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许村**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许村**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65*****
三、 采购项目名称: 许村**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许村**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项目 | 1 | ******* | 项 | 许村**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项目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需采购许村**办案区智能化设备项目,该项目是一个物联技术的智能化管理系统,由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由于该项目具有公安机关保密要求,采用的设备大部分属于公安业务专用定制设备,且必须与浙江公安执法办案平台无缝对接,而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公安执法办案平台唯一系统维护公司。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朱雪琦 | 高级 | 海宁市教育信息中心 |
沈荣 | 工程师 | 海宁市税务局 |
傅晓峰 | 工程师 | 海宁市检察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周少林
联系电话: 135*****198
传真: 0573-********
地址: 海宁市许村镇天顺路105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海宁市财政局
联系人: 沈先生 芮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3-********
传真: 0573-********
地址: 浙江省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附件信息:
标签: 办案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