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南通振华重装华能临高CZ1海上升压站下部基础含4根钢管桩制作ZPMCNZ

上海振华重工-南通振华重装华能临高CZ1海上升压站下部基础含4根钢管桩制作ZPMCNZ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就华能海南临高CZ1海上升压站下部基础导管架(含4根钢管桩)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和南通振华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NZ)-ZB2024-02-NT028

2.项目内容:华能海南临高CZ1海上升压站下部基础导管架(含4根钢管桩)

2.1施工内容:下部基础导管架包含导管架主结构,导管架防腐(含涂装材料),靠船件、爬梯等铁舾件制作安装(含材料),防沉板制作安装,灌浆管制作安装(含材料),电缆J型管制作安装(含材料),密封封隔器安装,牺牲阳极安装,加强及吊耳等安装,同时还包含业主方提供的设备、物资安装。

下部基础钢管桩包含钢管桩主结构、钢管桩防腐(含涂装材料),钢管桩剪力件安装,加强及吊耳安装,发运绑扎、海上运输防护等工作。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5)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1份;

(6)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ISO 9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4)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5)。

中交分包管系统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内、外分包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分包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网址:https://sra.iccec.cn/index)进行在线注册(建议使用 360 或 Chrome 浏览器),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

三、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交分包系统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三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4174点之前停止报名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314

联 系 人:梁志君 (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liangzhijun@zpmc.com

话:021-********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邮箱报名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项目投标报名表二0二四年四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PMC 升压站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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