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都法委鉴字第66号

2024都法委鉴字第66号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选择鉴定机构

公 告

(2024)都法委鉴字第66号

我院在审理原告贵州邦成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中建四局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黔南交通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需要对案涉申请人施工的“国道G210都匀小围寨(经阳安)至深河桥公路改造工程第2标段(阳安至京寨)路基工程”、以及“国道G210都匀小围寨(经阳安)至深河桥公路改造工程第2标段(阳安至京寨)路基防护涵洞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具备相关鉴定(评估)资质且通过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备案的鉴定(评估)中介机构,请于2024年4月18日18时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提交对该案的报名申请,2024年4月19日9时30分后,本院将对通过审核的中介机构,采用随机摇号方式选择确定鉴定(评估)机构。相关当事人届时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摇号过程或到我院外委办(老楼312室)参与查看摇号过程。

咨询电话:177*****959汪旭/180*****268王尧欢法官

0854—*******外委办 监督电话:0854—*******政治部

都匀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办公室

二0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贵州,都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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