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甘德尔山忠德河综合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乌海市甘德尔山忠德河综合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乌海市甘德尔山忠德河综合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海市甘德尔山忠德河综合治理工程。

   2.项目单位:乌海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3.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乌海市甘德尔山西坡,中共乌海市委党校南侧山洪沟。

   4.建设期:工期4个月。

   5.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度1.88km。

   6.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为1233.38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群众生活等影响的区域。

  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概况;

  2.您是否赞成项目的建设;

   3.本工程建设对提高地区经济发展是否有帮助;

   4.本工程建设是否会影响当地稳定;

   5.本工程改造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

   6.本工程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

  7.本项目的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是否有影响;

   8.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信访办。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乌海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单位地址:内蒙古乌海市千里山东街

  联 系 人:张磊

  电 话:0473-*******

   2.“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中城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南侧巨华德临美镇商业项目E座701号

  联系人:李春

  联系电话:0471-*******

  邮箱:*********@qq.com

  乌海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2024年04月09日

标签: 风险评估 综合治理 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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