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站后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信号专业)招标公告

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站后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信号专业)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S160401-01WZ-02WZ-03WZ-04WZ-05WZ-06WZ-07WZ-08WZ-09WZ-10WZ-11WZ-12WZ-13WZ-14WZ-15WZ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70号),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徐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涉及站后信号专业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范围:符离集(含)至新河(不含)段,正线长77.95公里,包括青龙山疏解区相关工程。主要工程内容:现状利用既有线69.26公里,改建既有线11.46公里,新建线路长度78.46公里(其中增二线60.34公里,单绕9.9公里,双绕4.11公里);青龙山疏解区新建线路长度8.72公里。

主要技术标准:国铁Ⅰ级,双线,最大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200米,困难地段800米,车站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米(淮北站650米),电力牵引,自动闭塞。

工程建设总工期30个月。计划2015年1月开工,2017年6月竣工。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及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63号);

(5)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6号);

(6)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目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7号);

(7)《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1338号);

(8)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70号);

(9)《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站后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2016〕11号);

(10)《徐州枢纽指挥部关于报送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清单的函》(徐建指物函〔2016〕109号);

(11)《上海铁路局物资管理办公室关于符夹铁路符离集至新河段扩能站后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信号专业)招标计划的批复》(物管办〔2016〕4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名称:01WZ(信号电缆)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含1亿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1亿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02WZ(环保型接地铜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CRCC认证证书;

(4)投标物资须具有近3年由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铁路贯通地线暂行技术条件》(TJ/DW142-2012)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出具招标物资近3年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03WZ(信号机构)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04WZ(断路器)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持有所代理生产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且生产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05WZ(信号机柜)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有铁路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质量检验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06WZ(扼流变压器)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投标物资须符合原铁道部产品认证或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07WZ(电动转辙机安装装置)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2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08WZ(道岔外锁闭装置、交流转辙机)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09WZ(直流转辙机)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10WZ(ZPW-2000轨道电路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供应经验的生产商,生产商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版本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投标物资须符合原铁道部产品认证或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11WZ(ZPW-2000电码化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供应经验的生产商,生产商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版本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投标物资须符合原铁道部产品认证或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12WZ(SMC信号箱盒)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投标物资须符合原铁道部产品认证或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13WZ(智能电源屏)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14WZ(计算机联锁)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含1亿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名称:15WZ(信号集中监测)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3)投标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投标物资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铁路供货业绩证明(2013年以来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正在供货的业绩证明且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三年合同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提供不少于2份路局信号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2012年以来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投标人不在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 31日至2016年6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到上海铁路局徐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411室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复兴南路233号)。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1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2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网上报名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8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递交招标单位联原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上海铁路局徐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复兴南路233号

联 系 人:宋华

电话:0516—********

传真:0516-********

电子邮箱:xzsnwzb29930@163.com

2. 招标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伟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电话:158*****600

传真:0516—********

邮箱:********04@qq.com">********04@qq.com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铁路类投标企业入网办事指南

受理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西大门总服务台CA加密锁办理柜台,电话********

西大门总服务台B201新单位入网激活专业库,电话:********

第一步:新用户注册(必须在网上注册)

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点击“用户登录”进入登录界面后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获取注册帐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平台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并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检查无误后,提交审核,即自动成为网站会员,无需等待审核。提交资料时如遇到操作问题可咨询****************

第二步:CA加密锁办理

CA锁办理材料详见网站下载中心-通用下载中相关文档

链接地址: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xzzx/016001/

咨询办理电话:********

第一步中网上注册会员并通过审核的单位请带齐所需资料办理CA加密锁

以下两种加密锁选择其一办理:

1.江苏CA证书(不加签章):可参加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包括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货物网上招投标系统)注:目前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项目不需要电子签章,货物网上招投标系统需要翔盛签章,可在需要时补充翔盛签章)

2.CFCA证书(不加签章):仅参与南京市建设工程(e路阳光系统)项目的单位(水利工程除外)(不可同时激活货物投标系统)

第三步:激活专业类信用库

激活专业类信用库不需要提供证书原件,带加密锁激活至B201窗口即可!

第四步:激活专业类信用库并完善资料

领取到加密锁的单位可以持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选择进入投标需要的专业类信用库,上传下列原件彩色扫描件:
铁路企业类型
所需资料

铁路施工企业
1、开户许可证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6、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系列认证证书原件。(本条对于参加铁路基建大中型施工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其他施工项目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提供)

铁路监理企业

铁路咨询企业
1、开户许可证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铁路物资企业

铁路检测企业
1、开户许可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提交后不用核验原件,在网上审核即可。

新会员专业库审核电话********

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

上传时请核查所传的扫描件为最新的(特别要求注意证件扫描件是否为最新有效期及年审章),并与原件完全一致的,资质证书等多页的证书扫描件请上传完整,勿缺页少页。未按此要求上传产生的后果并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上述步骤所需资料可一次性携带齐全前来办理。

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新用户入网办事指南》,CA联系电话:025-********,激活联系电话:025-********;如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未取得加密锁,将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附件2

投标保证金缴纳须知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支出,非基本帐户转入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将予以退回,投标人应在办理附件一的单位基本信息备案事项时提交投标人单位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进行信息登记,基本户开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重新进行信息登记。

2.投标人需研读招标文件中与投标保证金有关的章节,获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金额、缴纳方式、保证金专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

缴纳金额:见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

缴纳方式:电汇、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专户户名: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9990

开户行: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

3.投标单位在确定款项到账后,须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投标单位可选择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柜台办理,到银行自助服务区自助机自行办理,以及登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通过系统自行确认等三种方式办理确认手续。办理完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后,须打印出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作为保证金缴纳证明,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递交(采用纸质标书投标的将确认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采用电子标书投标的,将确认函扫描上传至标书指定位置)。

4. 投标单位在办理到账确认手续时,须登陆“e路阳光”交易系统或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缴纳码的用途是将投标人所缴纳的款项与所要参加的招标项目(标段)进行关联,在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时须提供缴纳码,具体做法详见保证金代收代退业务指南和网上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的操作手册。

网上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infodetail/info-b8b4-430b-98a8-727c2da2715f&categoryNum=005

采用纸质招标的可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通知公告栏搜索相关保证金条目。


相关公告: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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