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华统抚垦食品有限公司污水管道连通工程劳务分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抚州市华统抚垦食品有限公司污水管道连通工程劳务分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江西省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抚州市华统抚垦食品有限公司污水管道连通工程劳务分包(第二次)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抚州市高新区崇岗镇 | |||||||||
项目总投资 | / | 本项目投资 | 暂定28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已到位 | |||||||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扣除甲供材料)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抚州市华统抚垦食品有限公司污水管道连通工程劳务分包(第二次)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在有效期内 |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作业企业或建筑企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标段选择要求 |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评审依据: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作业企业或建筑企业; 评审依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如有); 评审依据: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 评审依据: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 | |||||||||
其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联系人 | 胡成宇 | 联系电话 | 0794-******* | |||||||
招标摇号公告、摇号招标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4月12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24 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 | 获取 方式 | 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yingcaicheng.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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