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观澜街道升华一街311号招租公告
龙华区观澜街道升华一街311号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 观澜街道升华一街311号 | ||||||||
资产地理位置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升华一街311号 | ||||||||
租赁物业概况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升华一街311号物业,框架结构,面积为15㎡,物业租赁用途:商业。租赁物业属于我司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物业按现状出租。 | ||||||||
资产权属情况 | 深圳市观澜投资公司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出租面积 | 15㎡ | 租赁期限 | 2024年12月31日止 | ||||||
免租期限 | 无免租期 | ||||||||
招租底价及递增 | 人民币1000元/月 | ||||||||
租金支付方式 | 合同签订后,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原合同租赁期限 | 无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原承租方名称 | 无 | 物业是否空置 | 是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 | 中国境内正常经营的企业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管理费、保证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 5、租赁押金:贰个月租金; 6、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7、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8、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9、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 ||||||||
联系人 | 万继方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投资管理公司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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