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研究中心农药及生物技术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中原研究中心农药及生物技术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中原研究中心农药及生物技术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中原研究中心农药及生物技术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代建人为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省创豫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原研究中心农药及生物技术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新平招标采购-2024-6(投资项目备案代码:2019-******-70-03-******)
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检验检测产业园16#楼,分为A、B两座,地上4层,面积共计3724.36㎡。其中A座为农药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B座为生物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本项目采用EPC模式,主要含设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
4.招标范围:
该项目采用EPC(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程设计范围:在实验室布局方案图和实验室技术规格书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类专项工程设计、专项论证、相关的深化设计、图纸审查和批准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装饰装修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空调水系统、给排水系统、动物饮用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消防系统(含消防控制室相应改造)、监控系统、自控系统、土建改造及加固、实验室气路、环保处理系统、人工气候室、冷库、室外附属工程(不含室外供配电)、污水消毒、灭活处理、感染防护、实验室等流程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等。
(二)工程施工范围:完成施工图范围内各专业的拆除及新增工程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保修等。
(三)材料(设备)采购范围:涉及本项目的工程材料(设备)
(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含各类专项验收),实验室验收,竣工资料归档、移交,工程备案,各类实验室资质认定及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及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建设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境内。
7.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8.标段划分:一个EPC总承包标段。
9.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能通过施工图审查等审查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b.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
2.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a.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且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出具2023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凭证。
3.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出具2023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凭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出具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缴纳社保凭证。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为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的,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即可)。
6.信誉要求:自本项目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7.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小于等于3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分工、费用收取和发票开具等事项,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5日08:30时至 2024年04月19日18:00时止。
3.招标文件售价:免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9日08时30分。
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 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 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监督部门: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3-*******
2.本项目代建人:
代 建 人:新乡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滨湖大道9号市民之家222号
联 系 人:李颜赠
联系电话:187*****103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
地 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一楼东
联 系 人:王诗昆
联系电话:155*****209
代理机构:河南省创豫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河南省检验检测产业园A506号
联 系 人:娄喆
联系电话:156*****776
河南省创豫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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