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樟树支行2024年6月至2027年5月款箱押运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樟树支行2024年6月至2027年5月款箱押运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樟树支行2024年6月至2027年5月款箱押运项目论证报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樟树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樟树支行押运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项目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樟树支行2024年6月至2027年5月款箱押运项目

项目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4.9万元

专家1论证意见

由于樟树市中心城区具有银行业款箱武装押运资质的保安护卫机构仅有“樟树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且已得到樟树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开具相关证明,樟树市区内所有银行机构均与该公司签订款箱押运合作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胡军胜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

138*****018

身份证号码

362*****760*******

专家2论证意见

根据樟树市公安局提供的证明文件,樟树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是樟树市唯一一家可以提供武装押运,守护寄库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
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款箱押运服务。


专家姓名

饶玉萍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江西省机械工业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

136*****462

身份证号码

330*****641*******


专家3论证意见

根据分行调查材料,目前樟树市中心城区具有银行业款箱武装押运资质的保安护卫机构仅有“樟树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一家。
综上所述,根据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张国旺

职 称

副总经理


工作单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联系电话

185*****787

身份证号码

360*****740*******


结论: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专家论证意见表: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谭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32*****015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gczxjxjk@163.com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采 购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0791-********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邮 编: ******

项目负责人:谭春、熊佳敏、袁锋、刘辉、陈新安(招标师)

2024年4月11日


,宜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押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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