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固定资产清点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固定资产清点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固定资产清点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资产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2日 16:4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2层】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2层】评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华玲/周宏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古田支路5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范女士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二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华玲/周宏星 |
项目概况
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固定资产清点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H-CS-2024-006
项目名称: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固定资产清点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 |
1 | 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固定资产清点与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固定资产清点与管理服务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批 | 2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36个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束。其中2024年固定资产清点服务在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完成交付。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服务在2025年3月底前完成交付,2025年固定资产管理服务在2026年3月底前完成交付,2026年固定资产管理服务在2027年3月底前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6)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7)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资格承诺函(若有):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如若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1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2层】
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售价为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2层】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2层】评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古田支路59号
联系方式:范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二层
联系方式:周华玲/周宏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华玲/周宏星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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