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上下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海南琼中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GCNXC-GK-16011)
海南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就海南琼中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技术服务项目向国内公开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领取招标文件。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海南琼中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海南省琼中县黎母山镇
招标人:海南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服务单位:调峰调频发电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调峰调频发电公司监察部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1、项目概况:海南琼中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海南省琼中县境内,距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直线距离分别为106km、110km,距昌江核电直线距离98km。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发电厂房及下水库等4部分组成。上水库主要建筑物有主坝、副坝1、副坝2和溢洪道,位于黎母山林场场部以南约2.5km处的大丰水库,正常蓄水位567.0m,死水位560m,主、副坝均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土石坝,坝顶高程为570.00m,坝顶宽度8.00m,最大坝高28.0m,主坝轴线长度342.00m。下水库主要建筑物有大坝、溢洪道和放水底孔,位于黎母山林场一分场检查站以南约400m的黎田河峡谷区,正常蓄水位253.0m,死水位239m。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为257.00m,坝顶宽度8.00m,最大坝高54.00m,坝轴线长度347.00m,坝顶设防浪墙。
海南琼中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计划于2016年12月下闸蓄水,上水库计划于2017年3月下闸蓄水。依照《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鉴定规定》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104号)要求,需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海南琼中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进行蓄水前安全鉴定。。
2、招标范围: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的范围是以水库大坝为重点,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工程、涉及工程安全的库岸边坡及泄洪放水设施工程等与水库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项目。
I、主要工作内容:
(1)防洪度汛
a. 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要求。
b. 检查洪水资料、工程设计洪水标准及工程泄洪能力。
c. 检查下闸蓄水方案、导流洞封堵的可靠性。
d. 蓄水后防洪度汛方案的安全性。
(2)地质
水库蓄水后,对地震基本烈度及水库诱发地震、区域工程地质概况、水库工程地质、坝址区工程地质、泄水、引水发电系统、边坡、库区渗漏等有关的地质问题进行评价。
(3)地基开挖及处理
对大坝基础开挖、帷幕灌浆、固结灌浆和排水设施等设计及施工质量作出评价。
(4)大坝
对坝基稳定及防渗、坝体结构、混凝土材料及水力学泄洪放水措施等设计及施工质量作出评价。
(5)引水、泄水建筑物
对引水、泄水建筑物进、出水口的布置、结构及水力学设计、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6)库岸防渗及处理
对库岸防渗及处理等进行评价。
(7)金属结构
对下闸蓄水投入运行的金属结构的设计、制造及安装质量进行评价。
(8)安全监测
对大坝监测系统设计、施工及施工期原型观测资料分析进行评价。
(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水电站基本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104号)、原电力工业部《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鉴定规定》等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主管部门对本项目蓄水安全鉴定要求的其他内容。
II、工作方法和技术要求
(1)组织水库蓄水安全鉴定专家组进行蓄水安全鉴定工作。专家组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经过现场检查和必要的核查调研、专题讨论,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公正、独立地作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结论,提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意见。
(2)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工作严格按照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的要求,依据国家(行业)规程规范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设计文件和专题报告、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检查设计、施工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问题,提出工程安全评价意见。对不符合上述规程规范、设计文件、标准并涉及工程安全的问题,分析其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并作出评价意见;对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但专家认为构成工程安全问题的,也应对其进行分析和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意见,作为工程下闸蓄水前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
(3)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应严格按原电力工业部《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鉴定规定》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104号)要求进行。
(4)对工程设计、施工中与蓄水安全有关的问题逐一进行安全评价。
(5)依据现行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质量进行评价。对超出规范要求的或尚无规范可循的设计内容,应根据专门论证报告进行评价。
(6)依据合同技术规范对已完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进行评价。
(7)对工程及设备的缺陷和质量事故应根据事故检查报告和工程处理报告及有关资料作出评价。
(8)根据不同时段的要求,对工程的下闸蓄水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III、主要成果:
提交的成果有《海南琼中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报告》、《海南琼中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报告》以及有关规范、规定要求的其它报告。所提交的成果应满足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水电站基本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104号)、原电力工业部《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鉴定规定》等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验收的要求。。
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包。
三、项目进度计划
1、下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工期要求:
2016年7月1日鉴定单位进场开展工作;2016年10月31日完成《海南琼中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报告》,2016年11月30日完成下水库蓄水安全鉴定主管部门验收。
2、上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工期要求:
2016年10月10日鉴定单位进场开展工作;2017年1月31日完成《海南琼中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报告》,2017年2月28日完成上水库蓄水安全鉴定主管部门验收。
四、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资金。
五、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一级资质;
3、承担过类似的水利水电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参加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南方电网公司系统职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无需盖章)。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2016年5月27日起至2016年6月2日止(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3、招标文件工本费:免费。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下午15时00分
2、地点:海南省琼中县黎母山镇大丰农场海南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临时营地新办公楼406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仅受理电子邮件方式的报名及文件发售,电子邮件的题目请写明“海南琼中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蓄水安全鉴定技术服务项目报名资料”,并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到本公告联系邮箱。
3、 电子邮件方式的报名及文件发售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申请人根据需要自行打印。
4、 未能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视同无效投标,不再进入实质性评标阶段,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自负。
5、 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后审,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联系人:罗工
电 话:***-********
邮 箱:185*****265@163.com">X185*****265@163.com
2016年5月26日
标签: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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