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实施评估项目
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实施评估项目
项目概况
主要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实施评估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32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XHZB2024-FW-0107
2.项目名称:主要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实施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4万元
5.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6.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服务技术需求 |
1 | 主要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实施评估项目 | 1 | 项 | 1.开展自治区领导担任河长的四条干流“一河一策”方案2024年度实施评估。以自治区领导担任河长的西江干流、柳江干流、郁江干流、桂江干流为评估对象,涉及9个设区市56个县(市、区)、自治区河长会议19个成员单位,收集各干流流域自然地理、水文气象、水质监测、社会经济、环境公报、河长巡河、“四乱”问题整治等方面的资料,依据《西江干流、柳江干流、郁江干流、桂江干流“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5年)》中关于“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等级、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等指标,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赋分,对四条干流沿江各市、自治区河长会议各成员单位落实“一河一策”方案年度目标任务进行总体评价,客观评价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的实施情况,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分析面临的问题,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推进方案顺利实施的对策意见。 2.提交成果:《西江干流2024年度“一河一策”实施评估报告》《柳江干流2024年度“一河一策”实施评估报告》《郁江干流2024年度“一河一策”实施评估报告》《桂江干流2024年度“一河一策”实施评估报告》。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1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32层)。
方式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方式二:邮购文件。磋商供应商必须于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方式一要求的材料,除身份证原件外)寄达采购代理机构,还需注明拟竞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寄采购文件的详细地址等信息,报名费及邮费于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到达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户名: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银行账号:4500 1604 6670 5050 1106】。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邮寄另支付50元邮费,售后不退。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32层),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1.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30分后(北京时间)。
2.地点: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32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3,4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广园路支行,开户名称: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 8113 0010 1290 0198 889);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http://sl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官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采购与招标网)、www.xhgczx.cn(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
3.本项目为分散采购限额下项目。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
联系方式:丁工,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32层
联系方式:温工;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工
电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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