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盘锦市道路数字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Z-202402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道路数字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盘锦双通城市公交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市沿向海大道(北起盘锦火车站,南至玉带明珠小区)、秦山北路、兴隆台
街、石油大街、辽河路、中华路、惠宾街等7条道路建设交通数字化基础设施,包括43个
路口信号系统升级全线路口布设车路协同设备RSU43台0BU90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诱
导屏150块等)实现公交优先通行以及交通流检测系统、布设占用公交专用道抓拍系统36
套、场站处1个交叉路口新建一套红绿灯设备、以及对应的系统集成服务。另外,建设项目
中的路口信号系统以及现有的智慧管理中心、公交场站、调度室、交警指挥中心、公交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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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公交信访中心等对应的配套数据传输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道路数字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盘锦市道路数字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并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请。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
其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
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三楼东里72~1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三楼东里72-1号)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领取方式:
现场获取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
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使
用上述复印件只做为留存用,不做为衡量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资格的依据。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25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电汇或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
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供货及安装完成
八、监督部门
木招标顶日的监格都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双通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庄林路西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27-65901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则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三楼东里72-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7-3843008
电子邮件:1 nzzjsgc@163.com
工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
S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