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像山镇模范村、沙石坡村、南街村、北街村4村联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大像山镇模范村、沙石坡村、南街村、北街村4村联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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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像山镇模范村、沙石坡村、南街村、北街村4村联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4-15 10: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4-18 10:30:00 |
采购单位 | 甘谷县大像山镇模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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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像山镇模范村、沙石坡村、南街村、北街村4村联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001 | DXSMF-2024-001 | 工程-施工 | *******.0(元) |
公告内容
大像山镇模范村、沙石坡村、南街村、北街村4村联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像山镇模范村、沙石坡村、南街村、北街村4村联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经《中共甘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谷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谷农领发〔2023〕15号)、《甘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甘谷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谷财发〔2023〕647号)、《甘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大像山镇模范村、沙石坡村、南街村、北街村4村联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谷农发〔2024〕12号),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甘谷县大像山镇模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主车间建筑面积为:598.4平方米、副车间建筑面积为:480.00平方米、一号库房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二号库房建筑面积为:32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厕所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80吨罐体基础(3米*3米),室外部分附属工程,蓄水池一座。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方案。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24日
总工期9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经施工图审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2.4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8日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报名时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扫描件(投标方保证以上证书、资质等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2图纸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请投标单位前往甘谷县大像山镇模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获取,未合法获取图纸的投标人参与竞价无效(招标人不予审核资质)。
4.3 中标单位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标书一份(一正二副),内容包含建筑工程标准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必要内容。
4.4 投标方在本项目报名将视为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谷县大像山镇模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甘谷县大像山镇模范村
联 系 人:魏鹏飞
联系电话:177*****612
2024年4月15日
标签: 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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