应在总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程序中说明。
(2)随机文件的复印件应在日常工作中阶段性地提供给业主。
(3)总承包商应保存所有随机文件原件,以便在工程竣工时进行移交。
1.文件移交(工程文件移交项)
(1)总承包商应按其质量控制程序文件中说明的方式准备竣工文件的移交。移交文件包括所有相关的随机文件,作为装置维护和运行的基础。
(2)一旦完成合同要求的达到机械竣工条件/具备开车条件/完工,文件随即移交给业主。
(二)进度,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
工期保证:要求承包人为保证按期并网发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实的倒排工期计划和保证实施的具体方案措施。实施过程中,每周日评定上周进度情况并报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当业主发现进度或质量偏离要求时,业主为保工期及质量有权采取任何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其中包括以下阶段:设计、施工准备,土建和光伏电池板安装,缺陷处理及验收等,正式并网发电。
投标单位应编制具体的进度计划(具体到周)。
(三)支付
详见招标公告的相关规定。
(四)HSE(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严格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持续发展”的HSE方针,始终将安全环境和健康的各项工作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努力实现HSE目标。
(1)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现行的HSE法律、法规、标准。
(2)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风险管理,通过持续进行风险评估及环境影响评价,有效地控制和预防火灾、爆炸、中毒、伤亡、环境污染等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保证最大限度地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
(3) 加强领导层及全体员工HSE意识及技能培训,杜绝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
(4) 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充分、有效地实施及持续改进,从而持续改进项目的安全、环境、健康绩效。
(5)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卫生保健设施。
(6) 有效地使用资源和能源,减少废物的产生及环境污染。
(7) 努力创造崇尚安全、健康及环保的企业文化,不断强化和奖励正确的HSE行为。
总承包商应充分理解并执行上述业主的HSE方针和目标。
(五)沟通。
(1)进驻现场之前,总承包商应对施工现场周围的所有地点和与施工有关的现有条件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条件与总承包商投标前现场考察时不一致,总承包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如总承包商未提出异议,进驻现场即表示对现场条件的接受。
(2)在进驻现场之前,总承包商应对所有分配其的工作办公区域及设施进行评估。 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l 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工作的开展。
l 如果遇到不明确的工作,立即通知业主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l 如果发现工作区域有交叉或有关联,则按业主的指示执行。
(3)总承包商应认真地执行工作,并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保护其物资以及业主的或与项目有关的现存设施或新安装的设备、管道以及建/构筑物等的完好。总承包商负责由其自己的原因导致的维修返工费用。
(4)总承包商应计划并摆放好自己的设备、工具和材料,以免堵塞业主设施/设备进出的通道或妨碍其它总承包商在该区域的工作。危险材料应从该区域撤走并存储在合适的场所。工作完成后危险材料必须撤离工作区域。大批的以及可能造成现场主道路堵塞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在现场的运输和存放应得到业主的批准。
(5)总承包商应指出由于其他方造成的对其工作产生的影响,如果可能,应解决这些限制条件,如需采取其它措施应通报业主。不提供书面通报而导致总承包商工期延长的,业主可不负责,也可不批准工期的顺延。
(6)总承包商应协助业主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协调,进行光伏电站并网手续办理。
(六)变更。
十、其他要求
(一)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总承包商应安排具有相应资格、技能熟练、经验丰富、足够的工程专职人员参加本项目工作。
总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应准备一份参加本项目组织的管理人员(包括质量控制经理或质量控制工程师)、各技术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履历,提交业主批准。在施工单位确定后,还应准备一份参加本项目施工分包商的施工管理、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名单及履历,在施工开工前14天提交业主批准。个人履历应包括学历、职称/个人注册资质、技术或管理背景:工程经历/业绩:项目职责/岗位等内容。业主有权对总承包商人员进行考察、考核。
未经业主同意,总承包商不得在项目执行期间任意更换业主已批准的人员。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总承包商应依据业主要求以合适人员替换:
l 工作不认真、不配合、经常出错;
l 履行职责的能力不够或玩忽职守;
l 不遵守合同规定及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要求的;
(二)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
负责协调解决向当地电力部门提供资料及协助业主办理光伏电站并网手续事宜;
(三)对项目业主人员的操作培训。
1、投标人应对招标人人员进行的技术培训,以便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地运行。
2、培训内容应包括: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性能、技术原理和操作使用方法,维护管理的技术,实际操作练习。
3、投标人应列出具体的书面培训计划。
(四)分包。
总承包商不得将工程整体转包。
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列出的分包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进行分包。
选择分包商方式: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与业主单位共同进行招标选择。
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分包人的资质必须具备专业资质并且得符合监管部门对资质的要求)。
专业施工、设备采购:所有承包商采购的设备或专业施工项目技术协议必须经发包单位书面确认,未经发包人确认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其入场。
1、设备、电缆招标及工程辅助材料采购方面(不限于以下内容、采购设备因充分考虑到当地山区气候特点等要求、防腐工艺必须适用当于地气候满足TUV整体质量认证要求)
包括光伏电站所有设备、电缆、动力电缆及工程辅助材料,包含各逆变器、组件方阵及各种施工过程中需要的金具、配件、各类器件辅材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招标方不提供任何设备及工程任何辅材;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原则上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关要求,其他设备建议采用以下厂家产品。
1):光伏组件(晶硅)
采用国家领跑者计划名单的企业产品。
2):汇流箱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宏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海新源电气江苏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霆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长岭光伏电气有限公司
山东奥太电气有限公司
湖南科比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逆变器
采用国家领跑者计划名单的企业产品。
6):晶硅组件支架
北京中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中电建港航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泰科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天合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金海新源电气江苏有限公司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天丰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衡水神龙实业有限公司
江阴永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光伏电缆
江苏远大电缆有限公司
西安西电光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中天科技装备电缆有限公司
安徽龙庵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八益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航天电缆有限公司
宁波市奔阳特种线缆有限公司
8):电力电缆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科技海缆有限公司
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西电光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远大电缆有限公司
安徽海纳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国缆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中辰电缆有限公司
江苏鸿翔电缆有限公司
湖北航天电缆有限公司
(五)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要求。
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系统应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报告签署后第二日开始计算,保修期为 5年。
2、在保修期内,投标人应无偿更换由于元器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对于使用原因造成的故障,投标人需承诺只收取更换的材料费用。
3、在保证期内,由于下列情况所造成的缺陷、损坏或达不到指标时,不属投标人责任:
(1)由于招标人错误操作和维修;
(2)设备在现场保存时间超过合同规定期限的问题;
(3)由于非投标人造成的其它错误和缺陷。
4、投标人对其提供的设备应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并说明支持方式和程度,支持时间应不小于10年。(期间由于设备厂家停产无备件或倒闭等原因,投标方应负责提供解决方案。如果不能适时解决问题,发包方有权扣除质保金)
5、投标人应提供保修期以后的维修办法及维修报价。
注:投标人的质量保修承诺不局限以上的内容,如果有其他内容,请在投标书中详述。
(六)报价要求
1 投标企业应认真填写价格表中各分项价格及汇总价。招标方为满足工程质量保留更换关键设备(主要指:太阳能电池组件和逆变电源系统,汇流箱)的权利。
2.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或数字和大写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或分项价相加后与汇总价有差异,则取数额较小者,并对价格作相应的修正。
3.汇总价应为本标工程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保管、检测、消缺、建筑施工、安装、试验、调试及试运行(含试运行所需的材料)、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和KKS标识系统,及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标人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包括在汇总价中。
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5.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1)本工程报价为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的总价包干。
6.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费用
承包商的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系统,除明确由业主承担的以外,本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2)采购费用
本工程建筑安装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
3)施工费用
场区范围内的通水、通电、通路、厂区平整、进场道路、施工电源及接入系统施工费用;
4)其他费用
设备系统所有试验调试、并网相关各类试验调试、人员培训、质保期设备系统维护等。
其他:包括配合达标投产的费用、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现场设备的二次倒运费、工程建设保险费、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风险费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计取的其他各项费用(含利润、税金)。
5)上述各项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如报价为零或未报,将认为此项工作已包括在其他项目和总报价中。
7.本工程招标不指定投标人采用何种定额及费率,均由投标人根据各自的已有经验计算。本工程鼓励投标人按成本价加合理利润报价。报价中的税金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办理。
8.在报价时,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虽然系按各自的已有经验计算,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认为该报价所对应的工程量应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9.工程施工用水、用电
施工水源由投标单位从就近输水管网引出或自行解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施工电源按发包人指定点由投标人引接电源,并自行装设变压器、配电箱、电度表、无功补偿装置等,在试运营结束,通过竣工验收前的电费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预算中施工用水、用电费与市场的价差,结算时不予补差。
10.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企业经验和市场情况完成承包范围全部工作内容的当期价格水平,投标人对本工程的报价应充分考虑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除合同规定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所造成的窝工损失(包括设备、图纸、材料短期迟供、停水、停电等);
(2)承包商采购材料、设备的运杂费(包括过桥、过路、运费等)、保管费和涨价费用;
(3)现场情况可能导致的设备材料的二次倒运发生的费用;
(4)为实现工程达标、创优及为满足使用招标人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而发生的费用;
(5)施工、生活用水、用电、通讯费;
(6)材料的到场检验试验费;
(7)为满足正常施工而进行施工临时道路、场地铺垫等措施费用、植被恢复费用;
(8)取弃土(包括取、弃土场及弃土场道路等)、弃土(含泥浆)清理及外运费用;
(9)施工区域、主要干道清扫及文明施工要求(包括路面保洁、洒水等)发生的费用,招标人对工程现场的总体策划和形象宣传而发生的临时设施建设增加的费用等;
(10)成品(半成品)保护费用;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对已完工设施在移交给业主之前的保管、维护所发生的费用;
(11)临建场地内的挖、填平整费用;
(12)施工过程的各项自检及配合业主或上级的各项检查费用;
(13)防范一般性自然灾害(如洪水等)而采取的临时措施费用;
(14)投标人办理施工手续的费用、政府部门规定收取的各项费用;
(15)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赶工费、施工材料、消耗性材料的价差及施工中一般的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等发生的费用;
(16)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噪声、粉尘、废弃物及油污废水等影响环保问题的治理防范措施费;
(17)承包商所发生的相关咨询服务费用;
(18)政策性调整发生的费用;
(19)投标人投保相关保险的费用;
(20)因施工造成的地方关系协调费;
(21)安全保卫费用,满足招标人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投入;
(22)余物垃圾清理消纳费;
(23)在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应工期调整要求需增加的各种费用;
(24)工程完工后生产现场的临建及余物拆除(包括地下部分)等清理及恢复费用。
(25)其他(如有)如设计费、材料费等。
11.根据初设评审意见涉及的改动,不调整合同总价。
12.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附件1 安全文明施工
1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网络建设,使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得到可靠运作。本着“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及“对个人、对企业、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施工中只要有危险因素存在,就一定有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为业主提供一个安全、优质的精品工程。
2 总体目标
2.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责任在我方的交通事故.
2.2 文明施工目标:道路整洁化,设施标准化,堆放定置化,行为规范化,环境绿色化,施工有序化,争创一流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3 执行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
执行下列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电力行业有关规定(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3.4《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5《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3.6《电力安全监察规定》
3.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8《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9《火电系统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3.10《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3.11《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及考核检查表》
3.1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
3.13 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3.14 项目法人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 管理方案
4.1教育培训
4.1.1 实行进入工程现场员工安全“准入”制度。本工程开工前,组织全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以后的每年年初均要组织开展上述工作,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4.1.2 对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或分公司级、专业工程公司级、班组级),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4.1.3 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作业的人员和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对上述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1.4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4.1.5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安全察监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或者将其调离安庆工程现场。
4.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4.2.1 工程项目在编制年度施工、技术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与施工计划同等下达,同等考核。各有关专业工程分包商、部门,必须在所管辖的施工、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按期完成负责。
4.2.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所列《火电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名称表》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和辅助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科研试验所需器材、设备、书刊、声像带等。
4.2.3 安全技术经费由安全监察部掌握,专款专用。所需设备、材料,列入工程项目物资、技术供应计划,优先安排供应。
4.2.4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4.2.5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4.2.6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总承包商(项目部)施工技术科、安全监察部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交底后执行。
4.2.7 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工程部施工技术科和安全监察部等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交底后执行。
4.2.8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针对工程的特点、所选用的机械及工器具、所采用的特殊材料、场地及周围环境,从技术措施上予以消除与控制。
4.2.9 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4.3 检查与纠正
4.3.1 对工程项目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总承包商(项目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分包商每月一次;班组每周一次。
4.3.2 各级定期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安全检查使用原电力部颁发《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和《安全施工专业检查表》。
4.3.3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贯彻执行情况、查隐患;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亦纳入检查范围。对发现的问题,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分送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4.4 安全工作例行会议
4.4.1 总承包商(项目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文明施工和工业卫生的具体问题;检查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要求。生产调度会上,应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同时讨论研究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与施工计划同时贯彻落实。
4.4.2 分包商每月召开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会议,检查、了解本专业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布置、指导班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4.3 总承包商(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有专业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专业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4.4 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应由各级行政正职组织和主持,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4.5 事故调查处理
4.5.1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及急性中毒事故,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4.5.2 按时、按要求向项目法人、公司、地方劳动部门上报事故月报和事故年报。
5 组织体系及制度建设
5.1组织体系
5.1.1本工程成立以总承包商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是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每季度召开会议。
5.1.2安委会下设四个专委会:安全文明施工专委会、安全消防保卫专委会、安全卫生健康专委会、车辆交通安全专委会,各专委会每月开展一次活动。
5.1.3按工程专业划分,各专业工程处成立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专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
5.1.4总承包商(项目部)为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 工程项目部单独成立安保部,是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按国家电力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实施监督检查和开展工作,认真执行总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项目法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制度,并服从其领导和监督;负责健全各专业工程处及施工班组的安全网络并有效运作;按时参加项目法人单位主持的安全例会。
5.1.5本工程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员(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法人单位成立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委员会,参加安委会的所有活动,遵守并落实安委会的各项决议,执行安委会制订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5.1.6执行向项目法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5.1.7按时与项目法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履行。
5.2制度建设
认真执行总承包商项目部制订的以下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
《总承包商(项目部)安委会的组成办法》
《总承包商(项目部)安委会职责》
《总承包商(项目部)岗位责任制》
《总承包商(项目部)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的制定实施办法》
《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危险性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规定》
《安全工作例行会议规定》
《安全检查工作规定》
《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书管理办法》
《专职安全员工作例会制度》
6 分阶段控制措施
6.1 施工组织设计阶段
6.1.1 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入手,结合场区规划修建施工环形水泥道路,合理布设电源线路走向,并对道路和线路进行标识。
6.1.2 按汽机与锅炉划分施工组合场和设备堆场,并使用龙门吊直接将组合后的设备运抵现场安装,尽量减少和避免二次倒运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6.1.3采用全封闭施工,以利于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6.1.4 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图,严格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小区,实行小区规范管理;定置垃圾堆放场地、材料设备堆放场地、标准化电源盘、电焊机集装箱、消防设施、施工临时水冲厕所、厂房内高处水冲式厕所、现场保卫岗亭、现场临时休息亭、现场急救中心。界定相对独立的生产、生活与办公区域。
6.1.5 在组织设计中制定生态及环境保护的措施。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6.1.6 根据工程图纸,采用电脑编制模拟安装软件,找出工程安装中的危险点、危险源,制订危害辨识、危险评估与控制计划。
6.1.7 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要指出危险点、危险源,并针对性地提出安全防范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的布置图和文明施工定置化布置图。
6.1.8 分专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总体措施。根据国家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列出必须开具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
6.2工程开工准备阶段
6.2.1 进入现场的全体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文明施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2.2 进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6.2.3 进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的规格、着色、编号,由安全监察部进行统一规范,并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6.2.4 进入高处作业区域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
6.2.5 施工用地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配置,严禁乱搭乱建。
6.2.6 厂区应及早建立永久性围墙或相对固定的临时围栏。
6.2.7 现场施工水泥道路,应有专人负责维护、清扫、保持路面整洁,施工道路应设路标、交通标志、限速标志,道路两旁不得堆放设备、材料和土石方等杂物。
6.2.8 现场排水沟道、涵管完整、畅通,并设专人维护管理,防止水灾及内涝的发生。
6.2.9 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坚实、平整,无积水与杂草,设备、材料码放应整齐成形、安全可靠,各种物质应排放有序,标识清楚。
6.2.10现场安全标志、文明施工标志、生态环境保护标志、禁烟标志、重点防火区域标志、危险品区域标志、紧急救护和消防紧急报警标志应醒目、齐全。
6.2.11土石方开挖区、坑井、孔洞、陡坎、高压带电区等危险场所及项目施工小区应有防护围栏(网)、盖板和明显标志,并严格填写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搭设、拆除申请表;防止坍塌、坠落、触电事故的发生。
6.2.12 广泛采用广式集中照明,照明满足夜间施工人员的行走及施工要求,标准电源一至三级盘按图布置,地下管线走向标志明确。施工电源的安装、拆除、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各级标准电源盘设专人监管并有标识。
6.2.1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办公室、库房、车间、工具间,做到周围环境整洁,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内部整齐卫生,并张挂有关职责、制度、规定,集装箱式工具间设可靠接地。
6.2.14加强组织协调,实行科学管理,注意劳逸结合,避免和减少交叉施工,确实无法避免的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效实施后,方可施工。
6.2.15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6.3 工程施工阶段
6.3.1建立各级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自始至终地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6.3.2 各分包商的专业、班组、严格使用统一、标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安全监察部定期检查、考核、评比,奖罚严明。
6.3.3 严格执行施工作业指导书,严格施工前交底制度,严禁无措施未交底进行施工。
6.3.4 严格控制进场设备与材料,基本做到当天用当天领,特殊情况下在现场堆放不得超过二天。
6.3.5 领用的设备、材料,在现场必须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各种施工垃圾、废料应堆放指定场所,现场推行“随做随清、随做随净”,必须达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净”。
6.3.6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实行工序交接、验收、签字制度,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必须是干净、整洁、工艺质量符合验收标准的工作面。
6.3.7 脚手架必须有持证架子工搭设、维护和拆除,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挂牌,脚手板使用规范的钢制脚手板,作业层必须设双层护栏和挡脚板。
6.3.8 现场作业集中场所的氧、乙炔、压缩空气采用管道集中供应,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电、火焊皮线、电源线采用槽盒布设,避免零乱与占用通道。其它作业场所氧、乙炔瓶采用分别装笼吊运与使用。管道加工尽量工厂化,焊接尽量采用亚弧打底的亚电联焊工艺。
6.3.9 施工电源设施配套,接线整齐、美观,符合安全规程要求;配电盘、柜内插座电压等级、开关负荷名称标示清楚,电源一次盘、柜上锁。
6.3.10不得在设备、结构、墙板、楼板上随意开孔,必要时应取得施工主管技术员的批准。
6.3.11 各种设备、材料安装就位前应进行清洁,安装后的易受污染的设备、管道及墙面必须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6.3.12钢结构吊装,永久平台、护栏、爬梯要同步进行,否则不允许上一层的吊装作业。
6.3.13 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通道并有明显标志,安全通道必须做到安全、整洁、畅通,不得有任何物料影响通道畅通,特别是脚手架、脚手管、电源线、电火焊皮线不能避免过通道的,要采取高架或低设措施;锅炉各层备用的脚手管必须在通道以外设置安全的堆放平台。厂内道路施工尽量做到永临结合。
6.3.14现场设立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室,成立安全文明施工执法队,加强环境、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的监察力度。
6.4启动调试阶段
6.4.1 厂区道路畅通,环境绿化美观,路灯及各类标志齐全,厂房内永久照明投入使用,事故照明能正常投用,照明照度符合设计要求。
6.4.2 厂房内地坪已做完,墙面施工完成并无基建痕迹。沟道盖板齐全、平整,内部清理干净,平台、护栏安装完善,保温、油漆工作结束。
6.4.3 设备、管道表面擦拭干净,各类设备、阀门全部挂牌,标示清楚。
6.4.4 各类设备、管道及电气设备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6.4.5 主厂房、燃油区等重点防火区域永久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各岗位有专人值班。
6.4.6 厂房已封闭、暖通、空调设备运转正常,门窗齐全,关闭严密,屋顶密封好,不漏水,主要工作场所温度、噪音、粉尘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厂房内外环境整洁,无影响设备运行维护的因素。
6.4.7 参加启动调试人员着装符合安全要求,各类人员分别佩戴相应标志,各自坚守工作岗位,整个启动试运期间,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
6.4.8 环保机构健全,设备完好,并正常开展工作,废液、废气排放符合设计及环保规定的标准。
7消防与保卫
7.1 本工程消防与保卫工作由保卫科负责,设专职保卫和消防人员。
7.2保卫科要与地方公安消防部门、项目法人单位及各参建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接受项目法人单位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
7.3 健全消防、保卫网络,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编制消防保卫计划及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消防、保卫工作。
7.4 开展消防、保卫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消防、保卫意识与技能;现场布设醒目的消防紧急报警标志(电话:119)。
7.5 建立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在有可能造成火灾的场所进行明火作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经批准落实措施后方可动火;涉及项目法人单位设备安全的明火作业,须经项目法人单位批准。
7.6 系统及设备分部试运和系统整套启动前,现场消防符合新启规的要求规定。
7.7保卫科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按“三定”原则下达整改通知,并按时复查。
7.8对项目法人单位、监理部及其他参建单位提出的关于本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
7.9 发生火灾事故严格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7.10现场门卫人员负责外来车辆、人员的登记检查及物资的进出,宣传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借发安全帽。
8 机械安全
8.1 重大的起重、运输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8.2 起重机械经国家指定的部门认可并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8.3 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起重量,安全操作规程醒目,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8.4 履带式机械配备路基箱板,露天使用的电动机具,应有美观、安全适用的罩棚。
8.5 严格执行机械管理制度,做好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检查与保养记录。
8.6 熟悉掌握机械性能,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严格执行“十不吊”。
8.7 对于起吊重量达到额定负荷95%的、二机抬吊、起吊精密物件及大件、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工作,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8.8 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
8.9 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结构时,应经核算;还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做好接触面的保护工作。
8.10 当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8.11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停止起重工作。
8.12 起重机械上备有灭火装置。操作室内铺绝缘胶垫,不得存放易燃物。
9 紧急救护
9.1 现场设立卫生所,负责医疗、救护、防暑降温及预防疾病、职业病工作。
9.2 进入现场人员要进行体检,高处作业人员作业前要进行体检。
9.3 对从事金属检验、电火焊、油漆、饮食服务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9.4 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现场紧急救护知识;现场布设醒目的紧急救护报警标志(电话:120)。
9.5 现场配备救护车,专供紧急救护时用。
9.6加强与项目法人单位及地方医疗部门的联系,促进紧急救护工作的开展。
10 保洁
10.1现场的保洁工作实行分区域、按责任区管理,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
10.2 责任区应挂牌,标明责任人。
10.3 责任区要做到整洁有序,无灰尘、无杂物。
10.4 排水沟要保持畅通,厕所要消除异味。
10.5 责任区要做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净”、“随做随清”,始终处于清洁状态。
10.6 车辆按规定停放,并按指定路线通行。
10.7 责任区内的设备、管道、屏柜等要采取“穿衣”式成品保护措施。
10.8 设备开箱在指定地点进行,产生的废料垃圾当天运走。
10.9 各种工器具、索具等摆放、挂放整齐,表面清洁。
10.10 锅炉、煤仓间、汽机房设置垃圾通道,配备垃圾小车。
10.11 施工作业点、道路旁、办公区、生活区布设垃圾箱,安排专人负责清理。
10.12 现场配备洒水车,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
11 环境与健康
11.1加强对员工环保与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11.2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
11.3现场布设水冲式厕所,有专人清扫。污水经化粪池后排放。
11.4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11.5按环评批复,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电池板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主要含灰尘,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定期清掏用于绿化不外排。
11.6产生的废油盛放进废油桶统一按规定要求处理。
11.7冲管时要有可靠的消音装置,使噪声降低到最低限度。
11.8进行金属检验等危害性作业,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设置醍目的警戒标志,夜间应设自激闪光灯警示,警戒区域应有专人监护。
11.9对从事金属检验、电火焊、油漆等特殊作业的人员,配备完善的个人防护用品。
11.10定期对饮用水及饮食卫生进行检查,预防肠道疾病的发生。
11.11按环评批复,本项目要做好防火、防电气伤害、防电磁辐射危害等突发性事故;在变压器所在四周设封闭环绕的集油沟,并设1个1m地下事故油池,集油沟及事故油池要做好防腐防渗处理,以确保事故情况下危险物质得到妥善处理,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12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
·安全自锁器:高处作业垂直攀登时为施工人员提供的防护保险设施。
·速差自控器:高处作业为施工人员提供的防护保险设施。
·活动支架:水平钢结构梁吊装时,固定水平安全绳的设施。
·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行走提供的保险设施。
·临时防护栏杆:高处临空面防护保险设施。
·安全围栏:用于重要通道、贵重设备保护、危险区域的围护。
·柱头托架:立柱吊装搭设标准的柱头脚手架使用。
·三角吊架:水平梁上使用的脚手架。
·空气开关配电柜:主要为施工电源的一级盘和二级盘,内有计量装置。
·配电箱:施工电源三级盘,内置插座、开关、漏电保安器,布置在电动工器具较为集中使用的作业点。
·便携式卷线盘:电源四级盘,内置漏电保安器,供施工班组使用。
·集中广式照明:用于组合场、施工现场大面积照明。
·电焊机集装箱:放置单台或多台电焊机,用于组合场、施工现场电焊机集中或分散布置。
·安全隔离电源:为容器内照明提供安全电源。
·氧气、乙炔瓶罩棚、卷扬机、施工电梯罩棚:此类罩棚均为钢结构制作,安全规范美观。
·安全网(炉膛滑线安全网):使用于高处作业场所,起人身防护保险及部分隔离作用。
·垃圾通道(配垃圾小车):为锅炉、煤仓间、汽机房高处作业场所垃圾废料清运的垂直输送管道。
·施工电梯:为减轻员工劳动强度,用于员工及零星小物件的垂直运输。
·螺栓箱:用于作业场所螺栓的集中盛放。
·垃圾箱:用于垃圾的临时集中盛放。
·液压式高处作业平台:可替代脚手架,供员工高处零星作业。
·自制高处作业平台:适用于员工进行锅炉六道的制作。
13 必须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项目
13.1 重要临时设施
13.1.1 施工电源标准化一级盘及施工电源电缆的布设安装。
13.1.2 施工用水(包括消防水)的布设安装。
13.1.3 氧、乙炔站安装及管道布设。
13.1.4 剧毒品库、危险品库、放射源存放库的布设与安装。
13.2 重要施工工序
13.2.1 10T以上龙门吊、塔吊拆装、试吊。
13.2.2 锅炉钢架吊装、大件吊装、汽包吊装、电除尘安装。
13.2.3 汽机房吊装、发电机静子吊装、发电机穿转子、汽机扣大盖、汽机高压管道安装、除氧器水箱吊装。
13.2.4 主变、厂变、备变安装。
13.2.5 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
13.2.6 油循环、锅炉水压试验。
13.3 特殊作业
13.3.1 发电机静子、发电机转子、除氧器水箱、主变、厂变、备变卸车运输。
13.3.2 炉顶封闭、锅炉六道安装、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进入开关室、氢气站、乙炔站及带电线路作业。
13.3.3 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
13.4 季节性施工
夏、冬季施工,包括防雷电、防风、防雨、防洪排涝、防暑降温、防火、防滑等。
14 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
14.1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
14.2 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14.3 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14.4 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
14.5 金属容器内作业。
14.6 杆塔组立,架线作业,重要越线架的搭设和拆除。
14.7 其它危险作业。
附件2性能试验
承包商负责的性能试验包括三个部分:设备出厂前的性能试验、设备安装调试的性能试验和电站试运行时的性能试验。承包商应提供各个性能试验的完整的试验报告,并签字盖章。
1.设备出厂前的性能试验
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主要设备在出厂前应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进行性能试验,承包商应提供性能试验报告。
2.设备安装调试的性能试验
光伏电池阵列的安装调试,目前国家尚未发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根据供货厂家的标准进行性能试验。
其它主要设备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安装调试的性能试验。
所有标准应为最新有效版本。
3.调试和验收主要依据
3.1 建筑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和规程、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建筑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2 安装工程及其调试、试运验收标准和规程、规范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47-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8-1990;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2-2008;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7-2001;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2006;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35kV-11O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程》DL/T 5103-99;
《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200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65-2011;
《多功能电能表》DL/T 614-200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第5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DL/T5190.5-200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设部 建标[2000]241号;
3.3 有关光伏电站的标准和规程、规范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4-2012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规范》GB/T50796-2012
《光伏发电工程设计规范》GB/T 50797-2012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规范》GB/T50795-2012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送审稿)
《光伏发电施工规范》(送审稿)
《晶体硅光伏(PV)方阵I-V特性的现场测量》GB/T 18210-2000
《地面用光伏(PV)发电系统 概述和导则》GB/T 18479-2001
《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 19939-2005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Z 19964-2012
《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GB/T 20046-2006
《光伏(PV)组件安全鉴定 第1部分:结构要求》GB/T 20047.1-2006
《光伏系统性能监测 测量、数据交换和分析导则光伏系统功率调节器效率测量程序》GB/T 20514-2006
《光伏器件 第9部分:太阳模拟器性能要求》GB/T 6495.9-2006
《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 设计鉴定和定型》GB/T 9535-1998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图用图形符号》SJ/T 10460-1993
《光伏(PV)发电系统过电保护-导则》SJ/T 11127-1997
《光伏器件 第6部分:标准太阳电池组件的要求》SJ/T 11209-1999
3.4 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建设项目的法规、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国务院令第253 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 号令;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 2.4-2009;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200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水作物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
《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0;
《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能源办(1991)231 号文;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 年11 月24 日国务院393 号令;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0 年1 月30 日发布279号令;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 第3 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建设部令 第81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版);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80)电技字第26 号;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力公司 国电发[2000]643 号;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586-2008;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电力工业部1995-09-06;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计建设[1997]352号;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4。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
4. 性能保证
4.1 主要保证指标
(1)系统可用率:%
(2)全厂厂用电率:%
(3)逆变器输出功率范围和输出效率:%
(4)功率因子:%
4.2 关键设备及部件的主要技术参数及保证值
(1)太阳电池组件(晶体硅)
太阳电池所标参数均在STC标准下,其条件是:
光谱辐照度:1000W/m2
大气质量: AM 1.5
电池温度: 25℃
太阳电池组件参数如下:
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技术参数
太阳电池种类
晶体硅
太阳电池生产厂家
太阳电池组件
生产厂家
太阳电池组件型号
指标
单位
数 据
峰值功率
Wp
开路电压(Voc)
V
短路电流(Isc)
A
最佳工作电压(Vmppt)
V
最佳工作电流(Imppt)
A
尺寸
Mm
安装尺寸
Mm
Mm
重量
Kg
峰值功率温度系数
%/℃
开路电压温度系数
%/℃
短路电流温度系数
%/℃
10年功率衰降
%
20年功率衰降
%
(2)组串逆变器技术参数:
生产厂家
逆变器型号
输出额定功率
最大光伏电池阵列功率
最大交流电流
最高转换效率
*欧洲效率
最大阵列开路电压
最大功率跟踪(MPP)范围
最大直流输入电流
交流输出电压范围
输出频率范围
要求的电网形式
待机功耗/夜间功耗
输出电流总谐波畸变率
功率因数
自动投运条件
断电后自动重启时间
隔离变压器(有/无)
接地点故障检测(有/无)
过载保护(有/无)
反极性保护(有/无)
过电压保护(有/无)
其它保护(请说明)
工作环境温度范围
相对湿度
满功率运行的最高海拔高度
防护类型/防护等级
散热方式
重量
机械尺寸(宽×高×深)
备注:
(1)光伏电站的验收规范,目前尚未发布,本项目规定试运行时间为累计运行120小时。
(2)性能考核由业主和总承包商共同组织进行,共同签证。
初步设计评审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天内,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按照评审要求齐全后,招标方组织评审。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签字或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招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招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质量要求
合格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三章“技术规范和要求”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评分: 25分
(2)技术评分: 35 分
(3)报价评分: 40 分
2.2.1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一、商务评审因素
(1)企业业绩(20分)
(20分)
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2个5MWp及以上单体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或有2个单个项目600户及以上居民光伏项目实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得12分,没有不得分;每增加一个上述项目业绩,加2分;此项最高得20分。(须提供合同、并网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2)扶贫捐赠(5分)
(5分)
投标人明确承诺中标后扶贫捐赠现金,金额为50万得1分,没有得0分,每增加50万加1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签字盖章的扶贫捐赠承诺函,附在投标文件中)
二、技术评审因素
技术方案(35分)
(1)设计方案(15分)
a、系统配置—组件、支架、逆变器、汇流箱等主设备的光伏系统综合选型配置计算及优化方案是否全面完整、技术先进、针对性强;(0-3分)
b、系统效率—效率计算使用数据、测算方法、计算精度是否合理可靠,保证能够达到承诺效率的方案和措施是否针对性强、切实可行;(0-3分)
c、光伏阵列-是否有对光伏阵列中组件方位角、倾角、逆变器选型、组件布置、阵列高差及行间距、逆变器布置位置、逆变器对组件阴影分析等进行优化分析;(0-3分)
d、接线方案—是否有对光伏组件、组串、逆变器、汇流箱的接线方案进行优化;(0-3分)
e、支架及支架基础—支架及支架基础的选型设计是否结合工程实际进行科学计算,是否有相关优化方案减少土石方开挖量;(0-3分)
以上综合评价,得0-15分。
(2)设备选型(10分)
1、主要设备选型:(6分)
n 光伏电池组件
(1)光伏组件须通过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组件产品。光伏组件如通过TV认证、CE认证、金太阳认证等认证,光伏组件的接线盒、连接器、线缆、背板、EVA等主要零部件如取得TUV南德或TUV莱茵认证证书。(0-1分)
(2)光伏电池组件主要性能参数在标准测试条件(即大气质量AM1.5、1000W/m的辐照度、25℃的工作温度)下达到如下要求:
a)寿命及功率衰减:太阳能电池组件正常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光伏组件第1年内输出功率不低于97.5%的标准功率;在前5年的输出功率不低于95%的标准功率,在10年使用期限内输出功率不低于90%的标准功率,在25年使用期限内输出功率不低于80%的标准功率。
b)电池组件应具备较好的低辐照性能,承包人应提供在200-1000W/m的IV 测试曲线和数据、串并联电阻数据。
c)在标准测试条件下,组件的短路电流Isc、开路电压Voc、最佳工作电流Im、最佳工作电压Vm、最大输出功率Pm符合相应产品详细规范的规定。
d)承包人所使用电池组件需具备受风、雪或覆冰等静载荷的能力,组件前表面的静负荷最大承压大于2400Pa,机械载荷试验满足IEC61215相关规定,大于5400Pa。如组件安装场地须有特殊载荷的需要,太阳能电池组件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并具有防沙尘冲击功能,确保在25年内在当地自然条件下不致破坏,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应对措施及组件加强处理并提供证明文件。
e)承包人所使用电池组件需具备一定的抗冰雹的撞击,冰雹实验需满足IEC61215相关规定,如组件安装场地为特殊气候环境(多冰雹),厂家应提供相应的应对措施及组件的加强处理,并提供冰球质量、尺寸及试验速度,使其抗冰雹能力满足组件要求,同时承包人提供组件适应安装的气候条件,并对所供组件的抗冰雹能力加以说明提供证明文件。
以上综合评价,得0-2分;
(3)光伏电池组件达到“领跑者计划”标准的,加1分;
n 光伏并网逆变器
(1)逆变器须通过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根据是否具有金太阳认证和测试报告、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并通过CE、TV或UL认证,加0-1分。
(2)逆变器达到“领跑者计划”标准的,加1分;
2、投标设备综合性能评估(4分):
选型技术先进,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标准。运行监测(设备运行状态监测及与数据监控系统的互通互联)系统稳定可靠,按照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技术参数等进行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投标设备性能综合评审后分为优、良、中、差四级,分别得4分、3分、2分、1分。
(3)建造方案(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建造方案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比较评价,得0-5分。
(4)项目管理(5分)
n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设计组织
决策机制责任明确、流程简洁,执行机构组织严密目标明确,监督机制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反馈机制及时准确;控制措施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方法得当,关键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业绩,拟配备的管理信息系统覆盖面广、功能齐全,保修期服务组织明确、人员配备合理。(0-1分)
n 质量管理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针对合同特性制定,质量方针明确,保证质量的组织体系健全(提供组织机构图),人员配备齐全,质量责任清晰,关键环节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合理,创优规划明确、具体、措施优良,在调试过程中和保修期内有明确的质量控制措施。(0-1分)
n 安健环管理
安健环管理方针、目标明确,操作性强,体系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配备合理,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准确、细致,且控制方法明确可行,管理业绩好,有完善的个人防护用品适用计划和安健环培训计划,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监督程序完整,建立了事故、事件(包括未遂事件)报告和登记程序。(0-1分)
n 进度管理
综合进度(含自设计至竣工投运的全部工作内容)编制到一级网络计划,自设计、施工准备到机组通过达标投产验收期间的各专发包人要环节的进度进行了综合安排,覆盖了全部工程项目,反映了控制工期的各主要工程项目,组织机构合理、人员配备到位,有相应的资质和同类型工程进度控制的成功业绩,影响进度的关键路线和关键点的分析准确到位,控制的方法和措施有力。(0-1分)
n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总平面布置紧凑合理、场地分配与各标段的施工任务相适应、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省用地、文明整齐,且没有超出发包人能够提供的范围,劳动力计划及施工机具配备计划等方面评定。(0-1分)
2.2.2
报价评审标准
三、报价评审因素
报价(40分)
报价有效性
(1)报价是否唯一。一份投标文件只能有一个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如果提交有调价函,则应审查调价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范围或货物、服务清单数量进行报价,是否存在计算错误,并需要按规定修正。招标文件设有控制价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3)是否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说明:报价无效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评审价格审查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报价内容和供货范围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报价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经评审后的报价(以下简称评审价格)作为报价评审的依据。
评标基准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报价得分计算
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注: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特别提示
以上涉及资质、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资料投标文件中均须提供复印件,投标人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二、评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商务、技术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价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初步评审未通过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4)在商务报价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部分报价情况进行评审,若发现投标人低于其成本报价或恶意进行不平衡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市场正常水平,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3.1.2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或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修正和评审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标文件。
(1)修正的总体原则:以对该投标人不利且对招标人有利原则进行修正。
(2)大写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3)文字与数字金额不一致,以文字金额为准。
(4)在投标文件中前后金额不一致,以出现在前的金额为准。
(5)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且单价金额小数点没有明显错误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6)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且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7)中文与外文金额不一致,以中文金额为准。
(8)缺漏项目、内容的修正,以对该投标人不利且对招标人有利原则进行修正。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每位评委针对此给出的得分,取每位评委给出的得分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平均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审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3.4.3中标人的选取个数及中标价的确定:
1、中标人选取个数
按得分高低,评出的前3名为中标人。
2、中标价的确定
中标价=(3kW×1000+50.02kW×33)×中标单价/中标人个数
备注:中标单价为所有中标人投标单价的平均价(各投标人对此应进行响应和承诺)。
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按各标段投资额大小来分配3kW户用扶贫光伏电站及50kW村级扶贫光伏电站,分配原则为得分第一的中标人承接投资额最多的标段,得分第二的中标人承接投资额第二多的标段,依次类推。
第五章合同书
(此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此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 (货物名称) :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 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 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 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 (货物名称) ,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本招标文件;
4.2 供方中标的投标文件;
4.3 合同书;
4.4 合同条款;
4.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 附件:
4.6.1 招标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 供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供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 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 (货物名称) 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7. 付款条件
复制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部分要求中付款方式。
8.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中 (货物名称) 的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主管部门执 份。
12. 合同的失效
本合同在合同价款结清后失效。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休 息 日: 休 息 日: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内容: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价格清单
五、投标人承诺选用的主要设备材料表
六、承包人建议书
七、承包人实施方案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w)的投标单价,按招标人要求承接全规模(3kW×2000+50.02kW×65)其中任意一标包,工期响应招标公告要求,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1.1.2.4
姓名:
2
工期
1.1.4.3
响应招标公告要求
3
缺陷责任期
1.1.4.5
……
4
分包
4.3.4
……
5
投标保证金
响应招标公告要求
6
设计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粘贴处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四、价格清单
(一)价格清单说明
1.1 价格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在价格清单中列出的任何工作量和价格数据应仅限用于合同约定的变更和支付的参考资料,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1.2 本价格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工程投标总表的说明: 。(A)
1.4 设备及安装工程报价清单的说明: 。
1.5 其他费用报价清单的说明: 。
(二)价格清单
2.1 工程投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表一:工程投标总表
单位:万元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设备
购置费
建安
工程费
其他
费用
合计
单位投资
(元/w)
一
设备及安装工程
二
建筑工程
三
其他费用
四
投标方认为需要增加的项
五
投标总价(含税)
六
投标单价(元/w)
2.2 设备及安装工程报价清单
表二:设备及安装工程报价清单
编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万元)
合计(万元)
设备费
安装费
主材费
设备费
安装费
主材费
1
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1
发电设备
组件
固定支架制作与安装
…….
2.3 建筑工程报价清单
表三:建筑工程报价清单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计
(万元)
2.4 其他费用报价清单
表四:其他费用报价清单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费率/数量
单价(元)
合计(万元)
1
项目建设管理费
2
勘察设计费
……
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内容
内容要求
数量
总价(元)
1
投标报价组成
设备购置费
其中:电池组件
其他设备部分报价
建安工程费
其他部分
总报价
合计
投标单价(元/w)
2
工期
工期XXXX日历天
3
质量标准
设计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
工程标准:合格
4
投标保证金
XX万元
5
中标后扶贫捐赠
XXX万元
其他声明:有则写,没有则写无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备注:1、除在投标文件中需要装订进去外,还请单独用信封封装,在开标时单独递交,以便在开标时唱标之用。
2、此表完全按照此样填写,不得修改。
五、承包人建议书
(一)图纸
(二)工程详细说明
(三)设备方案
1.生产设备。
2.必备的备品备件。
3. 备选的备品备件。
(四)分包方案
(五)对发包人要求错误的说明
(六)其他
说明: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实施计划中的有关内容应列入承包人建议书的,应在本页载明。
六、承包人实施计划
(一)概述
1. 项目简要介绍。
2. 项目范围。
3. 项目特点。
(二)总体实施方案
1. 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造价)。
2. 项目实施组织形式。
3. 项目阶段划分。
4. 项目工作分解结构。
5. 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件的要求。
6. 项目分包和采购计划。
7. 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
(三)项目实施要点
1. 勘察设计实施要点。
2. 采购实施要点。
3. 施工实施要点。
4. 试运行实施要点。
(四)项目管理要点
1. 合同管理要点。
2. 资源管理要点。
3. 质量控制要点。
4. 进度控制要点。
5. 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
6. 安全管理要点。
7. 职业健康管理要点。
8.环境管理要点。
9. 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
10. 财务管理要点。
11. 风险管理要点。
12. 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
13. 报告制度。
说明:发包人认为上述内容应列入承包人建议书的,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建议书”中载明。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后附但不限于: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必须无亏损,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五)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七)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注:后附但不限于:项目班子成员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岗位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社保及工程经验等证件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九)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设计、施工、采购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以及设计、施工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八、其他资料
后附但不限于:投标人 “拟任项目经理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 承诺书、投标人中标后在英山成立4S店承诺书、投标人明确承诺中标后扶贫捐赠承诺书等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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