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岐乡食堂食品配送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竹岐乡食堂食品配送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委托,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FJYS[GK]*******-1、竹岐乡食堂食品配送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竹岐乡食堂食品配送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GK]*******-1

项目名称:竹岐乡食堂食品配送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20,000.00元

采购包1(竹岐乡食堂食品配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食品 12(月) 食堂食品配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0,00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此为准。);(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4)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采购)文件 第七章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应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第五章《部分食材要求》(须按“标的名称”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第一章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中规定准确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以此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4-12 至 2024-04-1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5-0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2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

地址:竹岐乡竹岐街15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7 0592 8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林欢/林榕华/马光锦

电话:059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项目 食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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