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戏曲进乡村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戏曲进乡村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戏曲进乡村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0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
采购需求: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文发〔2017〕20号)要求,2024年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计划11月底前完成。沈阳市基础演出11场,沈阳市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场,共13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下旬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7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文发〔2017〕20号)要求,2024年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计划11月底前完成。鞍山市基础演出11场,鞍山市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3场,共14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下旬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7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文发〔2017〕20号)要求,2024年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计划11月底前完成。抚顺市基础演出11场,抚顺市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3场,共14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下旬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05,0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文发〔2017〕20号)要求,2024年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计划11月底前完成。本溪市基础演出11场,本溪市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0场,共21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下旬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9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文发〔2017〕20号)要求,2024年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计划11月底前完成。丹东市基础演出13场,丹东市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4场,,启动首场演出1场,共18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下旬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75,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文发〔2017〕20号)要求,2024年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计划11月底前完成。锦州市基础演出11场,锦州市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4场,共15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下旬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65,0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文发〔2017〕20号)要求,2024年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计划11月底前完成。营口市基础演出11场,营口市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场,共13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下旬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8
预算金额(元):7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文发〔2017〕20号)要求,2024年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计划11月底前完成。阜新市基础演出11场,阜新市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3场,共14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下旬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9
预算金额(元):7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文发〔2017〕20号)要求,2024年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计划11月底前完成。辽阳市基础演出11场,辽阳市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3场,共14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下旬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10
预算金额(元):6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文发〔2017〕20号)要求,2024年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计划11月底前完成。铁岭市基础演出11场,铁岭市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场,共12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下旬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1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文发〔2017〕20号)要求,2024年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计划11月底前完成。朝阳市基础演出11场,朝阳市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4场,挂钩帮扶5场,共20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下旬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12
预算金额(元):6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文发〔2017〕20号)要求,2024年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计划11月底前完成。盘锦市基础演出11场,盘锦市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场,共12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下旬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13
预算金额(元):85,0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文发〔2017〕20号)要求,2024年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计划11月底前完成。葫芦岛市基础演出11场,葫芦岛市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场,挂钩帮扶5场,共17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下旬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14
预算金额(元):55,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辽宁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充分发挥戏曲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文发〔2017〕20号)要求,2024年计划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组织开展辽宁省戏曲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计划11月底前完成。沈抚示范区基础演出11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下旬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50-1号F6栋10门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由于疫情原因,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
(4)各供应商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5)报价解密需在45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 北陵大街45-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50-1号(10门)
邮箱地址: lnwy2018@163.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国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