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放射科辐射防护用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放射科辐射防护用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我院拟对放射科一批辐射防护用品开展院内比选采购,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放射科辐射防护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YZB*******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元
(四)项目内容:防护铅衣等一批,具体见比选文件。
(五)采购方式:比选采购(最低价格法)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七)供货/服务时间:按采购合同要求完成
二、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须提供近三年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响应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进行转包;
(六)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工具、场地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条件;
(七)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并载明相应经营范围。
三、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每天9:30—13:00;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招采科
报名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下列材料除特别说明需要原件的情况外,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人自拟声明);
(4)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19日16:00;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05办公室。
标签: 放射科辐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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