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购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服务的公示

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购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服务的公示

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购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服务的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文件要求,经中共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承接开发区2024年—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购买主体

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 购买服务内容

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管理和关键环节安全工作情况提供检查指导服务,参照相关制度规范,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工作,每年共计进行 12 次,每次出具检查分析报告及问题清单,帮助企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企业检查涵盖“查管理、查教育、查设施、查隐患、查整改”,但不限于以上检查内容,督促企业按要求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制度台账、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指导切实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每年组织两次安全专题培训(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主要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新的法规标准、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及案例分析等内容开展。

四、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11万元/年;

(二)资金来源:2024年度从开发区管委会规建部预算中列支。

五、 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拟按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六、征选材料要求

(一)企业或机构基本情况,含营业执照、企业简介、资质证明、团队成员概况等;

(二)企业比较优势,含过往相关项目的案例列表;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下载的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四)企业拥有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为本次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方案或计划文本;

(六)服务报价。

七、承接标准

(一)具有相应工程咨询服务资质;

(二)具有相关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经验;

(三)拥有与业务相适应的技术专家或专家库团队,每次开展安全检查时必须保证不少于2名有关行业专家;

(四)未被纳入国家征信失信企业或单位名录;

(五)在服务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或违法行为,导致开发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我们将有权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

(七)承接工作时间为2024年—2026年,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八、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九、报送时间、地点、要求

提交材料要求: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并留联系方式,一式五份提交。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前。

提交材料地点:呈贡区兴园路昆明呈贡科技信息产业创新孵化中心5楼(规划建设部)。

联系人:黄冉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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