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西北大区(襄阳、十堰、荆门)2016年影院映前广告发布招标公告
鄂西北大区(襄阳、十堰、荆门)2016年影院映前广告发布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襄阳、十堰、荆门分公司就湖北移动鄂西北大区(襄阳、十堰、荆门)2016年-2017年3月影院映前广告发布项目所需的内容进行比选采购,委托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比选,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应答。 | |||||||||||||||||||||||||||||
一、采购服务的名称及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湖北移动鄂西北大区(襄阳、十堰、荆门)2016年-2017年3月影院映前广告发布项目 采购内容:影院映前广告发布。 拟引入4家供应商合作,影院映前广告服务。 标包划分:
(二)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至2017年3月31日 (三)资金来源 企业100%自筹。 | |||||||||||||||||||||||||||||
二、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 2.2具有广告发布资质,符合《广告登记证》、《广告经营许可》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合格行政许可文书。 2.3应答人拥有参选标包所在地影院映前广告投放资源,需提供相关资源经营资格或销售相关的业务代理及授权证明。影院座位总数合计不少于500席。 2.4有近两年(2014年1月1日-2015年)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金额、合同清单,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记录;近2年没有出现招标(比选)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选(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近2年合作过程中未出现过因投选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是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产品质量或是安全问题)。 2.6纳税人识别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记的税务登记证或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签字确认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予以证明),如非一般纳税人,需另行签署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 2.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6年05月26日18时30分至2016年06月02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标包售价人民币500元(¥500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13日10时30分;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三路66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办公楼北侧一楼开标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项目咨询人:韩依杰 联系电话:182*****300 电子邮件:********@qq.com 购买文件联系人:汪晶晶 联系电话:152*****144 电子邮件:********79@qq.com | |||||||||||||||||||||||||||||
九、附加项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⑴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⑵ 以下文件盖章扫描件: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地税和国税)以及比选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⑶ 转账凭证(转账时备注栏需注明“标书费-15537”),并提供开票信息列表(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比选文件接收邮箱)至电子邮箱********79@qq.com(邮件名称为:15537+项目简称标包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向购买标书联系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核实以上资料信息后于次日确认; ⑷ 核查供应商标书费到账信息需一个工作日时间,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文件,请在购买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前办理,如时间预计不够可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文件。 收款帐户信息: 户名: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户行:建设银行武汉市江汉支行 市内支付行号:852668联网行号:********0391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襄阳、十堰、荆门分公司/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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