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宿羊山镇宿羊山村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工程

邳州市宿羊山镇宿羊山村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邳州市宿羊山镇宿羊山村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工程

标段编号:XZBY(2024)-GC-003

1.招标条件

邳州市宿羊山镇宿羊山村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邳州市宿羊山镇宿羊山村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邳州市宿羊山镇宿羊山村;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30万元;

2.1.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邳州市宿羊山镇宿羊山村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在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自2020年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7)自2021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自2022年5月1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412 日至2024416

(每天09:00—11:30,15:00—17:00)

4.2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请务必提前电话预约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投标网https:////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秉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邳州市上亿商务写字楼A区20栋307室

联系人:田工 电 话:190*****380


标签: 场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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