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梧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关于遴选拉萨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排水口迁移项目基坑监测单位遴选公告
柳梧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关于遴选拉萨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排水口迁移项目基坑监测单位遴选公告
一、遴选事宜
拉萨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排水口迁移项目已由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经发局柳梧经管〔2023〕113号文件批准建设,为进一步推进该项目的建设,以遴选方式选取基坑监测单位,遴选人为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现对本项目基坑监测单位进行公开遴选。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拉萨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排水口迁移项目
2.建设地点:拉萨市高新区(柳梧新区)北组团。
3.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拉萨市柳梧新区,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DN1000尾水管道8820m及DN2400出水口一座;新建污水提升泵房一座建筑面积524.56㎡及相关配套设施。设计规模为近期6.1万m3/d,远期7.0万m3/d。
4、工期:30日历天(基坑浇筑完成取得相关报告)。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6、遴选范围:
(1)拉萨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排水口迁移项目基坑监测单位遴选。
(2)基坑监测工作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编制基坑方案报告,进行基坑监测,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后续服务所需的全部工作。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勘察等,具有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西藏自治区内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近三年(2021年3月-2024年3月)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3类),在人员、设备及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报价人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报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评审等前期工作。
6.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①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②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目录、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须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文件、人员投入情况、近三年类似业绩(至少3例)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报价文件须密封递交,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要求
控制价:10万元。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5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18:00,地点为柳梧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局(3110)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拉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布栏上发布及管委会门户网站。
八、联系方式
遴选人: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拉萨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
电话:0891-*******
监督电话:0891-*******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本次报价需注明具体金额,无具体金额的报价文件作废。
4.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选取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柳梧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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