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系统末端清洗维保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中央空调系统末端清洗维保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计划对中央空调系统末端清洗保养,具体需求如下:
一、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范围
医院目前共有中央空调末端风机盘管1920台,新风机组44台,通过维保服务,每年进行一次全范围的清洗保养相关内容(表冷器清洗、风机叶片清洗、过滤网清洗、翅片清洗、集水盘清洗、面板、出风框组件及回风格栅清洗、整机清洁、风机盘管破裂及堵塞的修复与疏通、冷凝水管破裂及堵塞的修复与疏通等)。
在对中央空调系统末端设备清洗保养时进行问题检查,包含以下检查内容:
1. 检查风机轴承转动是否灵活,有无异响,风机电机工作是否正常;
2. 检查电动二通阀及截止阀动作是否正常;
3. 检查电气控制部分是否正常;
若发现问题牵涉维修,根据维修更换数量及双方议定单价另行结算。
(二)技术要求
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2012)、《公告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执行。
清洗要求:
1.采用无色、无味、无腐蚀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清洗剂。
2.清洗应分段、分区域进行,在清洗工作段与相联通的室内区域之间应采取有效隔离空气措施。
3.盘管风机的清洗包括表冷器、翅片、集水盘、风机叶轮和蜗壳内部,清洗过程中不能对翅片、风机轴承造成损伤。
4.新风机组的清洗包括表冷器、翅片、凝水盘、风机叶轮、蜗壳和机组内外表面。
5.风口的清洗包括送、回风口外表面及内侧夹缝、出风框组件、回风格栅、新风过滤网、回风过滤网。
6.清洗时必须用高压水枪将翅片上的灰尘和污物清洗干净,翅片缝隙无污物,不得将翅片损坏和弄变形。
7.清洗时不得破坏损坏天花和检修口,损坏后进行修复。
8.清洗后将接水盘清理干净不得有污物,过滤网必须清洗干净安装到位。
9.清洗过程中不能产生二次污染,从空调系统清除出来的所有污染物均应妥善保存,并按有关环保规定自行处理。
清洗效果:
1.过滤网可拆除,必须单独清洗,清洗后干净并呈无污水下滴的干燥状态。
2.翅片清洗采用国家认可的专用清洗剂,清洗后色泽光亮。
3.蜗壳内表面及叶轮无污染、无形变、表面光亮。
4.机组内、外表面视觉无明显污染物。
5.保证所有冷凝水管道无堵塞,无渗漏,保证水流畅通。
(三)施工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清洗现场应设置专职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洗施工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确保清洗施工的顺利完成。如因清洗施工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医院设备、设施的损坏、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赔偿。
2.清洗维护过程中,对风机盘管电机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电机和轴承由于清洗造成损坏,如有损坏,投标人负责修复。
3.清洗维护过程中,对送回风口边框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有损坏,投标人负责修复。
4.清洗时间安排按照后勤保障科管理要求,清洗过程中不能影响医院正常工作。
二、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质量目标
清洗需符合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WS/T396-2012)的要求,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比选询价函、现场情况及审定的施工服务方案精心组织清洗作业,确保项目质量合格,达到卫生监督部门规定的要求。
(二)验收标准
1.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2012)等相关标准进行,采购人与投标人共同现场抽查验收。
2.投标人应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维保施工,在清洗维保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院方、投标人及第三方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3.提供完整的清洗记录及清洗效果的影像资料。清洗保养完成后,应将所有设备、配件清洗前后的情况整理记录,并录制成影像资料交采购人。
4.提供清洗剂的产品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以及采购人签字确认的到货验收单。
5.对清洗后设备的风速风量进行检测,达到相关要求。
6.清洗后保证所有设备及配件的正常运转。
7.对验收时达不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采购人拒绝付款。同时中标人需承担由此给院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报价说明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在需求公告要求采购数量及工作范围内,总价包干。竞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竞标人报价应包含清洗维修材料、改造、人工、管理、利润、税金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四、支付及质保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入场清洗。入场后45日历天完成。
2.服务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路120号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冉家坝院区。
3.服务要求:维保期内提供全年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须做出回应,并根据问题情况安排人员到场处理维修,解决问题直至恢复正常使用。
4.付款方式:清洗维保服务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支付款项。
5.质保期:质保期为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3个月,质保期内提供必要的维护和清洗服务。
五、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货商提交资料时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证)等。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202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提供商业信誉承诺函);
(四)具有中央空调清洗消毒服务企业资质,且近三年(2021-2023年)内中央空调清洗维保业绩3个及以上。
六、竞价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的恕不接受。
(二)资料提交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前。
(三)报名提交材料: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各供应商、厂家登陆我院官网后,查看招标信息板块--供应商登录,经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即可报名。报名审核情况可在截止日期后自行登录网站查看,具体议价时间将通过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予以通知,收到通知后即可登录网站进行确认。
(四)报名操作流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采购项目线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附件1)。
七、标书内容
1.竞标单位的简介、资质、信誉、业绩等;
2.满足本次需求公告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承诺函;
3.比选报价书应包括:本项目总费用报价及报价说明;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
5.业绩合同复印件。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竞标人公章。
八、竞标文件的编制及投递
竞标文件除按以上要求编制,确保竞标文件的真实、正确外,还应打印整理装订成一式肆份,由竞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装订密封后加盖竞标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通知开标时间和地点,竞标人需派专人递送投标文件(专人须了解项目情况),进行现场开标。
九、其他要求
1.本需求公告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竞标人一旦参与竞标,即被认为接受本需求公告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2.无论比选询价结果如何,竞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比选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3.是否应标,完全自愿。院方不对依照规定程序产生的评标结果进行解释。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开标地点: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冉家坝院区行政楼1楼会议室。
十一、评标办法
综合评议法
注:本次竟争性比选议价为医院自有资金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形式,非招标组织形式。比选议价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以产品可靠性、质量稳定性、技术先进性、报价合理性和售后服务可靠性等因素由比选工作小组进行综合评议,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候选人,再经医院决策性会议讨论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由采购科室直接联系中标单位,相关结果不对外进行公示。如递交报名资料,视为完全了解、尊重我院的采购方式。
十二、联系方式:
陈老师 023-********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4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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