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上海院技术研发中心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中石油上海院技术研发中心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3LGPD0130 | 标段号: | C01ZG004 |
招标人: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湖西一路359-369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董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招标标段名称: | 中石油上海院技术研发中心弱电智能化工程 | ||
建设地点: | 浦东新区 |
工程概况描述: | 建设规模及概况:中石油上海院技术研发中心施工总承包,总建筑面积*****.8㎡,地上建筑面积*****.73㎡,地下建筑面积*****.07㎡。地下及首层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二至六层局部采用PC装配式。 本项目弱电智能化由如下系统组成: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管网系统(专用线槽、线管等)、机房系统(消控室、弱电机房)、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建筑能耗监测系统、IBMS系统、智慧通行系统、智能照明系统。 负一层设有运行商机房,首层设有消防、及安防监控室,五层设有弱电机房。 (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程总投资: | 2965.1376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2965.1376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2900.46万元) |
施工工期: | 138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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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六年(2018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具有不少于1个建筑智能化工程(规模应为合同价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就工程特点提供施工方案技术要点及说明,独立成章节,并满足本工程需求。(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13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4月1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信达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95*****667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24日 10时0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07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5月12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28日 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在审查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决策机制,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超过7家,由招标人通过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7家,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2.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 4.投标单位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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