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总场北泉镇北十五路地下降水项目

石总场北泉镇北十五路地下降水项目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汶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的委托,就 石总场北泉镇北十五路地下降水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1、项目概况与内容

1.1项目名称:石总场北泉镇北十五路地下降水项目

1.2项目编号:XJWDSHZCG(2024)-002

1.3资金来源:场镇内预算资金

1.4项目投资:******

1.5项目地点:石总场北泉镇

1.6、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本项目报价包含招标要求范围内、工程造价核定预算书范围内、风险因素等全部内容,以及本项目必要未列明的所有内容,为交钥匙工程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为准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不发生关系。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4.1招标文件的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7日,凡有意参加报名者在新疆汶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一份,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4月181100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

新疆汶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城区33小区北一路64号4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总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

联 系 人:王凯

电 话:152*****57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汶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城区33小区北一路64号4楼

联 系 人:代丽杰

电 话:150*****022


标签: 北十五路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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