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食堂所需物资全品项(包含但不限于:蔬菜类及部分干货、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豆制品类、调料类及米、面、油类)供货、配送服务。
二、相关标准: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1、蔬菜类及部分干货
1.1蔬菜品目及具体要求如下:
类 型 | 品种名称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绿叶菜类 | 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草、大菠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青大蒜等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
水生蔬菜类 | 茭白、鲜藕、马蹄等 |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
根茎菜类 | 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台、芋、姜、土豆等 |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
瓜类 |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 |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
豆类 | 四季豆、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等 |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 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昧 |
茄果类 | 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等 |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
食用菌类 | 香菇、平菇、金针菇、杏鲍菇、凤尾菌等 | 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 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 |
干货类 | 干空心粉、干烫皮丝、干薯粉、干蔬菜等及其他干货 | 无过期、无霉变、无腐败,色泽自然,无添加色素 |
注:以上蔬菜及干货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1.1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供应商承诺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1.2所供蔬菜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新鲜蔬菜卫生标准》GB/T5009.38-2003);
1.3感官要求
所供蔬菜应具有新鲜蔬菜原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状及机械损伤。
1.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污染物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GB 2762要求
4)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和《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的要求
5)定量包装的蔬菜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按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6)干货类可溯源到批发商并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干货制品的质量要求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原有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以货送到采购人食堂之日起计算,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7)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2、肉类
2.1采购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 | 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
2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 |
3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
注:采购方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
2.2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不能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方要求的分割肉类别按时供应;
2.3冻品(如有)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2.4供货方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产品原包装,如有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5供货方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2.6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畜肉安全检验指标要求(GB*****.3-2001)
5) 鲜畜肉卫生标准(GB 2707-2005 )
6)鲜片猪肉(GB 9959.1-2001)
7)分割鲜猪瘦肉(GB 9959.2-2001)
8)《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9)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采购方不另行提供。
3、水产类
3.1采购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 |
2 | 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 |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水产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3.2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3.3速冻海水产品等符合国家《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
3.4供货方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3.5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4、禽蛋类
4.1采购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白条鸡、鸭、鹅鲜肉 |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2005) |
2 | 鸡、鸭、鹅相关禽类冻品 | |
3 | 鸭蛋、鹅蛋、鹌鹑蛋 |
注:采购人按需采购禽蛋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4.2杀白禽类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4.3冻禽质量标准: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无过保质期;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所有物资产品需有相关检验、检疫及相关合格证明;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要求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禽类肌肉有光泽,红色或暗红色,脂肪白色。畜类体表光泽、肌肉坚实。所有冷冻食品均不得为二次化冰食品。
4.4供货方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4.5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 《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冻禽产品应符合《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2005),其他冻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6)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5、豆制品类
5.1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各类豆制品 | 符合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豆制品,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5.2质量要求:新鲜,感官检验、化学检验均符合要求。
5.3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不予退还全部履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5.4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超采用新标准。
6、调料类
6.1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调料、淀粉、酵母、糖等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
6.2外观:调味品应该没有明显的异物、斑点或变色。色泽应该明亮均匀,没有泛黄或发霉的迹象。
6.3味道:调味品应该有独特的香味,并符合该类调味品的特定风味。无异味或异味轻微的情况。
6.4成分:调味品的成分应与标签上所示一致。食用盐的氯化钠含量应满足国家标准。
6.5质量指标:调味品的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酱油的氨基酸氮和色素含量应在规定范围内。
6.6安全性:调味品不应含有有害物质,如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等。应通过严格的检测和分析确保质量安全。
6.7质保期:所供调料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原有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以货送到招标人食堂之日起计算,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7、米、面、油类
7.1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米、米粉、面条、包子、馒头、面粉食用油等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
7.2米:外观要求米粒饱满、颜色鲜亮,无杂质;气味要正常,无异味;口感要细腻,有嚼劲;营养成分要符合国家标准。
7.3米粉、面条:外观片形大致均匀,平直,松散,无结疤,无并条,无酥脆及霉变现象; 色泽光洁、有透明感、无斑点; 无霉味、无酸味及异味;煮熟后有韧性,不粘条,不糊汤,无严重断条、无杂质;采用食品塑料袋密封或其它包装形式, 也可以散装。包装的米粉面条应标明厂名、品名、重量、生产日期、检验员代号及出厂合格证。
7.4包子、馒头:色泽自然均匀,无杂色或虫眼,表南无明显皱纹或破口,无异味;质地应该松软、有弹性,口感细腻,大小均匀;水量、微生物含量、重金属含量、添加剂使用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7.5食用油:食用油色泽和外观、酸值、过氧化值、不饱和脂肪酸含量、反式脂肪酸含量、总砷含量、铅含量和黄曲霉毒素B1含量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及各类食用油相关标准。
7.6货品有保质期的规定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原有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以货送到招标人食堂之日起计算,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按采购需求要求
简易程序验收
(一)报价方式与结算价确定:
1、报价方式:报价基准价以浏阳天虹的发布价为基准,报相应折扣率,折扣率最高限值95%;
2、最终结算单价确定:结算基准单价=以经采购人确定的相应品类和档次的浏阳天虹的发布价为基准价×中标折扣率;
3、结算单价中,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税金、人工、管理、财务等各项费用。
4、本项目采购金额为预估金额,据实结算。
(二)结算方法 :
1、付款人: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后勤中心
2、结算方式:供货方当月提供的货物,采购方和供货方次月底进行货单核对,核对无误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凭供货方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和月考核表,进行货款结算。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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