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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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KWXZHQSTBCJC/HT-2024-04-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水土保持监测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开展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二期)洵河治理工程和还乡新河宁河丰台镇段治理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
持监测以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向采购人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
情况,并配合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1201190
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供应商须具备由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
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期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4.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
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须提供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贵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
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加盖公章: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D.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此次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体,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以现场获取或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
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支行;银行帐号:0302096609300371962;电
话:022-24300765、022-22733166)2、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时
间截止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
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6
tjxhzbgs(@126.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
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需现场确认或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万隆太平洋大厦
13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万隆太平洋大厦
1303室)
七、其他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系人:赵应凤

话:022-587920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万隆太平洋大厦1303室
联系人:李函潞

话:022-24300765
电子邮件
:tjxhzb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东张
签名)
印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316020e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土保持监测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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