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等四个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服务SGFA-1标段招标公告
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等四个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服务SGFA-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孝感至天河机场高速、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孝感南段、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孝感北段均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招标人为孝感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等四个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孝感市。
建设规模:
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项目起于孝南区毛陈以南接硚孝高速公路二期,并设置支线接京港澳高速公路,走孝感城区以南,跨澴河后与孝汉应高速公路相交,向西北方向展线走云梦县城以南,跨府河,止于应城北互通以北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相接。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支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线全长54.114公里。全线桥梁长*****米,桥梁比79.45%,设枢纽互通4处,一般互通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总投资约130亿。
孝感至天河机场高速公路项目规划路线西起槐荫大道澴川路口,向东展线,将现有的槐荫大道东延伸线进行快速化改造,在三汊镇拓新村附近折向南,接纵五路规划线位,沿野猪湖东侧布线,穿越临空区西侧,终点接童家湖特大桥北侧桥头,与武汉机场高速和机场二通道连接,直达机场和武汉主城区,实现了与武汉外环、四环、三环等快速公路网的联通,通过武汉大道等城市快速路直通省府所在地武昌。项目主线全长约30公里,主线按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项目主线设有一条连接线:槐荫大道向东连接汉十高速段(简称“万鲁线”)。总投资约60亿。
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孝感南段项目起于汉川市麻河镇以北的竹林垸,对接孝汉应高速终点,设麻河枢纽互通接沪蓉高速公路,之后路线向南展线,在南郭村设麻河互通接344省道,在秦家集设置城南枢纽接348国道,于庙头以西庙闸村设庙头互通接211省道,在马口以南的石龙岗设南河互通接244省道,止于孝感市汉川市南河乡荷花桥村、武汉市蔡甸区侏儒山街道百赛村之间的孝汉市界处,对接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段,路线全长40.553公里,桥梁*****米/15座,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4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总投资约97.55亿。
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北段项目起于孝南区肖港以西的农爱村附近,对接孝汉应高速公路的孝感北枢纽互通,经肖港镇,邹岗镇,于方集村上跨京港澳高速公路,止于孝南区杨店镇的祠堂湾附近,终点对接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路线全长约26.561km,其中11.92km位于孝昌县境内,14.641km位于孝南区境内,共设置桥梁9582m/13座,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项目投资约41.77亿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西延线等四个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包括按招标人要求开展项目实施模式可行性论证咨询工作,依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编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结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修编项目实施方案;协助甲方向省发改委汇报,直至实施方案等相关报告获得批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SGFA-1标段。
服务期限:预计为90日历天,预计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其中: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2024年5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具体终止时间以相关部门完成审核手续为准)。
合同估算价:18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孝感市交通运输局 | 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孝感市交通西路393号 | 地址: |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丁女士 | 联系人: | 陈先生、胡先生 |
电话: | 0712-******* | 电话: | 027-******** |
传真: | 传真: | 027-********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qq.com | |
网址: | 网址: |
2024年4月12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SGFA-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包含公路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SGFA-1 | 近5年内承担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或高速公路PPP咨询服务或高速公路投融资咨询服务或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承担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SGFA-1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或高速公路PPP咨询服务或高速公路投融资咨询服务或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工作。 |
技术负责人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或高速公路PPP咨询服务或高速公路投融资咨询服务或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人员姓名、相关指标和担任的职务,否则应提供由委托方盖章的相关人员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
4、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
6、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3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3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SGFA-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质证书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截图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4 |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投标人可在对本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编制技术建议书(不限于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内容),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九、技术建议书”中。投标人技术建议书的格式与内容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5 | 报价唯一 |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函中的报价)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8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
9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包含公路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 |
10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承担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或高速公路PPP咨询服务或高速公路投融资咨询服务或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承担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
11 | 人员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或高速公路PPP咨询服务或高速公路投融资咨询服务或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工作。 (2) 技术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或高速公路PPP咨询服务或高速公路投融资咨询服务或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4、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委托书)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人员姓名、相关指标和担任的职务,否则应提供由委托方盖章的相关人员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 5、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6、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 7、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3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3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
12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13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4 | 服务期限 |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5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16 | 质量标准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质量标准或填报的质量标准低于“工作质量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
17 | 安全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规定。 |
18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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