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福高铁浙江段可研阶段及初设阶段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温福高铁浙江段可研阶段及初设阶段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GKFW******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福高铁(浙江段)可研阶段及初设阶段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采购已备案,项目业主为温福高铁(浙江段)筹建协调小组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温福高铁(浙江段)筹建协调小组办公室(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铁路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已列入《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以及《国家十四五铁路网规划》。项目起于温州枢纽新设的温州东站,终于福州枢纽的福州南站,与福厦高铁贯通,途经瑞安、平阳、苍南、福鼎、柘荣、福安、宁德、罗源、连江9县市,新建线路全长275.780km,设计速度为350公里\/小时。同步建设温州东站以北配套工程杭温铁路联络线35.61km、甬台温高铁跨江段21.8km、乐清联络线折合双线6.03km。本项目是沿海铁路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通东南沿海高速铁路的关键区段,可整体完善沿海铁路通道客货运输结构;是长三角至粤港澳综合交通主轴的组成部分,是加快福州都市圈、温州都市区协同发展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是一条以中长途客流为主,兼顾都市圈(区)间城际客流的高速铁路。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铁路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浙江段)即温福高铁(浙江段),全长约82.144公里,工程投资额约245亿元;同步建设温州东站以北配套工程杭温铁路联络线35.61km、甬台温高铁跨江段21.8km、乐清联络线折合双线6.03km,工程投资额约124亿元;浙江段合计总投资369亿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1)按铁路行业现行标准完成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阶段审批必须的各项专题报告,相关专题报告包括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用海预审(海域使用论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含海洋环境评价、环境敏感点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不可避让生态红线评价、文物调查保护、通航论证。

(2)负责组织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并协助发包人取得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审批或备案)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批复。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类招标的类型、内容及价格编制》。

2.2.2计划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对应可研或初步设计阶段的项目批复为止【各相关专题研究通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审批或备案)或专家评审】。

2.2.3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文件的要求,通过专家审查或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最终批复。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具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须满足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咨询甲级(铁路)资信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具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道行业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时速200km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相关专题报告编制类似业绩(不包括分包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制件,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主要信息的,还应同时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③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事宜。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 4月13日至2024年 4月18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4月1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4年4月2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529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福高铁(浙江段)筹建协调小组办公室

地 址:温州市行政中心9号楼南楼7楼

联 系 人:王宁

电 话:057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签: 编制服务采购 专题 初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