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CGS2024-03-0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
其他资金 130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法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最新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政策,本项目执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表;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需
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
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8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评审委员会不予评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河南航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航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航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GS2024-03-0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00000.00 元;最高限价:13000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法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2)服务地点: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3)服务期限:3 年
(4)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
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最新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政策,本项目执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表;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需
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
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8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评审委员会不予评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航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5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河南航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航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
应文件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阳市人民北路 968 号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方式:17603772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航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光武街道车站路翰林华府南区 B 栋 301 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583840363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地 址:南阳市人民北路 968 号
联 系 人:毕先生
电 话:176037722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航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光武街道车站路翰林华府南区 B 栋 301 室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15838403636
电子邮件: hnhczbzx3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