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等七条高速公路施救一揽子服务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2024年度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等七条高速公路施救一揽子服务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2024年度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等七条高速公路施救一揽子服务项目(重招)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4年度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等七条高速公路施救一揽子服务项目(重招),招标人为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余姚市姚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4年度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等七条高速公路施救一揽子服务项目(重招)。

2.2招标范围:G15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全长58.7公里(K1416+000宁波北互通至K1474+700杭州湾新区西收费站);G1504宁波绕城东段,全长44.4公里(K11+474九龙湖互通至K55+899姜山北互通);S20穿山疏港高速,全长33.5公里(K0+000好思房互通至K33+492穿山港区);G1523象山港大桥及接线,全长46.9公里(K0+000云龙互通至K46+928象山互通);S8慈余高速,全长23.2公里(K1+040-k24+209余姚西);G1523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全长47.7公里(K46+928象山互通至K94+662青山港大桥)S23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石浦至新桥段,全长17.5公里。

2.3招标控制价:********元。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需求》等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

2.7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根据委托管理单位划分的区域各1名)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重新招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415日9时00分202441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如有补充的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整。

5.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电子保函。

5.3 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53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5614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七、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jttz.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交投公路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574-********

监督部门: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采购监管办)

监督电话:0574-********

招标代理: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168号会展中心大厦A座24楼

联系人:王哲东、韩瑶雯

电话:05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杭州湾跨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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