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招标公告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SH-WZ-GKZB2016-05-005 招标编码:CBL_********_******** 开标时间:2016-06-16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0万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代理: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大庆石化建设公司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SH-WZ-GKZB2016-05-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建设公司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对大庆石化建设公司所需2台门式起重机进行采购。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0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库房或需方指定现场。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70天内。

付款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60%,安装调试合格后,由采购方邀请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设备进行首次定期检定,首次检定费用由采购方负责,检定合格后付3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过质保期后付清。质保期为设备到货后18个月或设备运行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根据大庆石化公司账务规定,合同金额超过50万元的,付款时都要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50%的承兑汇票。无预付款。

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公司。

项目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机动处。

项目承办单位:物资供应中心。

承办人:马维民,联系方式:****-*******

技术负责人:黄静安,联系方式:****-*******

2、招标范围:大庆石化建设公司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2台(详见《化建公司桁架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技术要求》)。

3、项目进展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提供设备基础设计及系统配套设计条件,交货时提供全部设备技术资料的正式版本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主要受力结构件检验合格证、电气元件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有关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等文件资料4套,电子版资料1套。设备到达甲方现场并具备安装条件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之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甲方设备安装现场,指导设备安装工作,并负责设备调试和现场性能试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需提供:1)营业执照(如果是旧版营业执照,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开户许可证(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有效期);3)投标人身份证明(如是代理人需出具法人授权书)。

2、投标人应为中石油网内合格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入网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4、投标人具有通用门式起重机A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其他类型起重机A级资质和通用门式起重机B级资质。原件需带至评标现场备查。

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30吨以上MH型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制造及销售业绩至少3份,业绩以销售合同复印件为准;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中使用用户的通讯方式备查。

6、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主梁、主支撑腿、地梁”等主要受力结构件是投标单位自己制造的相关证明资料(主要材料采购合同、主要材料复检报告、主要焊缝探伤报告等);同时提供“减速器、制动器、车轮、夹轨器、电动葫芦、超载限制器、吊钩及钢丝绳等”主要部件的生产厂商名录及生产厂商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7、投标人必须提供响应《化建公司桁架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技术要求》的技术方案。

8、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7日--2016年6月1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7时0分,在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218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标书费购买凭证到招标书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招标资料费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招标资料费存入后请及时持银行存单证明至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8房间换取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6日9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每一个项目递交一次投标保证金,仅限本项目使用。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6月16日9时0分;

开标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马维民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218室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邵永帅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shaoys-ds@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帐 户 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00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葫芦 起重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