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汇贤路(苏家小区段)及汇贤路(新丰路-梁祝大道段)公路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高桥镇汇贤路(苏家小区段)及汇贤路(新丰路-梁祝大道段)公路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鄞州区高桥镇汇贤路(苏家小区段)及汇贤路(新丰路-梁祝大道段) 公路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 (发布时间:2016-05-26)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新村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高桥镇汇贤路(苏家小区段)及汇贤路(新丰路-梁祝大道段)公路新建工程(监理)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5】375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汇贤路苏家小区段工程西起规划一河大桥,东至现状甬金高速连接线;汇贤路(新丰路-梁祝大道)段工程西起新丰路,东至梁祝大道
项目规模:汇贤路苏家小区工程路线全长约0.227公里,工程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为30KM/h。路基宽度16米,横断面布置为:2×(5米行车道+3米人行道);设计荷载路面为标准轴载BZZ-100。全线配套雨、污水管等综合管线。
汇贤路(新丰路-梁祝大道)段公路工程路线全长约0.861公里,工程《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30KM/h。路基宽度16米,横断面布置为:2×(5米行车道+3米人行道);设计荷载路面为标准轴载BZZ-100。全线配套雨、污水管等综合管线。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约4206(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2154.1844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鄞州区高桥镇汇贤路(苏家小区段)及汇贤路(新丰路-梁祝大道段)公路新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及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目标
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33月(其中施工期监理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1956年1月1日后出生。
其它要求:
(1)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以及5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4)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5)投标人及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施工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合格制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6年05月26日
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三楼)
售价:每套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
2、附件: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其他资料:/。
注: 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及IC卡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新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新碶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大厦)1幢703、704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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