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生物科技分公司电动叉车招标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生物科技分公司电动叉车招标公告
谈判邀请文件
第一章 谈判邀请公告
一、本公司需要采购一台电动叉车,由本公司自行发起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本次谈判项目招标范围:新五丰生物科技分公司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1)3.0吨载重,2节4.5米门架;
2)二节4.5米宽视野门架,1.22米货叉,侧移叉;
3)全车实心胎;
4)锂电池80V/280Ah电池容量,配便携式充电机。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要求:
受邀谈判单位于谈判当天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场递交的形式上交密封响应文件。
4、谈判响应文件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响应单位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第一轮报价单(二轮报价单现场填写);
5、谈判时间(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4 年4月22日10:00;
2)谈判地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
6、联系人:杨勇 电话:138*****366
二、谈判办法
本次谈判采用两轮报价法。第一轮报价由参标单位随响应文件递交,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现场谈判确定。谈判小组以满足谈判文件的最低价确定供应商。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电动叉车配置表;
4、合同模版;
5、报价表。
第二章 主要合同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锂电池电动叉车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买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生物科技分公司
乙方(卖方):
二、产品定制项目、合同价款
1.定制项目:含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产地、数量、单价(含送车运费)、质量保证、交货期、验收、售后服务。
2.货物名称、规格及型号:锂电池电动叉车,3.0吨载重,2节4.5米门架,1.22米货叉,侧移叉;全车实心胎,锂电池80V/280Ah电池容量,配便携式充电机。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合同总金额费用不含上牌、购置税、保险费用,含运费、票税。
三、付款方式、交货期、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1.出厂及质量检验合格,合同完成交付后,在送车之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款。即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甲方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银行、帐号支付合同款。
3.交货日期: 年 月。(合同生效后15天内)
4.交货方式/地点: 长沙 。
四、设备要求
1.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规依法使用。目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现行设计、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与规范进行。
2. 交付验收标准:
1)应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或特种设备行业标准;
2)符合采购文件与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最佳合理配置、性能参数及各项要求;
3)货物来源官方标准。
五、质保期与售后服务要求
1.整车质保期为 3 年或 6000 小时先到为准,电池质保 5 年或 *****个 小时先到为准,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换、包修、包退,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保服务。
2.关于底盘、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底盘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3.在上述保修期内特种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甲方应在厂家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修理和保养。
4.质保期内,如发生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造成短期停用时,质保与免费维修期顺延;如停用时间超出60天,质保期限则重新计算。
5.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保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且应保证维修质量,不得出现针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的情况。否则,甲方将另派人员修理。
6.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维保每年不低于2次的上门服务。
六、安装与调试、验收
1. 乙方必须依据采购要求和报价的承诺,将特种设备、系统安装与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2. 甲方由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监察管理规定、规范验收;必要时邀请行业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士参与检测、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出现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现场检测,并出具特种设备检测鉴定结果。符合特种设备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3.货物如有相关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如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必须为原制造商的全新产品。如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评审组在各投标人的报价有效期内,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
5.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特种车辆专用发票;
2)车辆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国产车)车辆合格证和底盘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5)随车工具和备件清单;
6)当地行业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检测合格报告。
6. 项目验收期按合同规定执行,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七、双方违约职责与赔偿权利损失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有义务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车辆的相关技术要求;
3.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项目款。
(二)乙方职责
1.本合同内容必须由乙方全部自行完成,不得转包。
2.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认可的项目工艺图纸及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生产,并接受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代表的监督。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关于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和整改意见,并及时整改直到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
3.乙方应按特种设备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设备的过程分项、出厂质量进行自检自评,并及时将评定结果和完整齐全的技术质量资料送交甲方,便于验收。
4.乙方有义务在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阻碍发生时(发生前),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应急解决方案。
5.乙方有义务承担特种车辆载运送途中的一切意外及损失。
6.乙方应在验收前将特种车辆的污渍清理干净。清理时不应造成其他方面的污损,如造成的污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有义务承担特种车辆在运送途中的一切意外及损失。
8.乙方有义务办理特种车辆在使用地的牌照等所有手续,所需的一切正常费用由甲方负责。
如乙方违反以上职责,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还未履行,甲方有权实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处罚费用从乙方合同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三)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如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每逾期一日,除项目期奖罚外,按合同总价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采购技术要求、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全拒收货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完成项目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同,但必须赔偿相应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引起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5.其他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
八、合同价款及调整
1.合同价款在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中另有约定的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做调整: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项目洽商。
2.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三日内,将调整的原因及涉及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九、仲裁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求得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十、合同解释文件及其他
1.a.本合同及附件
b.中标通知书
c.招标答疑及询标纪要
d.招标文件
e.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f.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
g.图纸
以上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经双方确认签署的文件(含信函、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双方如出现任何乙方地址、电话等有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后,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本合同即生效。
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买方) 单位名称:(章):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生物科技分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瑞龙路8号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易俗河支行营业部 帐 号:6002 5734 8199 电 话:0731-********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参与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报价表
电动叉车第二轮报价表(最终报价表)
填报单位名称 | 规格型号 | 报价 |
填报人签名或盖章:
填报日期:
标签: 电动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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