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服务基本情况
服务范围为校园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垃圾清运,教学实验办公楼宇及部分公寓楼、家属楼楼内保洁及门卫管理,室内外基础设施零小维修。服务范围不含社会化运作的食堂、商业服务设施等。
服务楼宇为综合楼、服装学院楼、生物科学楼、艺术学院楼、机械学院楼、生物食品实验楼、国家海洋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化工原理实验楼、中试基地实验楼、造纸实验楼、轻纺实验楼、南安普顿国际学院楼及附楼、管理学院楼、卫生所、服装博物馆、图书馆、俱乐部、体育馆、工创中心、艺术实验楼、外教公寓、留学生公寓1、2号楼及国际交流中心、博士公寓、18号楼、家属楼(玉情街41-45)、继续教育学院楼、离退休处活动室、快递中心、玉山公寓2号楼商铺及商业街。
服务楼宇建筑面积约24万m2,室外环卫保洁面积约19万m2,室外垃圾中转场3个(集中于学校玉山北路),需养护的绿化面积约14万 m2[冬青模纹、小叶黄杨模纹等约1.1万 m2,草坪约3.4万 m2,绿地面积7.9万m2(不含行道树),新校区果园约1.5万m2],校园种植红豆杉、水杉、银杏、法桐等乔木50余种6200余棵,组团小乔木5000余棵,苹果、樱桃、核桃等果树200余棵。
二、物业服务要求
(一)室内保洁、环卫、垃圾清运等要求
1、服务范围各楼宇的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具体包括地面、楼梯、墙面及附属物、窗台、玻璃、门、墙裙、垃圾桶、灯罩、暖气片及暖气罩、洗手盆及卫生间等,不含教室、办公室和实验室内的卫生清扫。
2、综合楼、图书馆、服博馆内指定的报告厅及会议室和综合楼地下室及车库的清扫保洁每周1次,每学期开学前对综合楼内教室桌椅板凳擦拭一次。
3、综合楼C区教师发展中心所属会议室清扫保洁每周3次
4、校领导办公室的清扫保洁,包括桌椅、窗台、沙发、地面保洁每天1次。
5、电梯轿厢及外表面的清扫保洁,每天1次。
6、校园道路、广场、游园、人行步道、长椅及室外垃圾箱、东山垃圾点的清扫保洁;校园内的砖瓦石块、各楼宇外围杂物和无主的建筑垃圾清出校园;人行道路及挡土墙等部位生长的野生植物的清除;草坪、灌木模纹、树丛及自然林内人为污染物的清除。校园广告栏保洁;校园内野广告的清除;综合楼前景观水池的日常保洁,每天打捞池内垃圾两次,保持池内清洁无杂物;室外垃圾箱及时清理,每天打扫,不得出现垃圾外溢情况。
7、负责校园除雪工作,重点区域、路段冬季撒溶剂,雪停后保证24小时内校园主要道路畅通,校园积雪根据雪情大小尽快清除。负责离退休处二七活动室周边、二部正门周边、公寓大院及北院除雪工作。
8、定时将校园各楼宇的生活垃圾清运至东山垃圾点,在垃圾点分拣后清运至市政府规定的垃圾集中回收厂,确保校园内垃圾清运彻底、干净,无垃圾堆放外溢现象。每天至少清运一次,如遇毕业生离校、集中调寝等特殊情况时,需增加清运次数。
9、每年集中擦拭1次管辖范围内楼宇公共区域的玻璃。除此之外机关办公区域、南安普顿国际学院楼及附楼、留学生公寓1、2号楼及国际交流中心、外教公寓所有玻璃每年集中擦拭1次。综合楼A区9楼会议室及办公室11间玻璃每年擦拭2次。
10、垃圾8:30前必须全部清运出楼,楼内保洁工作10:30前必须全部完成,15:30前完成第二次楼内整体保洁,每天16:00之前,综合楼、图书馆、艺术学院楼、生物食品学院实验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安排保洁人员更换垃圾袋及清扫周边卫生,不允许出现垃圾桶满溢地面的情况。
11、卫生间及水房每天上下午保洁工作完成后要喷洒空气清新剂,综合楼A区8、9楼、图书馆1楼,体育馆1、2楼由中标单位提供男生小便池樟脑球。综合楼A区9楼卫生间卫生纸、综合楼A区8、9楼卫生间洗手液由中标单位提供。
12、综合楼A区8楼会议室2间、国际交流中心4-5楼地毯每年水洗一次,图书馆贵宾室、综合楼C区报告厅贵宾室根据学校使用需要进行清洗。综合楼、图书馆、服装学院楼、艺术学院楼、机械学院楼、生物食品实验楼、轻纺实验楼、造纸实验楼、中试基地实验楼、体育馆、南安普顿国际学院楼及附楼、国家海洋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教公寓、艺术实验楼、生物科学楼、俱乐部、管理学院楼、国际交流中心(一楼咖啡厅除外)、服装博物馆、工创中心寒暑假开学前用单叉机清洗地面,一年2次。国家海洋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楼大厅地面每年打蜡1次。
13、周末及节假日必须严格保证保洁服务质量。
14、管辖范围内公共区域每周用含氯的消毒液全面进行一次消毒作业,消毒时必须认真负责,不留死角,每次消毒作业后,要认真填写消毒记录备查。如遇突发性情况按照学校要求执行。
15、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开、关走廊等处的公共门窗,保证空气流通和公共设施不受损坏。雨雪天气须为各楼宇一楼大厅、综合楼4楼连廊铺设防滑地垫。安排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关闭照明开关,防止长明灯现象出现。
16、根据情况随时清理雨水井,确保雨水井畅通。
17、保洁人员须承担公共区域报修任务。
18、南安普顿国际学院其他要求
外教公寓走廊、楼梯每日进行清扫、擦拭、湿拖,公用卫生间、洗衣房、健身房每周进行一次保洁,库房定期进行清洁。原外教离职后及新外教入住前都要对其房间进行彻底清洁。
19、国际教育学院其他要求
(1)留学生公寓1、2号楼公共区域、公共厨房、洗衣间健身房每日保洁1次。
(2)留学生公寓1号楼及国际交流中心的机房、教室每日保洁1次。
(3)学期初及期末对每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上报。
(4)留学生及外教入住前以及退寝后需及时清理房间,国际交流中心客房备品、各公寓更换的床单被罩须及时进行清洗。
(5)国际交流中心客房按照客房保洁标准每日进行保洁。
20、离退处要求:每天对活动室进行保洁;每周对二部活动室北院清理不得少于两次,确保院内无杂物杂草;在活动室存放私人物品,不得擅留他人在活动室逗留。
(二)楼宇门卫值班要求
1、图书馆、体育馆、留学生公寓1、2号楼、博士生公寓、继续教育学院需配备门卫,负责所管辖区域内公用设施的检查和维修、晚间清楼锁门。
2、国际教育学院要求
(1)留学生公寓1、2号楼需配备门卫进行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接待处理留学生住宿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留学生房间分配及退寝手续办理工作,严格管理宿舍钥匙,配合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公寓。
(2)协助做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例如出现学生突发疾病、打架斗殴、火灾等事件时应先第一时间拨打120、110、119等电话,并告知学院,如发现学生寝室有违章电器及宠物等应第一时间通知学院。
(3)留学生公寓门卫应具备一定的外事管理和服务能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协助做好留学生报到和离校等相关工作,该岗位需固定,如无特殊情况,一年之内避免更换,开学初以及期末禁止离职,离职前至少一个月告知并做好交接工作。
3、继续教育学院要求
(1)教学楼门卫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查询进楼内人员,履行门卫岗位职责,按时开关大门,做好值班记录和教学楼门前车位管理,负责重点节假日本院夜间巡查工作。教学楼门卫需保持稳定,不得经常更换。
(2)学生公寓门卫应熟悉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禁止一切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负责学生公寓夜间拉闸断电及熄灯后楼内、外巡逻和公寓大门的开放、锁闭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公寓门卫需保持稳定,不得经常更换。
4、博士公寓要求: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值班记录;熟悉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能够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本楼突发事件;禁止一切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负责学生公寓大门的开放、锁闭工作;负责学生公寓的报修及门卫值班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协助楼管员工作,监督检查学生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零小维修要求
1、各楼宇上、下水系统的零小维修:所负责楼宇上水自入楼第一个井以内(入户第一个阀门及水表更换由中标单位负责,材料费用由学校承担),楼内外(包含学生公寓)下水由中标单位负责疏通维护,并负责疏通后的周边环境清洁。
2、电力系统的零小维修;各楼宇配电室外的全部用电线路(包含220V和380V)及插座、开关、局部线路更换,线路故障诊断等,各楼宇照明灯具(高度为4.5米以内)的更换由中标单位负责,灯具由学校提供。
3、小五金件的零小维修,如楼宇大门、教室门、卫生间门及插销、卫生间隔断、局部瓷砖、门锁、门轴、吊顶、窗帘杆(滑道)、玻璃、窗插销、门插销、门窗回位器、教室内桌排椅、局部刮大白、油漆、室外井盖(学生公寓物业负责范围内的井盖和通讯、热力、有线电视等井盖除外)、局部挡土墙外表面修复、外围护栏、长椅等。
4、校园公共基础设施维修,含二部家属楼、北斗街家属楼、十二栋家属楼(包含上述家属楼院内下水疏通)等。包括校园围栏、台阶、路面、挡土墙、屋面杂物及雨漏清理等。每学期对校内楼宇外立面检查一次并提供检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如需维修费用另计。
5、一次维修工作中材料费在500元以内的零小维修由中标单位承担。人为破坏造成的特殊维修费用,经学校认可后由学校承担费用。
6、常用维修物料必须常年备足一定量的库存,特殊材料采购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出现物件功能失效、外观严重老化影响美观的情况,必须更换。
7、维修人员24小时值班,接到紧急维修任务,维修人员20分钟内必须到场处置,正常配件维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接到零小修任务,维修人员2小时内必须到场处置,正常配件维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特殊配件出现故障,须作应急处理,保证各楼宇正常运转,防止水电浪费,在配件到货后,维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8、维修人员每周须对各楼宇公共部分巡检一次,完成巡检维修记录。
(四)学生公寓楼管员要求
在后勤管理处领导下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学校各部门对公寓及公寓物业服务的监督、检查。负责分管公寓楼内的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隐患排查、公共设施日常巡检、维修项目的统计上报,准确掌握分管学生公寓的基础数据信息,配合做好学生寝室调换、新生报到接待、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检查,将检查情况按时上报后勤管理处,发现违章电器及卫生情况不佳的须及时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做好后勤管理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绿化服务要求
1、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应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技术档案。内容需涵盖绿地面积,植物种类、规格数量,植物补种、破坏情况。绿地养护过程的动态情况包括,各项养护管理技术措施、日常养护日志、养护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及处理结果。
(2)承担园林大棚应季花卉育苗工作,育苗成活率不低于90%,每年8月中旬确保将花卉移栽至学校指定地点。育花过程中所需的种子、肥料、药物等费用由学校承担。
(3)校内绿化带、树木打药施肥、防寒处理根据学校要求进行,肥料、药物等由学校提供。
(4)大小乔木、灌木、模纹、草坪打头修剪,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绿化带内经学校认定的非中标单位责任枯死的树木,由中标单位负责清除及补栽,苗木费用由学校负责;经学校认定因中标单位养护原因造成的苗木死亡由中标单位清除并补栽,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承担校园内绿化垃圾及杂物清理工作,须将工作中产生的绿化垃圾及时清理干净,并将校园内产生的园林绿化垃圾及时清运至市政府规定的垃圾集中回收场,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6)按学校要求在校园内荒地种植花卉,并负责校园内花草树木移栽、清理及人行道路恢复工作。除花卉、种子由学校提供外,其余人工、机具及材料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养护标准(不得低于)
(1)绿地内无断枝、死树、杂草杂物。
(2)绿地内乔木无倾斜、倒歪现象,因台风等自然灾害天气原因造成树木倒伏,应及时扶正支撑倒伏树木。
(3)草坪、绿篱、新校区果树及乔灌木定期修剪,保持适宜高度,修剪面平整,无遗漏。
(4)根据乔木习性及时修剪扶芽,树木修剪规范整齐、定枝合理均匀。
(5)根据实际情况对树木及草坪定期浇水、施肥。
(6)发现病虫害及时清理防治,使用农药严格管理。
(7)冬季结合树木涂白、修剪及时清理越冬虫蛹及绿化带内的枯枝落叶。
(8)绿地内乔木、灌木有缺棵,绿篱及模纹草花如有空缺及时向后勤管理处上报,申请补种并说明原因。
(9)3月中旬在园林大棚培育应季花卉,8月中旬前将所有花卉移栽到室外指定地点。
(10)3-5月份气温回升以施肥、打药、春季灌溉、大乔木修剪为主。
(11)6-9月份以草坪、绿篱、灌木修剪及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防涝防旱为主。
(12)10-12月份以打药、施肥、乔木修剪、涂白、防治病虫害,封冻前施肥浇防冻水。
六、其他要求
1、各楼宇显著位置须设报修与投诉电话,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安排人员处置相关工作。
2、每周报送《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时间节点:每周四下午16时前。
3、服务人员的使用数量及素质要求
(1)楼内保洁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8人,门卫不少于12人。
(2)校园环卫保洁及园林养护人员不少于23人。
(3)维修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少于7人。电工须持有高压及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4)学生公寓楼管员不少于12人。
(5)工作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4、要求配备流动垃圾车,垃圾运输车,水车,油锯、剪草机、打药机、绿篱机、便携式吹风机等园林养护机具设备,单叉机、洗地机、吸水机等清扫保洁用具,电焊机、疏通机等维修用具。
5、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承担学校安排的少量突击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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