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民政局空调系统招标公告
营口市民政局空调系统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受营口市社区服务中心大楼筹建处委托,经营口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空调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
空调系统 (YKZC*******)
2.项目需求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代理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所投标品牌制造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6000万元(含6000万元);
3.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
4.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有效证件
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原件;2、投标人若为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08年2月4日—2008年2月25日11:00(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在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营口市渤海大街西15号)。
五、开标时间
2008年2月28日9:00(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七楼会议室(营口市渤海大街西15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单位名称: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 编:115000
地 址:营口市渤海大街西15号
联 系 人:郝显勇 马洪麟
电 话:****-*******
传 真:****-*******
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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