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类货物供应商征集项目公告
食品类货物供应商征集项目公告
广安邓园商贸有限公司
食品类货物供应商征集项目公告
(一)项目需求:
广安邓园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人)现就食品类货物供应商征集项目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征集活动,主要需求货物为食品类。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有实体门店或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分拣中心、门店等),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②.具有独立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米面油、生鲜、蔬菜、农副产品、肉类经营销售等;
③.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④.具有食品相关分拣、供应团队,且团队不低于20人。团队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健康证;
⑤.自有不少于2辆冷链/冷藏运输车;
⑥.自有仓库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冷库、鲜库面积各不低于20平方米;
⑦.供应食品类货物时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报告(如需);
⑧.供应货物后应提供相应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资料须知:
1.供应商参与谈判时应递交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③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生鲜、蔬菜、农副产品、肉类经营销售等)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若非法人参与谈判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经营场所面积证明(提供厂房、门市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5)分拣团队人员健康证(不少于20名);
(6)国营企业提供上年度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民营企业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
(7)提供冷链/冷藏运输车行驶证(不少于2辆)。
(8)提供自有仓库、冷库、鲜库等场所的面积证明文件。
注:①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商鲜章;②所有资料请按照上述要求装订成册并逐页盖章递交。③供应商须将文件密封包装,密封袋均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加盖供应商鲜章。
2.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 4月 17 日早上9:00
3.资料递交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牌坊路99号13幢广安邓园商贸有限公司。
(三)结算价不得低于市场价下浮18%
(四)市场基准价的确定方式:
食材市场基准价格的确定由采购人、中标人每月不定时 共同委派人员询价确定,每周至少询价 1 次,询价地点不少于 3 处。按询价的平均价格作为结算基准价。询价地点原则上以广安永辉超市、广安华润万家超市、广安西溪市场、广安广宁市场、广安科贸市场、广安万盛市场、广安麻柳湾市场等大型超市及农贸市场价格为准。最终结算价格=结算基准价×(1-中标人报价下浮比例)。采购最终结算价格包括成本费、包装费、运输费、配送费、调换费、损耗费、检测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五)食材质量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全部物资应符合或优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出示产品来源及质量检测报告;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疫情风险等潜在危险;货物有明确保质期限的,其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所明确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一、粮油
1. 粮油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须严格控制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范围内;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含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 粮油须提供正规并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具有合格证书、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产品外包装应完整,并印有注册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产品成分、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3. 根据甲方需要粮油等级,保质保量供货,严禁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得提供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一经查实上述情况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肉类
1.鲜肉类: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有关标准,确保新鲜,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并注明保鲜期,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检疫合格证明。
类别 |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鲜猪肉 | 边猪及 其散肉 | 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陷地方马上按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
五花肉 | 带皮的肥瘦肉,肌肉与脂肪相间多层。 | |
瘦肉 | 基本为瘦肉,无肥肉、骨腱少。 | |
猪扒 | 圆而长的通脊肉,全部是瘦肉,肉质红嫩、紧密。 | |
排骨 | 带肉的排骨,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完整,不得剔降,骨肉不分离。 | |
龙骨 | 剔除了里脊肉的脊椎骨,色泽肉红,不带皮、不带油。 | |
汤骨 | 腿骨,圆管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肌肉、干净。 | |
猪蹄 | 完整、无毛、无黑斑、无指甲、表皮光滑、肉质有弹性。 | |
猪肝 | 肝叶完整、暗红、质地柔软、湿润、有光泽、边缘薄。 | |
猪心 | 心冠脂肪洁白、组织结实有弹性、用手可挤出鲜红的血液和血凝结块。 | |
猪肺 | 内呈红色、有光泽。 | |
猪腰 | 表面有一层光亮的薄膜、呈浅红色,柔软有光泽、有弹性。 | |
猪大肠 | 呈浅黄、无黑斑、柔软、表血光滑湿润、无异物、极小味道。 | |
猪肚 | 呈浅白、色泽光润、不带肥油、内部干净、无异物、极小味道。 | |
鲜牛肉 | 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滲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 | |
鲜羊肉 | 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面细腻,有弹性、 外表微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注水。 | |
鲜鸭 | 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 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 | |
鲜鸡 |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外形特征,大小符合要求,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色,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的翼部或鸡关节,不能有骨折和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 |
2.冷冻肉类: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以上,冷冻畜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肉类应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以保证食品安全可追溯。
品名 | 质量验收标准 |
冻猪肉 | 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无异味,外包装箱完好。 |
冻牛肉 |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 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外包装箱完好。 |
冻羊肉 | 肌肉色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外包装箱完好。 |
冻鸡肉 | 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或灰白色等、肌肉切而有光泽、外表 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恢复、且不能完全恢复、外包装箱完好。 |
鸡中翼 | 无黄衣,大小均匀,无异味、无碎杂,有光泽、无明显淤块、无破皮,外表色泽正常、肉质淡红、无鸡毛。 |
鸡爪 | 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碎架。 |
鸡全翼 | 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骨折和破皮、无黄衣、无异味、无鸡毛。 |
鸡腿 | 大小均匀、无碎杂、无黄衣、无淤血斑、有光泽、肉质淡红、无异味。 |
猪耳 | 无种猪耳、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 |
鸡肾 | 呈鸡肾特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手、无污物及其它肉眼可见杂质、无异味。 |
猪副产品 | 无冻干脱水发暗迹象、其它同鲜猪肉副产品。 |
3. 水产类要求成活率100%,新鲜鱼类可溯源且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类,气味正常,无血之外的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4. 禽蛋类:蛋体大小均匀,无斑点、无污染,鸡群健康,疫苗用药严禁使用违禁药品,确保无公害、无药残、无激素。
三、蔬菜类
1.叶菜类:新鲜有光泽、棵株完整,具有该品种应有的特征形状,形状整齐,修整良好;无病虫害;无腐烂发霉无异味;无异常外来水分;干燥整洁、无泥土和杂物;无明显机械伤。
2.葱蒜香辛料类:茎部白色,叶部绿色无黄叶允许轻微枯稍;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浓郁的香味;大小均一;允许葱体或葱叶折断但折断部无发粘水烂现象;根部根须无泥沙;无明显缺陷(包括软腐、异味、冷害、冻害、病虫害)。
3.根茎类:同一品种或相似品种;大小均匀;大小差异在10%以内;外观新鲜;硬实;色泽光亮,着色均匀,果肉黄色或深黄色;无异味,无异常外来水分,干燥整洁、无泥土和杂物无腐烂,无发芽;无薯体发青;成熟度好;薯形好;无严重畸形,基本无表皮破损、无机械伤;无冻伤,无空心等内部缺陷。
4.花瓜果类:大小均匀无畸形,大小差异不超过10%,新鲜洁净,修整良好,表面硬实光滑洁净,果肉厚实;无病虫害;无腐烂发霉;无异味;无异常外来水分;干燥整洁、无泥土和杂物;无明显机械伤。
四、调料
1. 酱油:颜色呈红褐色不发暗,澄清有光泽,质地均匀,无沉淀;有浓郁的酱香;产生的泡沫细腻,挂壁现象好;氨基酸态氮含量最低不低于0.55g/100m1。
2. 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3. 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浮物、沉淀、异物、醋鳗、醋虱等。
4. 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无霉斑白膜。
5. 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其他不良气味,无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6. 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异味、杂质,口尝无砂质。
7.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六)此次谈判仅作为采购意向征集,不作为确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采购人:广安邓园商贸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邓老师 153*****888
蔡老师 130*****997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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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供应商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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