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人民法院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黄州区人民法院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本院已裁定受理黄冈市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黄州辛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团黄路分店、黄州辛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壕沟路分公司、黄州辛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沙街连锁店强制清算案,该三件案件打包为一组在管理人名册中选任破产管理人。为便于案件的顺利推进,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采取以“竞争+摇号”的方式公开招募一家首选、两家备选社会中介机构作为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三家公司基本情况
1、被申请人黄州辛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团黄路分店系2007年8月1日核准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登记住所地为黄冈市黄州团黄路辛德粮油,经营范围为粮油、农副产品销售,负责人为周元容。2024年3月26日,黄冈市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其公司清算义务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组成清算组对企业进行清算为由向本院申请对黄州辛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团黄路分店进行强制清算。
2、被申请人黄州辛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壕沟路分公司系2007年8月1日核准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登记住所地为黄冈市黄州壕沟路市场,经营范围为粮油、农副土特产、副食品销售,法定代表人为刘桂生。2024年3月26日,黄冈市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其公司清算义务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组成清算组对企业进行清算为由向本院申请对黄州辛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壕沟路分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3、被申请人黄州辛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沙街连锁店系2007年8月1日核准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登记住所地为黄冈市黄州沙街区日杂公司,经营范围为粮油、农副土特产、副食品销售,法定代表人为刘桂生。2024年3月26日,黄冈市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其公司清算义务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组成清算组对企业进行清算为由向本院申请对黄州辛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沙街连锁店进行强制清算。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需为2023年度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入册破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与黄州辛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团黄路分店、黄州辛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壕沟路分公司、黄州辛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沙街连锁店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管理人的候选对象:
1)、在全省范围内履职管理人的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达三件未结的;
2)、近三年内受聘破产企业或强制清算企业的债权人或债务人代理人达三次的;
3)、近三年内受聘破产企业或强制清算企业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委托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服务达三次;
4)、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破产团队建设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重整工作的经验和工作业绩(A.有关数据以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B.应明确是独立履职还是协助参与,是全程参与还是部分参与C、是否办理过执行转破产案件);
3.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4.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该成员的主要业绩;
5.获选后的工作思路,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预案等(信封密封);
6.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信封密封)。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下午5时30分,有意成为管理人的单位应向黄州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科报名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陈权,电话:0713-*******)。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机构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需要密封的部分用信封密封);
2.本院将由评选委员会评审选出3家候选管理人(报名超过3家),确定后的候选管理人请指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根据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本院参加摇号,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号的管理人机构,视为放弃参加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届时经摇号选择出一家机构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再从剩余的机构中摇号选择出两家机构为本案备选(第一、第二)破产管理人。
特此公告!
黄州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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