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鞍山至黑山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建设询比采购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一)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鞍山至黑山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801963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
任。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鞍山至黑山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鞍山至黑山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使用“地铁咨询招标”小程序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操作过程为:点击微信“发现”,选择“小程序”,搜索“地铁咨询招标”,
登陆后分别编辑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并进行保存,以上操作完成后请拨打电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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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85911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无法进行后续付款的操作。购买采购文件时
请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ydtzx@126.com,邮件标题为:XX公
司报名资料,邮件正文中写明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1)营业
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
权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一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一楼)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
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联系人:孙思威
电
话:15004051868
电子邮件:Inglsyjczx@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康孟
电
话:
024-83733409
电子邮件:sydtzx@(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或盖章)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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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至黑山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建设询比采购公告
(二次)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鞍山至黑山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建设询比采购,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
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
鞍山市台安县
2.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为保证项目中心试验室工作顺利开展,需要对工作区和生活区装修改造,使中心试验室
各功能室满足试验室验收要求,住宿办公区满足居住及办公条件。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程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质保2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近3年(2021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
企业业绩
同额不少于10万元的试验室/房屋/小区装修维修等类似项目业绩。
3.2同一法人代表的供应商只能有一家参与询价,多于一家则不得参加询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m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
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
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
购文件。供应商须使用“地铁咨询招标”小程序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操作过程为:点击微
信“发现”,选择“小程序”,搜索“地铁咨询招标”,登陆后分别编辑个人信息和企业信
息并进行保存,以上操作完成后请拨打电话024
83385911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无法进行后续付款的操作。
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ydtzx@126.com,邮件标题为
:XX公司报名资料,邮件正文中写明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供应商需提交的响应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9日9时30
分,请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将予以拒收。
6.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联系人:
孙先生
电话:
15004051868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康孟
传真:024-83733409
2024年4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