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环卫作业A(第三标段、第五标段)招标公告

河湖环卫作业A(第三标段、第五标段)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河湖环卫作业项目A(第三标段、第五标段)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环卫作业项目A(第三标段、第五标段)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环卫作业项目A(第三标段、第五标段)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zfcgzx.daqing.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环卫作业项目A,第3标段控制价:240,000.00元,第5标段控制价:2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第三、五标段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环卫作业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环卫作业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环卫作业项目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6月7日9时3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6年6月7日9时3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刘 丹)

八、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 丹 联系电话: 0459-*******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在报名后,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第3标段3,000.00元,第5标段3,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谈判)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543000006

行号:********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第三标段。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影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7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开标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26日

项目需求

三标段三永湖环卫作业项目需求

1、概况及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0个月,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至2017年4月20日。三永湖公园内园路、广场、栈桥、水面、绿地和无人保洁区的清扫保洁作业,包括7.6万平方米园路、广场铺装及两座车行桥桥面,2.4万平方米栈桥,325万平方米水面,24.1万平方米绿地,15万平方米无人保洁区(三永湖南岸及西岸未开发地区)。

2、作业内容和范围:

人工清扫:公园内园路、广场铺装、栈桥等的人工清扫。

环卫保洁:全部作业区域内的人工保洁(除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外还包括水面卫生、三永湖蓝澡灭杀及清理外运、绿地及无人保洁区清捡垃圾)

垃圾收运: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垃圾收集及运输(运输至各标段内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负责外运至垃圾中转站)。

冬季清冰雪:作业区域内的冰雪清扫及外运(大面的广场内积雪需外运,园路、栈桥等处积雪可就近堆放到地绿或湖内)。

设施保洁:公园内围湖护拦扶手、栈桥护拦扶手、各类指示标识牌、广告栏、照明灯具及线杆的擦洗保洁,果皮箱的清掏、擦洗及维护。

小广告清理:作业区域内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按采购单位要求开展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整治工作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布置作业任务,整治要求作业单位按各标段现有人员数量另外配备作业人员,各标段至少配备一台运输车辆配合整治工作。

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1、作业人员要求:

环卫作业人员配备由中标单位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每标段作业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5人。遇清冰雪作业时人员需另外增加,中雪时需另外增加15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1台清冰雪机械设备;大雪时需另外增加30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2台清冰雪机械设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时需另外增加原作业人员相同数量的机动整治作业人员,并且每个标段安排不少于1台运输车辆。

2、作业时间要求:

清扫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早5:00开始清扫,6:00前完成清扫,7:00前完成垃圾清运;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早7:00开始清扫,8:00前完成清扫,9:00前完成垃圾清运。其余时间垃圾随产随清。

保洁时间:

标 段

保洁时间

标段名称

范围

4月1日-10月31日

11月1日-3月31日

第三标段

三永湖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注:实行巡回保洁制,每半小时巡回保洁一次(即各种垃圾和废弃物在保洁范围内的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清冰雪时间:以雪为令,降雪后立即开始清冰雪作业,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清理完毕。雪停后,小雪24小时(一天)、中雪72小时(三天)、大雪120小时(五天)完成清运。清冰雪时增加的机动人员及机械设备需一直工作到冰雪清理外运完毕为止。

3、环卫作业质量标准

人工清扫:地面无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无卫生死角。

环卫保洁: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超过1处,且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垃圾收运:道路垃圾实行袋装收集,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并采用专门的自卸式密闭垃圾收运车将其收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送过程中,做到垃圾无扬洒、无拖挂、无滴漏,不乱抛、不乱卸,每天对垃圾收运车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况良好、标识清晰,保证转运过程无污染。禁止焚烧垃圾。

冬季清冰雪:清冰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做到清到底、扫到边、无漏清、不留死角、路见本色。清运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绿化带不准堆放残雪。

设施保洁: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清掏时间与所在路段垃圾收集时间保持一致,做到日产日清,除冬季外果皮箱每周至少擦拭两次(雨后必须擦拭)。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除冬季外每周至少擦拭一次(雨后必须擦拭)。

小广告清理:各类附属设施不得有喷涂和粘贴的小广告,清除喷涂类小广告应清洗干净,或采取与建(构)筑物相同或接近的颜色进行覆盖,不得与底色存在反差。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按照采购要求开展工作。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成本、利润、税费等项目相关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是包干价,必须是招标要求范围与环卫作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结合实施方案、人员配置、管理运作成本等情况,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其可能的变化因素做出合理报价。

四、作业质量考核及作业经费支付

作业经费按月考核,按季拨付,每季初10日前按照考核结果拨付上一季度作业经费。采购单位成立专门的质量考核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可临时增加抽检),每次检查按照下表扣分,每月将扣分情况进行汇总,作业单位的每月最后得分=100分-每次检查汇总的扣分,根据得分情况支付作业经费:

得分≥95分,全额支付作业经费;

95分>得分≥80分,每差一分按照1%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80分>得分≥60分,每差一分按照2%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60分>得分,扣发全部作业经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考核低于60分,采购单位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终止作业合同。

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存在的问题

扣分标准

1

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设备配备

项目经理、质检、安全等机构不健全或每日企业内部检查记录不齐全。

每项扣0.2分。

作业人员不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人,扣1分。

垃圾车及运雪设备不能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台,扣0.2分。

2

作业时间

未按照本项目作业时间要求作业。

每人(车)次,扣0.1。

3

人工清扫

地面有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有卫生死角。

每处扣0.1分。

3

环卫保洁

每1000平方米保洁范围内存在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超过2处以上,且存留时间超过半小时。

每处扣0.1分。

4

垃圾收运

垃圾未袋装收集,不及时清运,收运车辆未密闭,沿路抛洒或乱倒滥卸,垃圾车不整洁,焚烧垃圾等。

垃圾乱倒滥卸每车次扣0.5分,其它每项扣0.1分。

5

冬季清冰雪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雪,清扫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拉运未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的标准,绿化带堆放残雪。

直接按照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清雪规范》的罚则扣发作业经费,不再扣分。

6

设施保洁

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设施每个扣0.1分。

7

小广告清理

道路两侧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

每处扣0.1分。

8

整改通知单

严重违反招标文件或作业合同的约定,或以上1-7项的问题反复出现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

每份整改通知单扣1分,未按要求整改的加扣1分。

9

其 它

因环卫作业质量不达标被媒体曝光、受到市民投诉、接到市领导或市长热线督办等。

每次扣1分。

10

安全生产

环卫工人不穿带有安全标志的环卫工人服装,清雪作业时现场不配备安全员、不设置警示标志。

每人次或每项扣0.1分。

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五标段廉政公园环卫作业项目需求

1、概况及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0个月,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至2017年4月20日。廉政公园内园路、广场、栈桥、水面、绿地及无人保洁区的清扫保洁作业,包括4.94万平方米园路、广场铺装及栈桥,8万平方米水面,21万平方米绿地,33万平方米无人保洁区(廉政公园西侧和北侧未纳入绿地保洁的区域)。

2、作业内容和范围:

人工清扫:公园内园路、广场铺装、栈桥等的人工清扫。

环卫保洁:全部作业区域内的人工保洁(除道路、广场清扫保洁外还包括水面卫生、绿地及无人保洁区清捡垃圾)

垃圾收运:作业区域内的所有垃圾收集及运输(运输至各标段内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负责外运至垃圾中转站)。

冬季清冰雪:作业区域内的冰雪清扫及外运(大面的广场内积雪需外运,园路、栈桥等处积雪可就近堆放到地绿或湖内)。

设施保洁:公园内围湖护拦扶手、栈桥护拦扶手、各类指示标识牌、广告栏、照明灯具及线杆的擦洗保洁,果皮箱的清掏、擦洗及维护。

小广告清理:作业区域内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的清理。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按采购单位要求开展两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整治工作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布置作业任务,整治要求作业单位按各标段现有人员数量另外配备作业人员,各标段至少配备一台运输车辆配合整治工作。

二、环卫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1、作业人员要求:

环卫作业人员配备由中标单位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本标段作业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3人。遇清冰雪作业时人员需另外增加,中雪时需另外增加13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1台清冰雪机械设备;大雪时需另外增加26人的机动清冰雪人员,并且安排不少于2台清冰雪机械设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时需另外增加原作业人员相同数量的机动整治作业人员,并且本个标段安排不少于1台运输车辆。

2、作业时间要求:

清扫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早5:00开始清扫,6:00前完成清扫,7:00前完成垃圾清运;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早7:00开始清扫,8:00前完成清扫,9:00前完成垃圾清运。其余时间垃圾随产随清。

保洁时间:

标 段

保洁时间

标段名称

范围

4月1日-10月31日

11月1日-3月31日

第五标段

廉政公园

5:00-21:00

7:00-17:30

栈桥

5:00-22:00

7:00-17:30

注:实行巡回保洁制,每半小时巡回保洁一次(即各种垃圾和废弃物在保洁范围内的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清冰雪时间:以雪为令,降雪后立即开始清冰雪作业,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清理完毕。雪停后,小雪24小时(一天)、中雪72小时(三天)、大雪120小时(五天)完成清运。清冰雪时增加的机动人员及机械设备需一直工作到冰雪清理外运完毕为止。

3、环卫作业质量标准

人工清扫:地面无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无卫生死角。

环卫保洁: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超过1处,且存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垃圾收运:道路垃圾实行袋装收集,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并采用专门的自卸式密闭垃圾收运车将其收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运送过程中,做到垃圾无扬洒、无拖挂、无滴漏,不乱抛、不乱卸,每天对垃圾收运车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况良好、标识清晰,保证转运过程无污染。禁止焚烧垃圾。

冬季清冰雪:清冰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做到清到底、扫到边、无漏清、不留死角、路见本色。清运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绿化带不准堆放残雪。

设施保洁: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清掏时间与所在路段垃圾收集时间保持一致,做到日产日清,除冬季外果皮箱每周至少擦拭两次(雨后必须擦拭)。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除冬季外每周至少擦拭一次(雨后必须擦拭)。

小广告清理:各类附属设施不得有喷涂和粘贴的小广告,清除喷涂类小广告应清洗干净,或采取与建(构)筑物相同或接近的颜色进行覆盖,不得与底色存在反差。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按照采购要求开展工作。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成本、利润、税费等项目相关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是包干价,必须是招标要求范围与环卫作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应结合实施方案、人员配置、管理运作成本等情况,根据市场行情以及其可能的变化因素做出合理报价。

四、作业质量考核及作业经费支付

作业经费按月考核,按季拨付,每季初10日前按照考核结果拨付上一季度作业经费。采购单位成立专门的质量考核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可临时增加抽检),每次检查按照下表扣分,每月将扣分情况进行汇总,作业单位的每月最后得分=100分-每次检查汇总的扣分,根据得分情况支付作业经费:

得分≥95分,全额支付作业经费;

95分>得分≥80分,每差一分按照1%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80分>得分≥60分,每差一分按照2%的比例扣发作业经费;

60分>得分,扣发全部作业经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月考核低于60分,采购单位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终止作业合同。

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存在的问题

扣分标准

1

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设备配备

项目经理、质检、安全等机构不健全或每日企业内部检查记录不齐全。

每项扣0.2分。

作业人员不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人,扣1分。

垃圾车及运雪设备不能满足项目需要。

每少1台,扣0.2分。

2

作业时间

未按照本项目作业时间要求作业。

每人(车)次,扣0.1。

3

人工清扫

地面有垃圾、渣土、浮土或积水,雨水口有卫生死角。

每处扣0.1分。

3

环卫保洁

每1000平方米保洁范围内存在痰迹、烟头、纸屑、塑膜、瓜果皮核及砖头石块类杂物等每类超过2处以上,且存留时间超过半小时。

每处扣0.1分。

4

垃圾收运

垃圾未袋装收集,不及时清运,收运车辆未密闭,沿路抛洒或乱倒滥卸,垃圾车不整洁,焚烧垃圾等。

垃圾乱倒滥卸每车次扣0.5分,其它每项扣0.1分。

5

冬季清冰雪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雪,清扫未达到“四净”的标准,即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拉运未达到街路无遗漏、无残根、无撒落的标准,绿化带堆放残雪。

直接按照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清雪规范》的罚则扣发作业经费,不再扣分。

6

设施保洁

果皮箱外观整洁,无倾斜、歪倒现象,并及时清掏垃圾,无积存,护拦扶手,各类标识牌,广告栏,各种线杆等道路附属设施无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

设施每个扣0.1分。

7

小广告清理

道路两侧各种建(构)筑物及所有市政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挂非法小广告。

每处扣0.1分。

8

整改通知单

严重违反招标文件或作业合同的约定,或以上1-7项的问题反复出现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

每份整改通知单扣1分,未按要求整改的加扣1分。

9

其 它

因环卫作业质量不达标被媒体曝光、受到市民投诉、接到市领导或市长热线督办等。

每次扣1分。

10

安全生产

环卫工人不穿带有安全标志的环卫工人服装,清雪作业时现场不配备安全员、不设置警示标志。

每人次或每项扣0.1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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